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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笔者认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按照罗马法时期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和罗森贝克规范说确立的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确立的一般分配原则,“谁主张、谁证明”;二是按照“危险领域说”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分配原则;三是从证明责任分配的理念出发,借鉴利益衡量说的分配原则,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证明能力,综合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与此同时,为了便于表述,笔者在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进行分析之前对证明责任的概念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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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体系还处在一个逐渐完善,逐渐构建的过程中。总的来讲,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过于简单、过于笼统,特别是针对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的分配,有个非常原则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很多的证据当事人无法取得,而必须依靠法院来取得相关的证据,往往造成当事人举证不能的情形,因此对当事人的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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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的立法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洪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78-80
构建科学可行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是一国刑事诉讼法和证据制度实现日臻完善的重要措施。我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证明标准、证明方式等规制,标志着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初步建立,也必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证据制度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然而,该规定关于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审视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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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7,(3)
公共利益的司法维护机制是公共利益维护机制的重要一环,公益诉讼制度是公共利益司法维护机制的具体体现。目前,学者们对相关问题有不少的看法和争议。厘清对公益诉讼的界定、公益诉讼的司法审判模式、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公共利益的界定与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与诉权滥用、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等问题的认识,有助于完善我国公共利益的司法维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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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洋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3):86-88
刑讯逼供是侦查程序中的一个顽疾,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下,对刑讯逼供证明责任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刑讯逼供的证明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得对其事实的证明十分困难,应当明确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以有效应对与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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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民事主体间发生的财产关系纠纷、人身关系纠纷,常常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都将获得一个胜诉或败诉的明确结论,而对法官则意味着必须对诉讼争议的事实作出权威的判断。法官的判断取决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决定着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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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我国2006年新《公司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应从明确诉讼管辖、公平分配举证责任、引入诉讼费用补偿制度、明确原告提供诉讼担保的条件、限制原告股东败诉时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完善。将从股东代表诉讼权利救济的目的出发,构建原告股东的权益保障机制,以期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进行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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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成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4,(2):57-61
作者分析了2013年全国范围内为发生的28个信息公开诉讼案例,发现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数量与地域经济无必然联系,但是诉讼案例数量相差较大;信息公开申请的阻力较大,申请人较难如愿获取信息;申请人进入诉讼之后胜诉率较低,证明责任分配对其不利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申请范围,完善信息公开诉讼证明责任,提高信息公开立法技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知情权,打造顺应时代的阳光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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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成为政府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先后经历了由否定到肯定的长期发展过程.以与诉讼相关的核心制度为线索,对美国政府侵权赔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权、诉讼当事人、起诉条件、举证责任分配及诉讼时效、庭前和解程序、赔偿判决的执行等制度进行基本介绍,结论为:美国政府侵权赔偿诉讼制度的诉讼范围狭窄,侵权赔偿方式单一,其固定设立专款基金,由国家和具体侵权的国家机关共同负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模式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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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是诉讼中遇到的首要问题 ,解决证明责任的承担 ,要明确证明的主体。传统法学对证明责任主体的认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 ,有必要提出一种更加合理的、有实践操作意义的证明责任主体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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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立义 《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2009,(1):10-12,35
国家机关行使的公权力,其表现形式是法定的,只有符合法定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或仲裁中才能当证据使用。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不采用法定形式,而是以证明材料、说明书等形式证明某种事实,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对于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加严格、严谨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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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标准都做出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定,但是三大诉讼法在诉讼性质、诉讼目的,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均不同,因此在诉讼中应该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这一点已经在理论界形成共识,并且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得到了实践,但是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却仍然悬而未决,从当事人和法官两个角度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作简单的区分,有利于对行政诉讼的标准进行分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