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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的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采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这种规定无法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应当规定为公平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既保护医方利益又保护患方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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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输血感染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所面临的一大困境,尤其是因某些危险因素的窗口期导致的无过错输血感染,并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而是受到了当前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侵权责任法》对这类输血感染并未做出区分,一律适用了严格责任,并不符合医疗活动的实际状况,也不能真正起到缓解医患矛盾的作用。而对临床输血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诊疗规范为标准进行区分,将窗VI期引起的无过错输血感染排除在医方的责任以外,通过补偿制度或第三方保险来解决,才是实现医患之间实质公平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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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输血感染 民事法律责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卫生法制》2001,(4)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向法律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因临床输血感染而诉诸法律的民事案件也日趋增多。所谓临床输血感染,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接受输血治疗而造成的病毒感染,一般以感染丙型肝炎为多,而以感染HIV为最严重。输血感染不仅造成了医疗费用上的支出,也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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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过错输血感染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无过错输血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该感染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更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输血安全和输血感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于我国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无过错输血感染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建立健全相应保险和输血风险基金等制度,切实保护无过错输血感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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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中,当事人因输血时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毒而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占相当比例,如何确定这类案件的责任,关系到适用何种法律规则来处理此类纠纷。对此,法学理论界与审判实务界观点不一。一种意见主张输血感染案件属于合同责任。理由是患者因伤病主动到医疗机构就诊,等同于是要约;而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请求为其进行诊治,无异于是承诺,由此也就建立了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机构理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对患者进行安全的诊断、治疗。如果患者在输血时受到病毒感染,表明医疗机构履约不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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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输血感染所致损害的法律救济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因输血使患者感染疾病的场合,如果血液提供者存在过错,由于过错责任原则的存在,患者可获得的法律救济较为简单。如果血液提供方没有过错,患者会求助于货物销售、默示担保、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诉讼前景不容乐观。货物与服务的二分法排除了在医疗输血领域货物销售法律制度的适用。血液提供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和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否定了默示担保和严格责任的适用余地。要获得产品责任制度的益处,患者要跨过"产品"、"缺陷"、"发展抗辩"三道关口,结果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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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过错输血感染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无过错输血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该感染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更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输血安全和输血感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于我国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无过错输血感染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建立健全相应保险和输血风险基金等制度.切实保护无过错输血感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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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输血使患者感染疾病的场合,如果血液提供者存在过错,由于过错责任原则的存在,患者可获得的法律救济较为简单。如果血液提供方没有过错,患者会求助于货物销售、默示担保、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诉讼前景不容乐观。货物与服务的二分法排除了在医疗输血领域货物销售法律制度的适用。血液提供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和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否定了默示担保和严格责任的适用余地。要获得产品责任制度的益处,患者要跨过“产品”、“缺陷”、“发展抗辩”三道关口,结果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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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输血感染是指采用血机构在无过失的情况下,为患者输血而感、染疾病造成的损害。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责任原则,这使得患者的损害无法救济或者救济不充分,这种规定无法体现法的公正性。笔者认为,无过错输血感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建立降低输血感染的激励机制,而且能够对患者的损害充分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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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临床输血感染病毒而引发的病患纠纷越来越多,明析此类纠纷证明责任的承担、归责原则的确认是要求作为纠纷当事人的医院方、血液供应方和患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而对献血者来说,应根据其在献血时的主观认识来确定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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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病人输血导致感染梅毒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终审判决医院赔偿受害当事人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今年71岁高龄的王先生是一名退休职工,据他讲,2005年4月,他因贫血住进了自己的合同医院,当日医院给其进行抽血化验,并在4月2日上午为其输血400毫升,但医院在4月11日下午突然告知王先生患有梅毒,要求其立即出院。4月12日,王先生被迫出院,出院后其到另一家医院治疗,现正在恢复过程中。因为该医院输血造成王先生感染梅毒,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很大痛苦和伤害,故王先生要求医院向其赔礼道歉,支付起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3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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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疾病已成为全球性的话题。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诸如此类案件的定性、因果关系的判断、归责原则的确立、甚至法律法规的适用等一系列问题都存在不同的看法 ,致使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既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供遵循 ,也无相应的司法解释可据引用 ,以致相同的案件会产生差距甚远或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 ,对输血感染疾病的法律属性及其民事损害赔偿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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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感染丙肝是近几年来医疗临床上的多发事件。原告往往将地方血液中心(下简称“血液中心”)和医院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此类案件争执的事实焦点在于:输入到病人体内的血液是否存在丙肝病毒;输血同感染丙肝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上争执的焦点在于:血液是否属于产品(与这一争执点相关的输血感染丙肝责任是否属于产品侵权责任);输血同感染丙肝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理论来确认,还是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来确认,因果关系由谁来举证;对医院来说,输血感染丙肝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这些争执焦点,无论是理论上,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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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在输血感染其他疾病纠纷案件中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因输血感染乙肝、丙肝或艾滋病毒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血站和医院予以赔偿的案件不断增多。法学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的同志对这类案件的审理作了一些研究,但这些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分歧,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对血站在输血感染其他疾病纠纷案件中的法律责任作一些探讨,以期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这类案件有所裨益。一、血站在输血感染其他疾病纠纷案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通常说来,血液是由医院输入患者体内的,因此,在因输血感染其他疾病而要求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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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输血保险机制,转嫁输血风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我国乃至全球因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严峻性,针对输血风险的客观存在(病毒存在的窗口期、血液检测试剂的漏检率),医学实践证明,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血液,仍会有传染艾滋病、丙肝等病毒的可能。因此,即使血站、医院尽到了最大的注意义务,受血的患者仍有感染上艾滋病的可能。从法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输血治疗本身带有极大风险,对于因风险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应完全归由卫生机构承担。针对输血感染的危害性、不确定性和公众性等特点,适宜建立保险机制,转嫁输血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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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输血感染案件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有关输血感染损害赔偿等医疗纠纷是近来医学界、法律界所经常涉及的话题 ,对此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的观点。本文对输血感染赔偿纠纷是否适用产品责任、是否存在侵权与违约的竞合以及无过错输血感染案件是否采用公平责任发表作者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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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输血感染损害赔偿等医疗纠纷是近来医学界、法律界所经常涉及的话题,对此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的观点。本文对输血感染赔偿纠纷是否适用产品责任、是否存在侵权与违约的竟合以及无过错输血感染案件是否采用公平责任发表作者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