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3.
<正>成府发〔2015〕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2015年2月2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调整28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7项,下放管理层级17项,暂停审批4项。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承接和衔接工作,强化后续监管,确保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4.
<正>(2015年6月24日)沪府发〔2015〕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市文广影视局确定的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1项)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项),现予公布.各区县、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7.
正(2019年3月20日)沪府规[2019]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9.
<正>(2019年3月20日)沪府规[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4]8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渝办发[2008]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三月十日  相似文献   

11.
<正>甬政办发[2018]14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重大招商项目市级推进工作机制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2月14日重大招商项目市级推进工作机制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项目争速""产业争先"等  相似文献   

12.
渝办发〔2007〕2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13.
<正>(2017年11月9日)沪府发[2017]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2年5月16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沪府[2012]50号)自2017年12月1日即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14.
<正>绍政办发[2014]1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项目流转和企业迁移利益共享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0月20日  相似文献   

15.
渝办发〔2008〕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6.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宁政发[2012]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对建设中的重大产业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杭政办函[2014]10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对口支援阿克苏市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2014年7月28日杭州市对口支援阿克苏市项目管理办法(市发改委2014年7月15日)为规范、高效、有序地做好杭州市对口支援阿克苏市援疆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对口支援新疆的决策部  相似文献   

18.
<正>(2019年3月22日)沪府规[2019]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市文化旅游局提出的第六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1项)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9项),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各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  相似文献   

19.
甬政办发[2007]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九日  相似文献   

20.
<正>杭政办函[2015]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2015年2月15日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