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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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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困境及出路——以刑讯逼供为主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左德起  贺明峰 《证据科学》2010,18(3):359-364
刑讯逼供是当前中国刑事侦查当中的一大顽疾,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疑是破除这一顽疾的一把利剑。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审判阶段。由于各种客观和主观原因,其对刑讯逼供的遏制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在中国这种特殊国情之下,只有将其运用到侦查阶段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刑讯逼供的遏制作用才能完全体现出来。  相似文献   

2.
采取刑讯逼供等方式取得的证据,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采取窃听、秘密录像、坐探、跟踪等秘密手段取得的证据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对非法证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违法证据的取舍,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立法层面逐步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能否发挥预期的效果仍取决于在司法实务中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分析W市法院近三年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实务中仍存在对非法证据的范围认识不统一、刑讯逼供、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的界定不明确、重复自白是否可采具有争议、程序性情况说明尚普遍存在等问题。在司法实务中正确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现对非法取证行为的一般预防功能,首先需要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树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新观念,同时要着眼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现状,避免非法证据排除泛化。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落实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对控辩双方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实行不同层次的证明标准,辩方提供的线索或材料只需达到“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性”这样较低程度的证明标准即可,控方的举证则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这样较高程度的证明标准。对于有辩护人的案件,尽量保证在庭前会议中最大可能地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避免不具备准入资格的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在法官主持下,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达成的协议应当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4.
赵普宏 《法制与社会》2013,(36):286-287
检察机关的特殊地位使其具有排除非法证据的正当性,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其原因在于排除主体的地位模糊,对非法证据的发现机制不畅,非法言词证据范围不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监督不严等。因此,检察机关应该从创新工作机制出发,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度,以提高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成效。  相似文献   

5.
孙瑞灼 《江淮法治》2011,(13):52-53
从余祥林“杀妻”案,到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再到这次的赵作海“杀人”案……近年来。一个个无辜的公民含冤入狱.为司法的失误付出惨重代价。纵观诸多冤案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冤案的形成都和刑讯逼供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6.
证据的属性问题在我国证据学中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基础性理论。把证据的属性界定清楚是我们研究证据学领域中其它问题的基石。本文就合法性不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展开分析,进而研究非法证据的排除和排除规则的价值权衡。  相似文献   

7.
龙碧霞 《法制与社会》2012,(17):122-123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至此,法律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得以确立。但该规定仍过于原则,容易产生虚置化。事实上,2010年两院三部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出台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为此,本文就司法实践现状进行调查,并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虚置化原因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在刑事司法中还没有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更缺乏相关的程序保障。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分阶段循序渐进。修订后的律师法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完善,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起到了推动作用。当前应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配套制定司法解释,具体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9.
2010年6月24日,五部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进行了细化。本文通过对该“规定”进行解读,对我国刑诉法所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检察机关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0.
刘慧竹 《法制与社会》2013,(19):110-111
新刑事诉讼法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司法解释上升到法典的高度,确立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对保障人权和维护法治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我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不完善以及司法体制、司法环境等对该制度实施的影响,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在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排除标准、程序的可操作性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救济途径缺乏这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鉴于此,本文在简要介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该规则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万毅 《现代法学》2011,33(3):174-183
为遏制刑讯逼供,我国构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确适用的前提,是对"刑讯逼供"一词作出准确而允当的解释。"刑讯逼供"本系我国立法上之用语,国际上更为通用的是"酷刑"一语,而目前,对"酷刑"最权威的定义,来自联合国《反酷刑公约》,根据条约神圣的原则,依据《反酷刑公约》对酷刑的定义来解释刑讯逼供,基本是可行的。在司法适用上,解释和认定刑讯逼供,还应当注意根据具体个案进行具体判断。对于药物和催眠审讯,药物审讯应当认定为刑讯逼供,催眠审讯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前提下可用,但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营救式刑讯逼供的合法性也应当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2.
从纸上谈兵到水滴石穿——非法口供排除程序的构造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陆而启 《证据科学》2012,20(2):187-203
高举人权保障大旗的刑事诉讼立法淡化了刑事诉讼构造的路径选择,但是,基于一种结构缺陷,我国新近立法所确立和完善的审判前供述排除规则很容易沦为"纸面上的法"而难以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一方面,因为没有庭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的分离与法官和陪审团的分权,一元化的法庭可能会造成非法获取的口供从大门排除又从窗户跳进,而"口供排除"和"宣读口供"的两阶段在质证上存在着叠床架屋,更有为普遍地采纳审判前供述这一传闻证据"背书"的反其道而行之的趋势。另一方面,控辩不平等导致庭审最终落入长于法律辩论而轻视事实调查的旧习,而法官也陷入到底是积极调查还是消极听审的内在职责冲突之中。因此,本文设想以案例指导跳脱立法中心主义的虚无缥缈,以配套程序摆脱实质判断标准的人言人殊。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近年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冤案中普遍存在刑讯逼供现象,这是口供中心主义的刑诉传统所致,而偏重口供证据则根源于追求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司法理想。但这一司法理想很难通过构建一整套标准清晰、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将其转化为现实。当前口供——事实——客观事实这一闭合链条,使最理想的司法追求在实践中通常会转变成最现实的司法,想尽一切让当事人把事实说出来。这既是口供被视为证据之王的现实动力,亦是刑讯逼供难以根除的文化根源。要想从根本上破解这些难题、彻底终结冤案的发生,应当以理智的态度努力完成从以客观事实到以法律事实为基础的司法理念的更新,重新构建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4.
两大法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利 《河北法学》2005,23(10):101-106
排除非法证据是保障被告人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以及特定时期控制犯罪与保护人权的需要,不同法系之间以及同一法系不同国家之间有关这一问题的诉讼理论和具体对策往往存在着许多差异。对两大法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史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和研究,目的在于为确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文章认为 ,行政程序立法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系统工程 ,在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思路上可考虑“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本文三位作者经过将近一年多时间的努力 ,提出了一份《重庆市行政程序暂行条例》(试拟稿 ) ,为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进行了身体力行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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