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婚姻法》修正案确立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夫妻约定财产,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的救援,离婚损害赔偿等新制度。探讨这些制度的立法必要性、进步性、具体内容的法理蕴意及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等,将有助于这些新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较好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所谓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夫妻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甚至关系到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稳定。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比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住房等财产状况。“夫妻互查财产”。是对婚姻中的减信提供法律保障,还是过度干涉婚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大家各抒已见,众说不一。  相似文献   

4.
正3月8日,七师代管一团二连工会、妇联联合开展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全连55名妇女参加活动。宣传活动上,妇联主席刘贤如重点讲解了有关婚姻纠纷、财产分割、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从女性的家庭到职场维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  相似文献   

5.
牛忠志 《世纪桥》2009,(3):83-84
为保护弱势妇女的财产利益,离婚时分割家庭财产应该以民法的公平、诚信理念为指导辩证地理解贯彻婚姻法的有关原则,追求实质平等。切实保护弱势妇女利益;对于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进行全面的、足额的补偿;对于婚姻无效或者婚姻可撤销的案件处理也要结合民法理论和民法的基本原则,追究过错方的法律责任,给予受害者,即弱势妇女一方以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6.
肖艳 《求实》2006,(Z1):180-181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自此,我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执行,保护合法婚姻,预防和制裁违法婚姻。《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但还不是很全面,婚姻法学界对此也有很大的争论。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作一系统的研究。一、确立婚姻无效制度的法律意义(一)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婚姻法要求男女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但…  相似文献   

7.
正1980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这次《婚姻法》的修改,在婚姻观念、分居时间、家庭暴力、无效婚姻、过错方赔偿、夫妻财产归属等方面,给予了新的界定,反映在改革开放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走上正轨,人们对婚姻家庭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对感情的追求成为人们建立婚姻的目标。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再次进行了修正。新修改的《婚姻法》适应了社会的新形势,增加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禁止家庭暴力"等条款。加强对"家庭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此次修  相似文献   

8.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立法中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经过几次修改,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婚姻法》应做相应的修改,并对非常夫妻财产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为民 《支部生活》2006,(8):42-43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而这种关系自始就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婚姻。  相似文献   

10.
婚姻侵权给受害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受害人理应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存在较大瑕疵,没有规定第三者(相奸人)的侵权责任,建立相奸人的侵权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界限不明,无效婚姻的范围过宽和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过窄,婚姻无效时对善意当事人保护的力度不够,是我国对无效婚姻立法的三大缺陷。兼顾制裁与救济,扩大撤销婚姻的范围,减少无效婚姻的种类,完善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和保护无效婚姻子女权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为了维护《婚姻法》的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婚姻登记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设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无效制度的内涵与宣告无效要件婚姻无效制度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  相似文献   

13.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解除夫妻身份.就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夫或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然而.最近.江苏省无锡市一对已经牵手48年的耄耋老夫妻.妻子请求法院分割一笔71万元的房屋拆迁款却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成为全国首例婚内成功分割共同财产的案件.这到底为什么呢?  相似文献   

14.
咨询台     
《正气》1999,(7)
《行政监察法》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吗?编辑同志:《行政监察法》是否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请予以答复。太原冯万新冯万新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行政监察法》中所称监察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负责本行政区监察工作的专门机关,企业内设监督机构不是法律规定的监察机关,不能适用《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如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等,企业内设监察机…  相似文献   

15.
咨询信箱     
何谓公正? 公证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权利和合法利益。”第三条规定:“公证处应当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哪些事可以办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 1、证明合同(契…  相似文献   

16.
时政要闻     
《党课》2011,(18):28-31
婚姻法司法解释注重房产对婚姻影响 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可谓是—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指导。“解释三”中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似文献   

17.
李娟 《世纪桥》2008,(8):72-74
离婚财产分割是婚姻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问题最多的部分,是离婚案件中的焦点。而离婚时受赠财产的分割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本文就离婚时受赠财产的种类及其分割进行剖析,以确定受赠财产分割的原则,为离婚时受赠财产分割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8.
《江淮》2011,(9)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细化规定了婚前按揭买房等婚姻纠纷的判决依据,于8月13日起正式施行。房产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  相似文献   

19.
在夫妻离婚的情形下,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公司股权通过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转让他人,该转让协议在法律上是否合法有效?本文认为,认定此问题,一是应明确夫妻一方以夫妻共有的财产投资入股,所取得的股权及股权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在夫妻离婚情形下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既应适用实体法又应适用程序法,三是如果夫妻一方的转让行为存在有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严重损害了配偶一方的利益,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20.
婚姻法是身份法,有别于财产法,这是基于它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亲属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相比,亲属身份关系是人伦关系,是自然的事实;而财产关系是法律关系,是人为的、创设的事实.人基于出生而最初与父母、继而与其他亲属形成亲属身份关系,他们之间使形成人伦秩序:辈分的确定、两性的禁忌、供养的义务等等,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形下,这一自然的人伦秩序即已存在,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自然过程,由此决定婚姻法具有伦理性和传统性.其伦理性表现在:婚姻法中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道德规范,两者有很大的重叠性;婚姻法在适用中应尊重婚姻道德和家庭伦理.其传统性则表现在:婚姻立法应尊重本民族传统习俗,是本国家的固有法;婚姻立法还应尊重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状态,应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不应过于超前.婚姻法的伦理性和传统性对于婚姻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