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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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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刑事司法工作压力巨大。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研究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对我国刑法体系的完善和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刑法的进步和完善应遵循犯罪化和非犯罪化的双向思维模式。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是探讨如何在立法层面实现我国刑法的非犯罪化。我国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可从四方面进行设计:一是活化传统容隐制度;二是强化“但书”的出罪机能;三是增设正当化事由:四是确立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2.
赵维加 《河北法学》2011,29(10):99-106
社会危害性概念本身所具主观色彩属性极易因解读者不同视角与价值观而得出不同结论,由此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实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人士所担忧。某一类行为社会危害性经立法程序规定为犯罪之后,在司法适用层面重合地表现为刑事违法性,并通过量化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限制对社会危害性主观价值评价的空间。司法适用层面的犯罪属性为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前者凸显法定化了的社会危害性,后者着重体现对具有刑事违法性行为之后行为评价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3.
犯罪化包括刑事立法上的犯罪化和刑事司法上的犯罪化。立法上的犯罪化是解决前实定法上的实质犯罪的犯罪化问题,司法上的犯罪化是实现实定法上的形式犯罪的犯罪化问题。立法上的犯罪化基准其根据是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其原则是刑法的谦抑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司法上的犯罪化基准其根据是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其原则是刑法的谦抑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相似文献   

4.
曾友祥  王聿连 《法学杂志》2012,33(2):99-104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催生出了更多的单位犯罪,我国1997年《刑法》正式将单位确定为犯罪主体,这对于打击单位犯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由于立法层面上没有兼顾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之间的逻辑平衡,加之刑法理论界相关研究的匮乏,导致在司法层面上对单位犯罪的认定各行其是,以致使得刑事司法难以应对诸多的新型单位犯罪。因此,针对单位犯罪研究与司法操作的混乱局面,深入探究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关系,进而全面思索刑事立法对于单位犯罪加以干预范围的明确化和视角转换问题,对于完善单位犯罪刑法规制体系具有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前瞻性。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导致刑事司法工作压力巨大,研究非犯罪化的实现路径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广义上理解,非犯罪化包括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刑法立法模式决定了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是我国当前非犯罪化的主要路径。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可从三个层面展开,它包括侦查阶段的非犯罪化、起诉阶段的非犯罪化和审判阶段的非犯罪化,每个阶段的非犯罪化其具体实现方式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6.
非犯罪化的途径及我国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犯罪化是现代刑事政策发展的主题方向之一,它代表着刑法人道、刑法谦抑的当代价值追求。实现非犯罪化有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的途径。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我国在实践非犯罪化的政策上应以司法途径为主。  相似文献   

7.
刑罚权与行刑权的运行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以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目的,故犯罪与刑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体”,而刑事立法和司法则为犯罪与刑罚之“用”,是为运用刑罚治理犯罪服务的。行刑是刑罚实现的基本实践过程,行刑权是刑罚权一项独立的基本权能,是现实的刑罚权。建立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立法、司法体系,是科学地行使刑罚权,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8.
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控制效率的兼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明 《现代法学》2007,29(4):52-58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基本价值目标,但这一政策对犯罪控制的效率可能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犯罪控制效率同样决定着社会和谐的程度,因此,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兼顾犯罪控制的效率。其主要对策是,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的反腐败策略,在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鼓励涉嫌犯罪者与刑事执法机关合作,并以现代侦查手段武装侦查机关,提高侦查、公诉机关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能力。  相似文献   

9.
严励 《北方法学》2011,5(3):83-99
刑事政策的横向结构是指刑事政策体系内各分系统之间的关系。刑事政策的分系统是指刑事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刑事立法政策是指在刑事立法中的策略、方针和原则,是刑事立法的灵魂。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刑事执行政策是指导刑事执行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当代刑事惩罚政策已经出现了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和轻刑化、非监禁化和行刑社会化以及两极化的发展趋势。社会预防政策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对犯罪的控制和预防产生影响的具体措施、策略和方法。社会预防政策可以分为宏观预防政策与微观预防政策。在社会转型期,社会预防政策也应进行合理的调整。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转换与推证--一种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是立法群体对刑事诉讼法及其实现活动的基本期望,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绝对超越指向的一般要求.一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应与其社会现实基础相互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顺应社会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上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换,由实体正义趋向现实正义.但要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上完全实现现实正义,还有赖于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进化、社会大众刑事诉讼价值观的更新和刑事司法制度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皮勇 《中国法学》2003,(4):148-163
20 0 1年 11月 8日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是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的第一个国际公约 ,其主要目标是在缔约方之间建立打击网络犯罪的共同的刑事政策、一致的法律体系和国际协助。该公约第二章“国家层面上的措施”的第二部分“程序法”规定了有关电子证据调查的特殊程序 ,为各国制定电子证据刑事调查制度提供了一套具有开创价值的立法模型。本文对《网络犯罪公约》中的程序法规定和我国相关立法进行了比较 ,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证据刑事调查措施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犯罪是社会稳定的大敌,只有做到最大限度的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才能为人们的安居乐业创造必要的条件,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在犯罪控制系统中,刑事政策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指导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执行等各个方面。刑事政策不仅关系到整个刑事法律体系的日常运作,还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因此,我们对刑事政  相似文献   

13.
税收犯罪刑事政策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更有效地预防与控制税收犯罪,税收犯罪刑事政策的重要作用应为人们重视起来。在税收犯 罪立法的应对上,刑事政策的主流呈现出税收犯罪法网不断扩张的趋势,即犯罪化、刑罚趋重化; 税收犯罪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领域比在刑事立法领域作为的空间更为广阔。对税收犯罪刑事政 策的静态体系和动态体系进行科学地探索,将更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税收犯罪。  相似文献   

14.
犯罪化的过程即犯罪范围的选择,事关刑事立法的正当性,而这首先与犯罪的本质特征相关。社会危害性和法益侵害性,分别属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各有其特征、作用。犯罪化的过程事实上是从社会危害性到法益侵害性的过程,将这一过程进行阶层化构建,有利于强化刑事立法的正当性:第一阶层检验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深度冒犯和高度危险(风险)。第二阶层检验将该行为犯罪化是否具有公众认同基础。第三阶层检验将其犯罪化是否符合效益原则。  相似文献   

15.
随着毒品犯罪的发展,犯罪手段不断提高,新型毒品犯罪成为毒品犯罪研究的新课题。我国对新型毒品犯罪的立法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缺陷,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毒品犯罪不应仅仅从刑事立法上予以规制,还需要从刑事司法、刑事理念以及社会控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王维 《政法学刊》2006,23(5):80-84
刑事诉讼中,国家追求的目标是追究和惩罚犯罪,而对被害人来说可能更关注自身受损利益的恢复和补偿。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保障被害人权利方面的立法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应借鉴西方国家维护被害人求偿权的立法和实践,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际,主要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切入,从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对犯罪追诉权的法律保护,在司法上完善执行阶段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17.
随着刑事立法的演进,我国的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行政犯成为我国刑事治理的主要对象。在二元制裁结构不变的框架下,围绕行政犯双重违法性的本质,应当按照刑事追诉宽严相济、行政处罚从严追究原则,在立法层面妥善处理犯罪化与去犯罪化的关系,优先完善作为前置法的行政法;同时,尽可能在规范层面明确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按照比例原则合理配置行政处罚与刑罚的量。在司法层面应当摒弃必罚主义,确立治理导向的司法观,坚持实质犯罪论,对行政犯充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体系中更多综合运用刑罚手段和非刑罚手段处理犯罪,尤其要破解好二元制裁结构下程序出罪后的行政处罚等非刑罚处理措施衔接难题,实现更好犯罪治理。  相似文献   

18.
论犯罪构成与犯罪阻却事由的关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从刑事立法角度而言 ,犯罪阻却事由与犯罪构成是基于同一虚拟事实所设定的具有不同内容要求的法律规范形式 ,两者是一种并列关系 ;从刑事司法角度而言 ,犯罪构成与犯罪阻却事由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引用的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价值评价体系 ,两者是一种基础与上层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犯罪构成的立法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法以保护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利益为根本目的,从而为刑事司法忠于法律奠定坚实的基础。“国家”根据“出于他法而入于刑法”的原则,通过遴选在刑法中设立一个又一个的犯罪构成,成为犯罪的一种规格或模型。刑事立法对于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价值评价,在完成犯罪构成的设置后,经过刑事司法,就转变为规范评价的产物。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中,国家追求的目标是追究和惩罚犯罪,而对被害人来说可能更关注自身受损利益的恢复和补偿。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保障被害人权利方面的立法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面对我国刑事被害人存在的诸多问题,需从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对犯罪追诉杈的法律保护,并在司法上完善执行阶段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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