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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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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兰华 《行政与法》2005,(5):109-111
传统的过失犯罪都是实害犯,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现代化器械的广泛应用,过失犯罪危险化已受到学者的关注,本文论证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不仅仅是主观过错,更在于其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另外,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只应存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在设置刑罚时应遵循谦抑原则。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中业务上过失犯罪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86,(4)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推广使用,交通运输之繁忙,由于业务上的过失造成的犯罪日益增加,其社会危害性也日益严重。据统计,苏联在1946年过失犯罪只占犯罪总数的百分之六,到了七十年代,过失犯罪即增长到百分之十二。二、三十年中翻了一番。在过失犯罪中,交通肇事达百分之七十五,占绝大多数;玩忽职守占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占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过失杀人的只占百分之三左右。刑法理论按不同标准将过失犯罪分为有认识过失与无认识过失;一般过失(即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重过失与轻过失等等。  相似文献   

3.
共同过失犯罪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解释论中,共同过失犯罪是指多个不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人分别实施了违反各自注意义务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须由两个以上合格主体且不承担共同注意义务、各主体都实施了过失行为,多个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处罚,应坚持作为分成原则和监督对等原则,才符合我国"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的刑事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4.
论助成犯罪的过失侯国云一、助成犯罪的过失的定义与分类助成犯罪的过失,亦称犯罪助成过失,简称助成过失,是过失地帮助他人构成故意或过失犯罪的行为,也就是助成他人故意或过失犯罪的行为。即他人本可以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被助成的该犯罪,由于助成者的过失帮助,...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犯罪故意是行为人对社会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故意的危害行为并不一定构成犯罪故意;对过失犯罪量刑时不但要考虑危害结果,还要考虑行为人过失程度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大小。  相似文献   

6.
论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认定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时 ,不能仅考虑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代表机关成员的决定 ,而且还得考虑单位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等单位自身的情况 ,它们是判断单位犯罪主观要件的基础。单位犯罪中存在过失犯罪的形式。单位犯罪的过失 ,不仅包括单位代表机关的决策上的过失 ,而且还包括监督过失。  相似文献   

7.
浅析达标排污致损负刑事责任的理论可能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理论和刑法规范均存在容纳达标排污致损行为过失刑事责任的空间.环境犯罪作为业务犯罪,其注意义务不以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为限.污染环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过失犯罪属于交叉关系的法条竞合.达标排污致损行为不成立污染环境罪,但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过失犯罪.达标排污致损行为如果确因信赖安全标准,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存在三种例外的情形可能负过失刑事责任.我国应以严密的法体系建构切实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  相似文献   

8.
犯罪过失客观化论虽然从研究范式转型、刑事政策目标、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构造差异、准确认定业务过失犯罪、在监督过失中实现主观归责等方面提出了理据,但是犯罪过失客观化不仅在理论上有可商之处,而且在实践中潜藏着危险。在理论层面,犯罪过失客观化会削弱刑罚的谴责功能,其抽象一般人标准难以维持,并与信赖原则的法理存在冲突。在实践层面,犯罪过失客观化放大了过失犯认定的结果责任倾向,导致出现大量的“将行政违法视为犯罪过失”“将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视为犯罪过失”的现象,造成过失犯的处罚范围不当扩张。犯罪过失的认定思路应当是“客观事实→主观心态→规范评价”,探寻行为人主观心态的步骤不应被省略。在认定行为人的注意义务时,无论行为人的能力高于一般人还是低于一般人,都应当以特定情境下的行为人能力作为标准。在此意义上,犯罪过失客观化的反思实际上是对“违法是一般的,责任是个别的”这一命题的反思。这有利于推动刑法学中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走向深入,从而构建中国自主的刑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9.
蔡荣 《当代法学》2021,35(3):78-88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罪过形式争议较多,依照不同的罪过理论,存在过失说、故意说以及并存罪过说之争.故意说着眼于拒绝执行防疫措施的行为,过失说强调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的结果.并存罪过说违背罪刑均衡原则不应被提倡,罪过形式应是以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为一般的判定标准.将本罪认定为过失犯罪,既是遵从刑法条文和解释性文件的逻辑内涵,又...  相似文献   

10.
浅析《唐律》中过失犯罪的法律用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探讨了《唐律》中有关过失犯罪的法律用语,认为“过失”是指对人的杀伤方面的过失行为,“失”主要指官吏在执行公务方面的过失行为,“误”则用于除“失”之外的官吏公务方面的过失犯罪和普通职业过失方面的犯罪。另外还对“不知情”、“亡失”、“不觉”等过失用语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业务过失犯罪处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福祉的同时,也使得生产、交通、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中过失犯罪的发生率持续上升。为保障社会安全,适应惩治和防范业务过失犯罪的需要,应加重我国刑法对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彻底改变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处罚轻于普通过失犯罪的普遍现象;适当增加业务过失危险犯;改变多数业务过失犯罪法定刑刑种设置的单一性,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12.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正犯,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颇有争议的问题。过失的共同正犯肯定说与否定说是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制体系的产物;肯定说不仅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与区分制的体系相冲突,会动摇区分制的根基;否定说视共同过失犯罪为同时犯,不仅与同时犯和单独犯的理论不符,而且存在无视犯罪的共同性的明显缺陷。我国刑法采取单一正犯体系,不能用德、日的过失共同正犯肯定说或否定说来解释我国刑法中的共同过失犯罪。按单一正犯的解释论,不仅能克服过失共同正犯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弊病,而且能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合理地处理共同过失犯罪案件。对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的规定,按单一正犯理论不难做出合理的说明。  相似文献   

13.
郑鹤瑜 《河北法学》2007,25(5):56-59
中外刑法学界对过失共同正犯的争议起源于对共同犯罪本质的不同理解--"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的对立".我国刑法通说否认过失共同正犯,这迫使司法实践中法官"偷偷"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犯处罚原则来处理过失犯罪案件.确立这一理论必须排除"规范否定说"、"意思联络缺乏说"和"罪刑均衡违反说"三大障碍.过失共同正犯同样具有共同实行的意思表示,共同注意义务才是过失共同正犯成立的本质.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业分工更趋精细化,共同过失犯罪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我国现行刑法不承认共同过失犯罪,致使该类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当中,面临着"无法可依"、有违罪刑法定的尴尬.透过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可见共同过失犯罪乃客观存在之现象,立法尽快明确规定共同过失犯罪及其责任承担的原则,以不断完善我国刑事法...  相似文献   

15.
单位过失犯罪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犯罪中也存在过失犯罪的状态,应追究单位自身过失的刑事责任。为了准确认定和处罚单位过失犯罪,可将单位过失犯罪分为纯正犯和不纯正犯;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实害犯和危险犯。同时,应完善对单位过失犯罪的处罚制度,增设对单位主体的单罚制,建立单位犯罪累犯制度,补充新刑种等等。  相似文献   

16.
竞合过失犯罪是指不具有共同注意义务的数个行为人各自违反了自己的注意义务,由于这些不注意行为结合在一起,从而共同导致同一个危害结果出现的过失犯罪形态。判断注意义务是否共同,是区别竞合过失与共同过失的关键。过失相抵原则对于分配竞合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认定竞合过失时,应该考虑过失相抵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过失犯罪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的这种规定并非完全是明确的指示,常常要根据法律的内容来确定某一犯罪是否可以由过失构成,我国刑法中的金融犯罪即如此。从内容上看,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是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构成金融过失须具备违反客观的注意义务、结果的可避免性两个要件。要正确认定金融过失犯罪,还要注意把握金融风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与金融过失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正> 共同过失,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在客观上共同地导致了某一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实践中,相当数量的过失犯罪案件,其危害后果不是由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于数个人不同程度的过失行为使然。然而,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同时,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共同过失犯罪案件是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理共同过失行为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共同过失犯罪行为的类型,以便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之下,将共同过失引起危害结果的行为作为共同正犯处理,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背离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会导致共同正犯认定标准的松弛,人为扩大共犯处罚范围的后果;在现行刑法理论之下,对于所谓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便不作为共同正犯,也能做出恰当的处理。  相似文献   

20.
由于过失犯罪尤其是业务过失犯罪的发案率高,危害性大,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业务过失有其特殊之处。其业务特点决定了过失行为人较一般过失行为人应负更重的刑事责任。现代化对工作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要求个人作出准确而又敏捷反应的场合也越来越多,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期间精神更加紧张,大大加重了心理负荷程度,从而使业务人员在工作中产生差错、导致事故的机会大大增多。特别是交通运输方面的犯罪,在各国的过失犯罪中都占很大比重。交通工具从简单到复杂,交通网扩大,交通量增加,使交通过失行为产生的可能性与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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