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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定的负责商标确权评审的行政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终局裁决权。 第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  相似文献   

2.
关于建立商标确权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储育明一、商标确权行为的涵义、范围与性质商标确权行为是指国家商标局(下称商标局)依法确认相对人是否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各项行为的总称。严格而论,商标确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确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类是确认驰名...  相似文献   

3.
实践中,商标局主管商标申请注册的核准工作,对于商标局的核准行为的性质,学术界一直存在“授权还是确权”的争论.从行政行为法基本理论出发,通过比较行政授权行为、行政许可行为以及行政确认行为三者的差异,结合商标法以及民法基本原理,最终得出商标局核准注册行为在性质上应界定为商标确权行为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商标法》第八条的第二款规定:“悬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该条款是对商标禁止使用的文字的规定这一。如果一个企业所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这一条规定,将会遭到驳回的命运,即使获得注册也会被商标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注册水当为由予以撤销。因此,对于广大的企业来说,准确全面地把握该条的含义,有利于自己对商标的选择和注册的成功。对于广大商标代理组织来说,深刻领会该条的含义也有助于其把好商标注册的第一道关,提高商标注册代理的成功率,同时也可以减轻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负荷。对于《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在执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做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发布的《商标评审规则》对此也没有涉及。因而实践中对于涉及到该条款的商标的审查,很大程度上是由具体办案人员根据其对该条款的理解来进行的,这样难免会出现因人而异、标准不一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以立法或行政解释的形式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本文中作者将通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多年来审查的大量商标实例的分析和研究,注探求《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的具体含义。  相似文献   

5.
三、各款规定的适用范围及其相互关系(一)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可否扩大适用实践中还提出是否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商标注册初审程序的问题。有人认为,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宗旨应当贯穿于商标审查、核准程序、异议和争议程序的始终,如果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申请注册阶段即发现该商标申请人系企图以  相似文献   

6.
显著性是商标标识获得商标注册的前件,它既可以来自标识本身,也可以通过长期使用获得。在西方主要国家的商标法律制度中,以普通方式出现的姓氏不具有显著性。我国商标局新公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修改了1994年发布的《商标审查准则》的规定,从不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列项中删除了姓氏一项,使显著性不再是姓氏获得商标注册的障碍。这不但带来了行政和司法成本的增加,也不符合制度内在的逻辑性。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应该首先规定姓氏本身不具有商标显著性,然后再以原则性规定排除其适用,即通过考虑姓氏作为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认定姓氏作为商标使用具有显著性的,可以获得商标注册。  相似文献   

7.
[案情] 周军系第3383774号被异议商标“中超”的申请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在( 2008)商标异字第04702号裁定中认定:中国足球协会称被异议人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注册其知名的、使用在先的“中超”商标证据不足.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11161号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是行政机关制订的有关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与保护的程序性规定.对于规范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拟结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关于驰名商标的部门规章,对目前行政认定驰名商标工作做一介绍与简单分析,并对有关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审理专利商标复审行政案件适用证据规则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完善我国专利商标法制,2000年8月25日修订的《专利法》和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商标法》,分别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复审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评审中的行政终局决定制度,引进了对专利复审决定和商标评审决定的司法审查制度。随着这些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有大量的专利复审和商标评审行政案件(以下通称专利商标复审行政案件)诉诸法院,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新课题。其中,当前有关法院在审理  相似文献   

10.
刘晓军 《人民司法》2012,(15):10-16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是对商标授权行政行为和商标确权行政行为的统称。商标授权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针对当事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决定是否授予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行为,商标确权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针对已注册商标作出的撤销或维持其注册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作出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获得对商标授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专利确权制度因严格遵循行政、司法职权的绝对分立,产生了一系列实践难题,社会各界对此提出了质疑和批评。早期的理论认为行政行为带有主权性质而否定它有受司法审查的效力,行政行为效力的绝对性带有王权的色彩。现代行政理论正从崇尚权威转向强调服务社会职能,即行政行为必须实现它所服务的社会目的,因而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可以变更的。基于效力性、专业性和对外法治建设的需要,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具有审查专利效力的权力。为了避免平行诉讼中与行政权的过度冲突,法院只能在必要的情况下有限地审查专利效力,并且这种确权权力是相对的,效力仅限于个案。作为协同的制度,现有技术抗辩应限定于等同侵权领域。同时,在审查效力的认知标准、证据适用标准等方面,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效力审查的标准应趋于统一。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是确认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我国现行商标确权机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机制的运行状况造成商标确权领域的诸多问题,业已成为掣肘商标确权纠纷解决机制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运行状况,与TRIPS规定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有效克服上述障碍,科学构建我国的商标确权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的巨大能动作用,激励市场主体珍重商誉,不断创新,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现实的任务。本文在总结我国商标确权制度运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机制的不足和原因,比较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施机制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对我国现行机制进行改革,既要充分发挥行政快捷、高效的特点,又要通过司法审查提供权利救济途径,确保公正的实现,构建现代化的、兼顾效率和公正的商标确权机制。  相似文献   

13.
原告麻希玛柔娱乐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2002年7月,原告在第9类电子出版物及第29类牛奶饮料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流氓兔”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原告不服。遂于2003年4月25日向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05年8月,被告经审查后亦作出驳回注册申请。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审决定。故原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被告的复审决定。原告认为。其申请的商标“流氓兔”是金在仁创作并授权原告申请和使用的“MASHIMARO”动画形象的中文名称,该彤象是一只很有个性的兔子.在中国已经使用多年,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因此,“流氓兔”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  相似文献   

14.
正一、驰名商标制度的若干问题本文源于真实案例引发的思考,为方便讨论,对案例予以适当改编。甲公司在A类商品上在先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乙公司在B类商品上在后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争议商标)。争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甲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理由是引证商标是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引证商标与争议商标也近似,但两个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有较大区别,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易误导公众,未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遂裁定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15.
略论行政法视野下的商标评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爱葵 《行政与法》2005,(12):77-79
现阶段加强对商标权的行政保护是十分必要的,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免不了引起行政争议,合理实现行政救济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关键。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商标行政复议机构,在平息商标行政纠纷中发挥了独特的功能。本文结合行政法理论对商标评审机构的法律地位、商标评审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及评审过程中的特殊规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高之 《法庭内外》2014,(12):5-8
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模式实现了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决模式向司法审查终局模式的转变。此类案件的审理不仅对我国专利、商标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关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更对激励技术创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案情介绍】原告(上诉人)江西省万载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万载公司)被告(被上诉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江西新万载日月橡胶有限公司(简称新万载日月公司)案由: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2005年7月4日,万载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4755216号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见下图),指定使用在第7类运输机传送带、传送带、机器传送带、滑轮胶带、皮带轮胶带、平行胶带、三角胶带、风扇胶带等商品上。2008年1月21日,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相似文献   

18.
随着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我国现行商标审查制度已无法满足改革需求,优化商标审查制度势在必行。尽管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实体与程序性规则的改变,以优化商标确权程序,实现商标审查的提质增效,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德国和日本的商标法修订后,其审查制度有可供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商标审查制度,针对现存问题,建议《商标法》第五次修改作出相应调整:取消相对事由审查、实行商标异议后置、增设异议纠纷的自我和解机制、增设以商标使用为标准的快速审查渠道、提高商标审查费用。  相似文献   

19.
法国工业产权授权、无效的诉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在2001年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定作为审理中心,只是审查两个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合法性,法官应避免对专利的创造性和商标的显著性直接作出  相似文献   

20.
石必胜 《人民司法》2012,(19):56-60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中如何理解和适用这一规定,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评字〔2010〕第08026号《关于第3267318号"吉百利"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中认为,虽然引证商标有较高知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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