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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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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参与国际投资活动、发生争议诉诸仲裁后,在执行仲裁裁决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国家豁免抗辩的问题.对绝对豁免和限制豁免的不同适用会使类似案件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但是限制豁免还未形成为习惯国际法.仲裁过程中国家豁免的放弃并不同于诉讼过程中管辖豁免和执行豁免的放弃,后者需要单独的声明.外交财产、央行财产以及军事、文化等财产一般享有执行豁免权,其他的财产则可能因为商业用途或者非主权目的而不能得到豁免.  相似文献   

2.
从相关案例看ICC仲裁院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一般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以及ICC规则,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属性取决于ICC规则规定的裁决地,进而由仲裁地点所在国决定ICC裁决的国籍。据此,ICC仲裁院仲裁庭适用该院仲裁规则且将仲裁地点定在我国内地时作出的裁决本来应当视为我国裁决。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仲裁立法,法院并不认可此裁决是我国裁决。在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ICC仲裁庭按照ICC规则在我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时,尽管我国现行仲裁立法尚无依据我国国内法承认与执行该裁决的依据,但是根据在我国适用的《纽约公约》第1条第(1)款第二句有关非内国裁决的规定,可以将此ICC裁决视为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并按照《纽约公约》规定的各项条件,决定此类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3.
赵秀文 《法学》2005,(6):67-72
根据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由仲裁地点所在国决定。ICC仲裁院仲裁庭适用该院仲裁规则且将仲裁地点定在我国内地时的裁决为我国裁决。鉴于我国现行立法对此类裁决的性质尚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此项裁决时,尚无依据我国国内法承认与执行该裁决的依据,而应当适用《纽约公约》第1条(1)款第二个句子有关“非内国裁决”而不是“外国仲裁裁决”的规定,按照《纽约公约》规定的各项条件,决定是否承认与执行该ICC裁决。  相似文献   

4.
张亮  宁昆桦 《政治与法律》2021,(1):96-106,34
在国际社会对国家豁免问题逐渐由绝对豁免主义向限制豁免主义转向的趋势下,执行豁免依然具有较强的绝对性。这对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承认与执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在限制执行豁免的途径选择上,有些国家主要采用设置类型化的豁免例外条款、保留行政权适度参与和有效利用对等原则等,有些国家通过判例实践来实现执行豁免认定标准的确立。这些方法的背后,暗含着对维护国家利益与促进经贸发展两方面的利益权衡。面对参与国际交往与竞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仲裁风险,中国宜改变长期坚持的绝对豁免立场,在加强限制豁免立法的同时坚持互惠原则,灵活地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面对执行豁免于短时间内难以突破的现实,我国投资者亦应当充分做好投资前的防范准备,并在裁决执行遇阻后积极寻求多样化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5.
姚银伟 《法制与社会》2011,(28):145-146
公共政策是一国法院用于拒绝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出发,提出了我国适用公共政策的具体标准,以便我国能够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中更好、更合理地运用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6.
赵秀文 《法学家》2005,4(2):154-160
本文结合中国法院和英国法院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的福克公司仲裁案的裁决所实施的监督,阐述了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裁决地法院撤销其本国裁决和执行地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作者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无论是仲裁地法院依法撤销或者执行在其境内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还是执行地法院依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均不对裁决所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复审与监督一般仅涉及程序方面的事项.  相似文献   

7.
传统观点认为,撤销仲裁裁决具有普遍效力,已撤销的仲裁裁决从根本上丧失效力。但以法国为代表的少数国家在一些判例中执行了被仲裁地国撤销的仲裁裁决,从而在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我国亦有学者认为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基本不对执行国法院产生影响,执行国执行已撤销的仲裁裁决并无不当。实际上,无论从《纽约公约》的相关规定、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国际商事仲裁的双重司法监督以及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来源来看,裁决是受国内法院支配的,一旦裁决被国内法院撤销,则其他国家一般不能承认与执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法院对裁决的撤销权受国际公共秩序和自身管辖权的制约。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9,(3):33-39
在涉"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案例中,我国法院对被告为外国政府的案件行使管辖权,表明我国法院在实践中已经实际放弃了绝对豁免论,对限制豁免论进行了有益探索。绝对豁免论限制了我国企业通过本国法院进行救济的途径,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和障碍;限制豁免论符合世界趋势、正在成为习惯国际法,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着豁免立场的缓慢转向,结合学术界主流观点,限制豁免立场更有利于保护我国利益。由于颁布统一国家豁免法的时机尚未成熟,判例确立限制豁免规则在我国的不可行性,通过制定单行法的方式解决我国"一带一路"项目纠纷中国家管辖豁免无法可依的问题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颁布限制豁免原则的单行法,一方面使我国企业在国内法院起诉外国政府具有可能性,为"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解决提供国内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使法官以法为据,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法院的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离不开内国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法院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和裁决的效力和执行性具有重要影响。同时在分析各国对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适用规则时,法院对待裁决的态度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手段。文章通过对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干涉,包括监督、控制和支持、帮助的考察探讨内国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之间的关系,为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国际商事仲裁离不开内国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法院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和裁决的效力和执行性具有重要影响。同时在分析各国对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适用规则时,法院对待裁决的态度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手段。文章通过对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干涉,包括监督、控制和支持、帮助的考察探讨内国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之间的关系,为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2007,(10):16-23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一般立法与实践中,按照裁决地点的不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可以分为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而《纽约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仅指申请人向裁决地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地国境内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它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或者无国籍裁决。我国现行国内法还没有对外国常设仲裁机构适用其规则,且将仲裁地点设在我国境内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仲裁裁定的依据值得进一步推敲。  相似文献   

12.
国际商事仲裁的申请执行近年来在我国越来越普遍,国内当事人与国外当事人进行交易时越来越多地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因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能在我国得到执行成为了越来越多法律界人士的关注焦点。文章从案例出发,分析了相关法院执行裁定的裁定理由,并将其与相关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相联系,剖析了机构仲裁规则规定的快速仲裁程序的可适用性、适用范围以及适用条件,以期给以后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强制性规则与公共政策在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所起的作用具有相似性,但二者的法律适用存在着显著差异。在执行地国法院享有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所涉强制性规则与公共政策抗辩解释的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背景下,法院应当基于协调与衡平地方企业利益与国际商业潜在利益的立场,正确处理违悖强制性规则与公共政策适用的关系,在必要情形下考量对第三国的强制性规则与公共政策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王立君 《法商研究》2007,24(3):100-104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是国际法领域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其理论基础源于国家主权原则以及由该原则引申出的国家平等与独立。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适用范围,长期以来存在“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之争。目前,“限制豁免论”正在逐步取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也采纳了“限制豁免论”,而且还在商业交易等问题上对国家管辖豁免规则作出了某些新规定。我国虽然一贯主张国家及其财产管辖的绝对豁免,但目前的态度有了新变化,开始接受“限制豁免论”。  相似文献   

15.
通过分析国内外有关公共政策的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就永宁公司案作出的裁决,从中显示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领域,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限制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内外立法对公共政策均未作出明确的定义,在各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轻易动用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凡是能够将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的理由归咎于公共政策以外的其他理由时,应当援引其他理由,只有在极为特殊情况下法院才援引公共政策的条款。ICC仲裁庭就永宁公司案作出的裁决之所以被我国法院以裁决违反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拒绝执行,归根到底是该裁决无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侵犯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专属于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相似文献   

16.
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国际商事仲裁的一般理论和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结合我国法院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庭根据该院仲裁规则就德国旭普林公司案在我国上海作出的仲裁裁决所实施的司法监督,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与涉外裁决、外国裁决和《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由此认为本案项下的裁决,既不是我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而是《纽约公约》项下的非内(本)国裁决。  相似文献   

17.
温树斌 《法学论坛》2000,15(2):100-104
本文以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仲裁实践和学者们的著述为基础,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地国法的适用、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和裁决执行地法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则,以便为正确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提供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8.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笪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最后裁决作出之前,法院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就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以保全申请人的权益,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由...  相似文献   

19.
从克罗马罗依案看国际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和法国法院承认与执行被埃及法院撤销了的克罗马罗依案仲裁裁决在国际仲裁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被裁决地国撤销的仲裁裁决能否在被申请承认与执行地国承认和执行 ,涉及《纽约公约》的基本原则、属地原则、意思自治与国家主权的关系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是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和实践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20.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7,25(5):132-136
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中,公共政策是一个极不确定的因素,一国为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国际法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应采纳国际公共政策的概念,以避免因各国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不同而影响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的承认和执行.该委员会还认为,一国的国际公共政策包括该国所希望保护的与道德和公正相关的基本原则、该国的强行法规范以及该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对其具体适用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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