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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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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年来,随着两岸四地居民交流、交往的日益密切,跨境犯罪案件大量增加,由此引发的刑罚执行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境外港澳台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移管问题,即是一个颇值得探究的课题。本文拟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现状,两岸四地刑罚执行制度的实际以及被判刑人移管已有的探索实践,侧重就构建中国大陆与港澳台间社区服刑人员移管制度进行粗浅探讨。一、区际社区服刑人员移管的涵义"被判刑人移管"一般是指一国将在本国受到审判的被判刑人移交给另一国(通常是其国籍国或惯常  相似文献   

2.
正"被判刑人移管"(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一般是指一国将在本国受到审判的被判刑人移交给另一国(通常是其国籍国或惯常住所地国)执行判决所判处的全部或一部分刑罚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这一制度自20世纪中叶产生后发展迅速,合作的范围已遍及五大洲。中国在90年代初首尝这一制度之后便奋起直追国际趋势,迄今已经签订了11个双边条约,移出数十个被判刑人。  相似文献   

3.
"被判刑人移管"(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一般是指一国将在本国受到审判的被判刑人移交给另一国(通常是其国籍国或惯常住所地国)执行判决所判处的全部或一部分刑罚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这一制度自20世纪中叶产生后发展迅速,合作的范围已遍及五大洲。中国在90年代初首尝这一制度之后便奋起直追国际趋势,迄今已经签订了11个双边条约,移出数十个被判刑人。  相似文献   

4.
被判刑人移管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明 《中国司法》2008,(12):48-50
被判刑人移管,是指一国将触犯本国法律而被判处自由刑的外国公民移交给其国籍国或惯常住所地国,使其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服刑并改造,以利于重返社会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本文试对被判刑人移管的基本原则和条件进行探讨。国际移管合作必须遵循普遍形成的基本原则,并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判刑人移管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移管活动、规定着移管合作方向并体现着移管合作本质的根本性准则。  相似文献   

5.
法政新知     
人大常委会批准中西“移管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9日通过决定,批准中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这是中国同欧盟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此类法律文件。根据此条约规定,在西班牙被判处监禁刑罚的中国国民可以被移管到中国监狱服刑;在中国被判处监禁刑罚的西班牙国民可以被移管到西班牙监狱服刑。移管被判刑人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合作方式,旨在使被判刑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回到国籍国服刑。在此之前,中国与乌克兰、俄罗斯联邦缔结了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机动车不投保不得上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7月起施行,该条…  相似文献   

6.
胡征南 《法制与社会》2012,(16):198-199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国际间交往日益增多,近些年来,国际司法协助工作逐渐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广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引渡、诉讼移管、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其他诉讼行为.其中,关于被判刑人移管的问题讨论,衍生了新的课题与研究.本文对被判刑人移管制度的适用条件、程序等基本问题做了一定的论述,结合当今主流理论和司法实践,较为具体地阐述了我国关于被判刑人移管制度的现状.  相似文献   

7.
司法协助是不同国家掌管民事、商事、刑事(有时还包括行政)案件的司法机关,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多边、双边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出于合作的意愿,按照互惠的原则,互相提供的司法方面的帮助。司法协助制度是一项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现在还处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的过程,因而各国对司法协助的范围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从广义的理解看,在民、商事诉讼方面的司法协助主要包括:(一)代为送达民、商事诉讼中的司法文书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文书;(二)代为调查取证,如询问当事人或证人,进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等;(三)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执行命令,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等。在刑事诉讼方面的司法协助主要包括:(一)代为送达传票和其他诉讼文书;(二)代为调查取证,如听取当事人、嫌疑犯陈述,询问证人和被害人,搜查、鉴定和勘验,扣押书证、物证等;(三)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但在执行前,先将外国法院判处的刑罚转释为本国刑罚;(四)引渡,即将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交给有关国家审判或执行刑罚;(五)诉讼移转,即应他国请求追诉在他国境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并负责对犯罪行为人执行刑罚;(六)移交罪犯,即由罪犯的判刑国将正在服刑的外国籍罪犯交由  相似文献   

8.
被判刑人移管制度剖析李晓虹被判刑人移管是指一国将触犯该国刑律并在该国被判处刑罚的外国人移送回其国籍国服刑的一种司法协助活动,是现代刑罚人道主义的产物。80年代以来,各国间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一国公民在另一国犯罪并被判刑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9.
中国减刑、假释程序之检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永生 《法商研究》2007,24(2):32-40
我国刑事执行领域违法减刑、假释问题非常严重。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我国减刑、假释程序存在结构性缺陷。在实践中,法官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完全采用秘密、书面方式,这种方式既不利于法院审查被判刑人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也不利于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发达国家,决定是否适用减刑、假释通常都必须举行言词审理或听证,必须听取检察机关、被害人、被判刑人等的意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我国减刑、假释的审理程序也有必要改造为一种刑罚执行机关、被判刑人与检察机关、被害人进行对审辩论、法官居中裁决的言词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10.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被判刑人移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被判刑人移管的概念和意义 “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在国内有不同的译法,如“被判刑人移交”、“被判刑人转移”或“被判刑人迁移”,但把“TRANSFER”译为“移管”似乎比较恰当。因为上述用语所要阐明的制度是指一国将在本国受到审判的被判刑人移交给另一  相似文献   

11.
六、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探究的问题有: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权问题(而且所谓“民事”案件,不仅包含民法关系的案件,而且包含劳动和亲属案件);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诉讼地位问题;外国国家及其外交代表的民事诉讼地位;关于确定所适用的外国法律内容的程序;关于一国法院对另一国法院的委托;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和对外国民事案件方面行政法令的承认;对外国仲裁协定的承认和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  相似文献   

12.
黄风 《现代法学》2007,29(2):135-141
我国从1997年开始与外国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并缔结专门的双边条约以及近几年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已成为我国在一定条件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应考虑尽快建立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并为此确认“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一事不再理”等基本原则,同时确定与此相关的条件、程序等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13.
在构建我国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机制的问题上,由于内地缺乏积极的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关于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立法尝试,以及在审前判后解决刑事管辖权冲突的思路等原因,我国内地与港澳特区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中国范围内不同法域之间跨境犯罪的频繁发生,亟待妥善处理的现状,以及内地与港澳特区在被判刑人移管方面已有的立法与司法基础,这些都充分地表明,在内地与港澳特区之间建构被判刑人移管机制,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而重要途径之一即是内地与港澳特区签订互相承认与执行刑事判决的协议.  相似文献   

14.
被判刑人移转制度是为了便于被判刑人的改造,一国将在本国境内被判处自由刑的人移交给其国籍国或常住地国,由其国籍国或常住地国执行所判刑罚或余刑的制度。这项制度的运用,可以减轻那些远离家乡的被判刑人所遭受的痛苦,为他们复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被判刑人移转制度的适用必须遵循相互尊重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原则,有利于被判刑人的原则,禁止双重审判原则,双重犯罪且应被判处自由刑的原则,尊重被判刑人的意志原则。  相似文献   

15.
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方式变更活动进行的全面检察监督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的授权所实施的具有强制力的专门性活动。它包括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两个方面。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刑罚  相似文献   

16.
承认外国判决与执行外国判决,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认为该外国判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与本国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因而允许本国境内之该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外国判决所确定的事项,并可以外国判决为理由驳回国内某个人对所判案件提出的异议、执行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按照本国法律的规定.采用强制措施实现外国判决。 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执行令程序。这种方法是被请求国对外国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本国法律和执行的条件予以承认.即发给执行令(亦称执行状)…  相似文献   

17.
潘效国 《中国司法》2006,(6):105-106
俄罗斯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权由法院行使,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如,司法部、内务部、检察院、联邦安全局、联邦边防局等统称为“护法机关”。在1998年之前监狱是由内务部主管的,经过改革,划归司法部管辖。一、俄罗斯联邦的刑罚执行机关俄罗斯在司法部系统内自上而下设立了专门的刑罚执行机构,刑事执行权由其专门行使。《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第16条规定了不同刑罚的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刑罚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地、财产所在地或被判刑人工作地的司法执行人员执行,该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由司法部统一管理。强制性的工作的刑罚执行由司…  相似文献   

18.
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领域,移管制度以其独特的价值追求有别于其他刑事司法合作形式,究其根源乃是移管制度始终将“有利于被判刑人原则”作为宗旨理念和首要原则。随着我国移管实践的推进,出现了制度设计与实务操作之间的偏离倾向。依据国际被判刑人移管的通常规则,结合当前我国被判刑人移管的实践经验,从被判刑人角度具体落实维护被判刑人利益,通过规则保障充分发挥该原则之实益,以期准确把握有利于被判刑人原则的价值旨趣。  相似文献   

19.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许多国家均采用有条件地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其中互惠关系往往被作为条件之一。互惠原则意味着要求发出判决的国家同承认国规定的条件相一致,来承认和执行承认国法院的判决。如在我国,对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与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作比较,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比我国严格的,我国亦拒绝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判断这种互惠关系的有无,是看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或事实互惠关系,还是承认法律的互惠,目前在我国尚有着不同的理解。就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院的判决来探讨互惠关系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只适用于被法院判定有罪的人。基于未成年人的主体特征,对于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体系不应仅仅局限于法院审判阶段的监禁刑替代措施和审判后的非监禁刑罚执行,还应将审判前的侦查及起诉阶段纳入到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即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构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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