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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景馨 《中国审判》2020,(5):102-104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的繁荣,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尤其以著作权权利人为代表的商业化维权诉讼较为突出,在司法实践中引发诸多争议。人民法院既要坚决制止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又要鼓励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利用,在酌情确定经济赔偿数额时,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促进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  相似文献   

2.
法定赔偿在著作权司法适用中的变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著作权侵权情形,由于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难以计算导致法定赔偿的广泛适用。个案例证了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变异为惩罚性赔的客观存在。这种变异导致背离著作权侵权赔偿的立法原则、反侵权经营和稀缺司法资源的霸占与浪费。因此,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原则时应慎重行事,以全部赔偿为基础,既不能让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利,也不能让权利人进行反侵权经营。  相似文献   

3.
通过行政保护的模式维护著作权法律制度是我国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重要部分。本文通过分析著作权行政保护的价值目标、行政查处的性质、行政保护的方式、权利人维权的成本、效果等,对著作权行政保护的特点加以论述,以期行政保护能够更好地维护著作权制度和权利人权益。  相似文献   

4.
进入诉讼的著作权纠纷是复杂的.涉嫌侵权的作品,可能只有一个权利人主张权利,也可能有多个权利人主张权利.一个权利人可能就一部作品主张权利,也可能就多部作品主张权利.但无论何种形式,著作权侵权判断的规则是不变的.  相似文献   

5.
随着商标权利人品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据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统计,该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2011年为67件,2012年为194件,2013年仅第一季度收案就达到80件。商标侵权案件中,又以销售者销售侵权商品类案件最多,约占总案件数的90%。丰台区法院统计发现,2012年审结的商标侵权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0.2%,低于该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整体调撤率近1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商标权利人的5种行为激化了与被诉侵权人之间的矛盾,造成维权障碍,不能有效实现案结事了。商标权利人应充分认识到诉讼维权的最终目的不是获得损失赔偿,而是通过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其商业信誉、商标声誉,商标权利人维权,在有理的同时更要做到有节。  相似文献   

6.
辛红 《法人》2011,(2):74-75
最高法改判涉外图片纠纷折射著作权维权困境。对著作权纠纷的审理,也不宜对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过于苛求  相似文献   

7.
案件追踪     
计算机操作界面著作权纠纷落槌 终审驳回原告诉求;网络游戏著作权纠纷再起 权利人索赔上亿;擅自提供歌曲下载 音乐著作权人起诉百度侵犯著作权;搜狐网站诉“RealGame”网络游戏侵权;红星美凯龙被诉销售侵权商品;  相似文献   

8.
作品权利人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已经不能满足维权的需要,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为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手段登上历史舞台,并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定义谈起,通过研究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现状,发现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最后针对缺陷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杨维立 《法庭内外》2008,(10):35-35
8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当包括权利人维权的成本。现实中,专利维权成本高是不争的事实。相对而言,专利案件具有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既往,权利人打一场官司往往要花去很多费用。如果专利人维权的成本得不到赔偿,就不能弥补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庄莹 《知识产权》2003,13(4):57-58
近年来,随着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增多以及作品种类、载体、传播方式日趋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法院在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成为审案的关键和难点。笔者就此问题谈一些看法。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当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其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侵权行为人负有赔偿义务,对于权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否适当,如何更好的支持赔偿请求,法院必须依据一定的衡量标准,这就涉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所遵循的原则问题。就目前而言,需确立如下几个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所谓全部…  相似文献   

11.
符敏 《法制与经济》2010,(10):20-22
学术界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对于直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部分直接侵权及间接侵权场合也存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考虑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借鉴国外已有的立法及TRIPS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在直接侵权并给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仍需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版权》2021,(1):169-171
2020年,长沙两级法院共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4495件,其中,一审4108件,二审387件。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4450件,结案率99%。由于著作权的主体日益广泛,侵权方式渐趋多元,侵害著作权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著作权网络侵权案件占比大。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占比九成,该类案件主要涉及侵害音乐、美术、影视等作品或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是系列案件数量较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侵权方式和侵权主体广泛,权利人批量提起维权诉讼由此产生的系列案增加。三是电子证据广泛适用导致事实查明难度增大。几乎所有的著作权纠纷案件都涉及电子证据,涵盖数码照片、电子底稿、电子邮件、短信及微信聊天记录等各类形式。与其他证据相比,电子证据技术性较强,容易因软硬件系统的故障或者人为因素遭到损毀、删改,容易被伪造且不易被识别,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也成为审查判断中的难点,法院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四是客体类型多样。客体类型除涉及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传统客体类型案件外,还出现了口述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新类型案件。五是电子取证方式多样。权利人的取证方式由传统的公证取证逐步多元,审判实践中出现了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电子取证存证平台取证等。现选取1件典型案例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13.
绝大多数著作权争议的发生源于对《著作权法》的理解偏差。因此,很多争议,最终权利人并未获得法律的支持。特别是在作品的改编、抄袭等纠纷中,权利人以为任何改动或者任何的相似都是侵权。这样的认识显然是对《著作权法》的误解,也与著作权鼓励文化传播的初衷不符。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6,(6):10-19
我国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七十六条将著作权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由《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五十万元提高至一百万元。学界普遍认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保护权利人权益,加大对侵权人的惩罚、抑制著作权侵权行为。但是,在混合策略均衡模型中,侵权人是否会选择侵权是由权利人的收益决定的。仅提高侵权人的赔偿额是否足以达到抑制侵权的理想效果、在此过程中侵权人与权利人的利益博弈将产生何种变化、呈现何种状态,这些均是值得探究的问题。从混合策略均衡理论出发,结合我国客观实际,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论证,旨在对寻找阻却侵权的最佳方案有所帮助和裨益。  相似文献   

15.
包永东 《法制与社会》2011,(36):263-263
自2005年国内首例因搜索引擎产生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公司诉百度侵权纠纷案开始,百度面临的各种侵权诉讼此起彼伏。在既保护权利人著作权又不影响搜索引擎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准确界定服务商侵权责任的范围、类型,是在法律环境下权衡利益冲突的关键。本文就搜索引擎服务商侵权责任的认定进行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16.
案件追踪     
中搜因提供电影《无极》下载被判侵权;英特尔诉东进计算机软件著作侵权纠纷案和解;越剧电影《红楼梦》遭遇盗版权利人维权成功;阿里巴巴因帮助侵权而败诉;掌中无限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败诉。  相似文献   

17.
当前著作权法理论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标准之争本质上是权利配置之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决定了任何一种权利配置方案都难以避免“顾此失彼”的尴尬。应当放弃权利配置导向,对“向公众提供”采取平义解释,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同时以利益平衡为导向限制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构成侵权和犯罪的范围。判断某种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或者犯罪的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经权利人许可。权利人明示许可和默示许可均可阻却侵权和犯罪的成立。默示许可的适用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对权利人内心许可意思的推测有足够的依据,二是网络传播行为没有明显违背权利人的意愿或明显损害权利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电子知识产权》2011,(1):26-27
淘宝网在今年1月13日发布2010年维权数据称,去年全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其中与6000余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同时,淘宝建立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  相似文献   

19.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损害赔偿作为著作权侵权的救济方式之一在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国著作权法中均有规定,而建立合理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前提是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科学确立.我国<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的三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侵犯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额外利润应予返还;实际损失和侵权利润难以计算的,可以许可使用费为参照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法定赔偿制度的适用应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20.
软件业的发展历经盒装软件、网络发行与软件即服务(SaaS)三种商业模式,每一种商业模式的出现均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盒装软件商业模式下,著作权法主要注重对软件复制权的保护。网络发行模式则对软件的发行权提出了挑战,同时,软件侵权的方式和软件提供商获取著作权收益及维权的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的SaaS模式,不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发行方式和侵权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软件提供商对保护其著作权的方式也进行了创新,其实行的更严格技术措施和许可合同,甚至引发了是否合法的激烈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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