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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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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法律信仰之争中,法律信仰怀疑论和否定论者主张法律信仰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都不适于中国,主张法律信仰的学者更多地是过分误读了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这句话,并据此做出了不合时宜的判断,因此其所主张的法律信仰更多地是一种"神话"。相对于作为"神话"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任是一种"鸡汤",虽然它不能治病但富有营养,有助于社会肌体的康复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信任"鸡汤"的熬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法律内和法律外进行"综合治理"。其中,经过由更普遍的有效参与和更加公平的法律程序、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以培养人们的乐观主义态度进而产生对法律的信任、从约束权力和反腐切入来打破法律信任不足-法律具文化这一恶性循环,是三种相对可行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发出关于"法治思维"的倡导,把改革开放以来法制(治)建设成就在精神层面上予以升华,是治国理政的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换的重大历史性标志。解析"自然(理性)主义"、"分析实证主义"、"社会实证主义"等几个现代主流法治思维模式,及总结中国社会实践的经验,对于深入全面理解和把握法治思维不可或缺。法治思维的结构,包括法治认知的前提要素、恪守现行法律的核心要素、定位"民间规范"的补充要素。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见诸法律实践的媒介与途径,它以是否需要和可能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特定事件或案件为前提。法治方式运用中应严格贯彻实体法律和遵循正当程序,并尊重道德及"民间规范",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思维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主要是:其一为辩证法,从发展、联系、矛盾、全面的视角进行法律考量;其二为形式逻辑方法,符合排他性的法律理由、必然性的法律三段论、融贯性的系列法律决断的要求。法治思维是两种方法紧密结合的整体思维。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道德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两次大的合与分,大凡合的时候治理效果相对较好,分则相对较差,故新时代选择"德法合治"的治国理政方略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具有必然性。就操作性而言,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法律制定要将重要道德直接上升为立法,或用道德来改革逆情悖理的法律,或用道德来改良力度不足的法律;法律实施要明确两个大的方向,即不得让违反道德的行为通过法律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让符合道德的行为因为法律承受不利后果;法律遵守要用法治宣传裨助道德教化,用道德教育促进全民守法。从文化的角度考量,西方在"天人相分"的主体性价值观支配下形成了分析性思维方式,中国在"天人合一"的统一性价值观主导下形成了综合性思维方式,故西人所采道德法律分而治之的治理模式不适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选择"德法合治"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近十余年来,社会各方面对中国法治的应有形态及理想图景认识出现了一定分歧。形成这种分歧的实质原因是,在"什么是法治"的问题上,人们更多地受到西方自由主义法治理论的影响。自由主义法治理论所建构的法治模式以及所描绘的法治的某些特征,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人们对于法治的深刻记忆,并成为认知和评判我国法治现实的依据。为此,应当在充分揭示和深刻认知自由主义法治理论乖谬的基础上,加强我国法治意识形态的自主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基础构建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在此过程中,应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学传统理论及知识谱系的对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或体现为具体的法律思想、法学理论、法律原理、法律文化、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思维,藉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法治的"元理论"和"元知识"的权威地位。  相似文献   

5.
燕树棠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在中国法学史上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他对社会时弊的深刻洞察、对现代法治的信仰与恪守,体现了这位中国近代杰出法律人的智识与执著。服膺法治,是燕树棠先生思想的重要特征。他的法治观,并非是简单的"法(制度)决定论",而是在坚持法治之前提下重新提倡"人"的重要性。他将之寄寓于理想的法律教育,尤其是"法律头脑"的养成。  相似文献   

6.
阎玮 《法制与社会》2012,(33):266-267
同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在公务员制度中得到有效体现。具体表现在:一是依法管理的法律精神。二是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并重的法律精神。三是公平与正义的法律精神。然而,真正实现公务员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就必须走公务员管理法治化之路,实现公务员法律精神更重要地是需要观念转型。即树立"法律优先"的观念、"平等"的法律观念、"人权"观念、权责一致观念。  相似文献   

7.
黄蕊 《法制与社会》2012,(25):10-12,15
"信仰"本身不是法学上的概念,但是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法律信仰被越来越多的法律实践者甚至法学理论界所推崇。本文通过阐述法律信仰的内涵,法制与法律信仰的关系,强调了培养和提升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分析了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并且提出了如何培养和提升公民法律信仰的对策,以期更多的人能够自觉的将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标准,自觉自愿的服从法律,实现真正的法治,使法治不仅作为一种治国方式,更是作为一种社会状态而存在。  相似文献   

8.
当代中国法治呈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历程,1986年开始的旨在"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运动,使公民的权利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并转化为公民自觉的维权行动和公民对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积极参与,成为推动法律发展和国家法治进步的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然而,在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中,"受伤"的总是私权,因此不可高估公众参与对于法治进程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刘小平 《北方法学》2016,(3):122-128
"法律信任"对"法律信仰"概念的修正,实质走向了一个韦伯式概念,其理论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韦伯命题的理论映照。这一韦伯式的"法律信任"概念,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这种双重困难指向同一问题:"法律信任"如何可能?由此,立基于韦伯式的形式法律理论之上,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律信任"。"法律信任"概念要想有意义,就必须建立在一种更具实质性的法律理论之上。  相似文献   

10.
公共利益的价值定位和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等特性,使得市场竞争机制及以维护竞争为目标的反垄断法在公用事业领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对公用事业进行法律干预又是必要的。实践证明,监管制度因其独特价值而成为法律干预公用事业的优选。但要实现监管的制度价值,法治尤为关键,即追求良性的监管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基础和可靠的法律促进机制。公用事业监管的法治化应包含"有理"、"有权"、"有限"、"有效"、"有责"等核心要素。公用事业改革的国际经验也证实了监管法治化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法治国家的视角,提出制定"良法"是培育法律信仰的基础,法律实施是培育法律信仰的关键,法治文化是培育法律信仰的内生动力,以期促进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的确立,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精神动力。  相似文献   

12.
传统中国虽然有"法治"概念,却没有西方视法律为至尊,并以法律来约束权力的"法治"传统;不仅如此,传统中国社会一元性的权力结构、天人合一的世界观还具有典型的"反法治"色彩。因此,只有以现代"公民社会"的多元性来打破帝制时代的一元性权力结构,并限制天人合一世界观在政治、法律领域的适用,使法律具有"自治性",才可能构建中国现代的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13.
陈金钊 《法学论坛》2001,16(1):22-27
本文以法律解释的地位作为论证的出发点,分析了在<立法法>中设置"法律解释"的不合理性,认为立法解释在本质上仍属于立法而不属于解释.根据法治的原则,权力应合理分配给不同的主体,立法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向社会输入法律文本,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在我国应创设专门的法律解释法.  相似文献   

14.
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中国式法律思维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通过对中国式管理思维理论的借鉴,中国式法律思维应该是"法、理、情"的融合,出发点是法律,在坚持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兼顾情和理。  相似文献   

15.
阎玮  董亚娟  霍科 《法制与社会》2013,(21):173-175
法治思维就是在法治理念支配下,在法律规范指引下的一种法治逻辑思维方式。其核心要素为法治理念、法律规范及法治逻辑。研究法治思维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法治思维包括法律支配权力的法治思维,权责一致的法治思维,"权利"制约"权力"的法治思维,程序正义的法律思维。而这些法治思维的形成路径主要包括培育领导干部的常态化法治思维;建立领导干部常态化的法律学习制度;培育领导干部常态化的法律实践;必须摈弃"官本位"思想;必须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外部法治环境等。  相似文献   

16.
法治的基本要件:从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徐祥民 《法学论坛》2001,16(2):5-14
动态的法治的最基本的启动和维持力量是治者从法.法治的真正治者是人,不是法律,所谓"法律的统治"不过是语言逻辑上的一种虚构.从法的主体对于法律是主动的、积极的,而法律对于从法主体是去向的.以主动、积极为特点的从法具有治的创造力.主要表现在:创生新法,扩展法律的治域;改善法律,培育良法;奉行法律,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7.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对法律的"态度"多为"应付"和"利用",此种实用主义乃源于现代性法律所固有的"机器"特性。而在大众文化兴起的背景下,包括法律人在内的普通人所秉持的这种对法律的态度,业已成为事关法治成效的重大问题。所谓"普通人的‘旁观式'法律态度"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理论上,都难以成立。在法律、文学与历史的交叉视界中,K和卡夫卡的法律态度都比想象的要复杂,而这诸多深层疑难,都需要一种迈向"普通人"的法律理论进行整体回应。  相似文献   

18.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从美学角度审视法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法学更为全面。在关注法律美的同时,于实践中融入美学思想,更能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在处理一些法律问题,以及面对诸多法学困境时,适当的从审美角度审视状况,也能为我们提供不小的帮助。当代法律的审美,是受当今建设"法治社会"总目标所领导的,在此基础上,法律美学必将为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提供其特有的学科作用;为制定好的法律,改良司法机制体制提供指导;在完善法治体系,加强社会法治观念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19.
作为我国民法理论和立法上的重要概念之一,法律行为实质上是私人创设旨在调整其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行为。本文试图通过对法律行为之规范品格的界定,凸显法律行为制度的潜在价值:一、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在给个人带来"自我立法"自由的同时,也为国家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便利;二、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为不同于"自上而上"的法治进路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对我国的法治实践大有助益;三、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为新的法学研究范式提供了支撑,将会给苦于不知"向何处去"的当代中国法学提供些许智识上的贡献。  相似文献   

20.
法律实证主义的问题意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律实证主义作为西方法哲学史上与自然法学派相对立的思想流派.始终饱受误解和质疑.法律实证主义的"问题意识"是深入领会其良苦用心和精神实质的关键.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观都具有批判与保守、灵活与随意、确定与僵化的两面性.法律实证主义以"形式正义"取代"实质正义",以"合法性"诠释"正当性",是对自然法的绝对性、抽象性、不确定性等形而上学固有缺陷深刻认识的结果,反映了法律实证主义深刻的问题意识.因之,法律实证主义在实践上具有更稳健、妥切、现实的品格.法律实证主义以特殊的方式理解和处理了正当性观念,它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与其说是本体论上的对立,不如说是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发展、补充和超越,由此二者才能共同支撑和维护西方法治文明的大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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