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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是非法采矿罪的基本要件。但多功能的现行采矿许可证就像一个什么都往里装的大筐,这就导致犯罪构成的理论争议和适用的不确定性,也是非法采矿罪包揽非法采矿系列犯罪的成因。采矿许可证的实质性功能是矿业市场进入特许权制度,如此界定才能准确把握非法采矿罪的客体、对象、客观方面和情节等。非法采矿并将矿产品占为己有的结果,构成牵连盗窃犯罪、想象竞犯罪以及共同犯一罪或数罪等系列犯罪,是其他犯罪领域里少见的数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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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针对煤炭价位较高、外来务工人员增加以及非法采矿有所抬头的形势,为防止非法违法采矿反弹,进一步规范全区矿业秩序,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自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太原市晋源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春季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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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山西省盂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盂县国土资源局狠抓内部管理,积极建章立制,完善国土资源监管网络,加大巡查力度,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县非法、违法采矿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矿业生产秩序实现了历史性的好转。2008年以来,盂县虽然出现一些零星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但均在开采初期就被县国土局发现并制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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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的保护法益包括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完好性及生态环境。其中,矿产资源所有权是本罪必然侵犯的法益,而矿产资源的完好性与生态环境可谓选择性法益。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原则上构成非法采矿罪,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排除非法采矿罪的违法性。采矿许可(证)属于解禁性许可,行为人通过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矿产资源的,并不阻却违法性,应构成非法采矿罪。但是基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在程序上应当由作出采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许可后,司法机关方可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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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通行权是随着社会对资源的利用需求增大,国家为保障经济发展而于立法上确定的一种用益物权,故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比较不同国家与地区围绕资源开发形成的通行权制度可知,采矿通行权还具有法定性、附属性、收益性、有期性特点。结合我国《物权法》规定,不难发现采矿通行权反映的是采矿用地问题。由于采矿用地绝大部分情况下涉及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国家应能动地通过私法契约发挥其在资源领域的行政职能,促进土地所有权二元制结构下采矿用地的和谐供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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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房山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三起非法采矿案,为是今年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非法采矿案。经审查确认,这三起案件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8人,盗采煤炭质量达2万5千余吨,共涉及金额818万余元。当庭宣判的18人分别一审被判9年半至1年不等的刑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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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今年第4期曾刊登《北京风沙墙遭受劫难》一文,对河北省平泉县荣义矿业公司在京津风沙林区内大肆毁林采矿予以披露。但《法人》记者近日追踪采访发现,平泉毁林采矿的现象在继续蔓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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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汾阳市公安局矿山资源稽查大队在上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开展了为期王个月的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该队队长李陈文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梳理,细化任务,拉网排查,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的采矿人员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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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第一产业的矿业,处于产业链的上游,担负荷为下游四十几个产业提供原材料的重任,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矿业界各种利益主体无证采矿、越界采矿、权力办矿、采富弃贫、非法转卖矿产资源等不法行为频繁发生。这不仅导致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严重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而且导致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以及刑事案件等严苣后果。青川血案正是当时我国法律对矿业权规定不到位的悲剧缩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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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与侵害矿业环境是孪生关系,山体滑坡、地陷、毁林以及污染水源等损害价值特别巨大。但损害环境从未定罪而仅以非法采矿罪判刑,罪刑不相适应导致违法成本少于非法采矿的收益,催生非法采矿现象蔓延。因此,应认定非法采矿牵连系列矿业环境犯罪形态:毁坏财物罪、污染环境罪、滥伐林木罪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罪等。牵连犯罪广泛,不应有统一的处断原则,对于社会危害性较大、牵连关系度松散的非法采矿牵连矿业环境犯罪,应适用数罪并罚原则;对恢复环境、消除危险、填平损失等,还应适用非刑罚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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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企业在采矿之前,矿井附近的村庄需要全村搬迁。只有村庄搬迁之后,采矿企业才可以进行采矿。由于采矿过程中整个村庄将会塌陷,因此,搬迁村庄被称为采矿塌陷村庄。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办事处杜集社区的马庄,就是采矿塌陷村庄之一。2013年4月,本刊编辑部接到马庄一封群众反映情况的信件,信中反映的问题直指马庄的搬迁工作。为此,5月30日,本刊记者赶赴杜集社区的马庄进行实地采访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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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采矿罪的三大难点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在非法采矿罪的认定中,应准确理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在罪状中的总括性和独立性、废止行政处罚作为认定非法采矿罪的前提程序、实现非法采矿所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的鉴定权限社会化,分别完善其实体条件、程序条件和证据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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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是1997年刑法出现的一个新罪名,由于缺乏相关实践以及立法者的局限性,343条第一款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明显的缺陷,致使大量违法采矿和盗掘矿石的行为难以定罪和处理,不利于犯罪规范体系的建设和保护日益珍贵的矿产资源,应当对其进行修改,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具体而言,在非法采矿行为的规制上,必须调整立法思路,规范立法技术,合理设计罪状,提高非法采矿行为的犯罪化程度,加大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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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3)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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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能源开采为主的勘测采矿类活动项目的开发强度逐年增加,伴随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于是,寻求一条在环境保护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进行勘测采矿至关重要。本文就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形势下进行合理勘测采矿的方案进行分析,并提出勘测采矿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为工程更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