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腐败,简言之就是以权谋私,即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从各种腐败现象可以归纳出,腐败行为的产生至少需要四个条件,即公共权力、个人私欲、制约失效、惩罚不力。四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首先,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公共权力的问题。公共权力是指作用于公共领域,涉及公共事务的权力。公共权力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公共权力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手段,作为公共的而非私人的工具而存在,具有公益性;另一方面,公共权力的行使掌握在具体的人手中,常常受到个人意志的影响,具有个人性。这种双重属性构成了公共权力的…  相似文献   

2.
腐败,通常是指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如果我们将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分为个体和集体两类,同时将私人利益的“私”分为个体和集体、小团体两种,那么我们可以看出腐败行为的主体有两种:个人腐败和集体腐败。集体腐败是指拥有一定公共权力的机构中的一些人或集体成员,共同利用本机构的公共权利谋取本单位成员私利的行为。集体腐  相似文献   

3.
选举权的性质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选举权是权利也是权力,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这两种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  相似文献   

4.
人权是“人该有之”、也是“人皆有之”的权利。但不一定是人人皆能实际享有的权利。因为它可能受到他人、特别是国家权力的侵害。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间侵犯人权的行为也是仰仗国家的政治。  相似文献   

5.
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瑞萍 《现代法学》2005,27(3):168-174
主权国家与跨国公司是影响当今社会的两大力量,其权力行使互为消长。WTO在为其成员国家设定义务、限制其管理权的同时,却没有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规制。国际社会一直在寻求对跨国公司行为进行统一的法律调整,但由于各国利益上的差异,在短期内很难出现具有约束力的国际统一立法。跨国公司行为的规制基本上依靠国内法进行。但由于东道国政府行为是受到WTO规则的限制的,因而,其权力的行使只能是在法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受到严格的约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行为的管制方式需要从硬性的限制转向刚柔相济,更具有弹性的方式上来。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这是由我国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可是事实上,十二亿中国人民是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国家,直接行使权力的.只能把权力交给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去行使.这一事实表明,权力本身具有所有者与行使者二者合一的基本特征.所有者是主人,行使者是仆人.这一特征要求权力的行使者在权力运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权力所有者的意志,维护所有者的根本利益;否则,权力就失去了自身的属性特征,也颠倒了二者间存在的主仆关系.因此,如果权力的行使者在权力运作过程中能够按照权力所有者的意志去行使权力,那么权力就一定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起到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积极作用.反之,如果权力的行使者在权力运作的过程中违背了权力所有者的利益,那么权力就必然会变成为极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起到使社会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消极作用.因此,权力自身的特征要求权力所有者必须监督权力的运作过程.  相似文献   

7.
大部分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属于民事行政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或因无人享有诉权,或虽有人享有诉权,但由于种种原因而不去行使,以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理应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的保护政策落到实处。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人民检察院仅对刑事案件有权提起公诉,而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没有提起公诉的权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检察院行使提起公诉权的范围,使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8.
专利权市场支配力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涛 《电子知识产权》2006,(1):33-36,38
一、专利权的市场控制力市场控制力是指市场主体对市场交易所能产生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竞争对手的压制,另一方面则是对交易对立的控制。一般说来,财产权本身是不具影响市场交易的控制能力,只有财产权行使的行为才可能会产生影响市场交易的情形。以物权为例,某人拥有某物这一事实是不会产生任何控制他人市场行为从而限制竞争的可能性的。但是,如果该物是他人所必需的,或者能够给他人带来足够的经济利益的话,那么该物所有人显然可以通过该物的让与或者许可使用对他人的市场行为附加额外条件.这显然可以产生一定的市场控制力。当然,这种控制力多是通过合同附加条件的形式来行使的。某一物具有市场控制力的大小主要是由两方面来决定的,一方面是  相似文献   

9.
李一达 《西部法苑》2003,(10):49-49
从整体上讲,宪法具有限制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两个基本功能。公共权力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公民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宪法确定的广泛权利和各种利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轴心,这两者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公民  相似文献   

10.
当前在查办受贿犯罪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使得对某一行为认定是受贿还是接受馈赠往往不宜把握,而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接受馈赠或收受并回赠是一种早已深入人心的社会习俗。因此,正确把握和区分受贿与接受馈赠,对于准确处理案件来说,显得十分必要。一、受贿与接受馈赠的本质特征受贿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犯罪,是把公共权力变为私有权利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相似文献   

11.
问题的提出人大代表在行使代表权力,提出各种议案,参加人大各种会议的表决的过程中,积极地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施加影响,确实反映出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和代表意识的强化,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间接民主形式的本质要求,是人大代表基本权力的体现。人大代表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他们分别来自不同的选举单位、选区和行业,在身份和利益上都具有多元性,究竟应当代表谁的利益,以什么样的身份来行使权力呢? 代表与选举单位或者选民的关系代表作为一定的选举单位或者选区选民选举产生代表,应当代表和反映他们的利益和意志,这是肯定的。但如果特定的选举单位或者选区选民的特殊利益和意志,与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或者代表本人的意志相冲突时,代表是否必须以特定的选举单位或者选区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为依据呢?关于这一问题,在宪法学  相似文献   

12.
梅扬 《法学研究》2020,(2):57-70
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的领域拓展,但“最小侵害”的严格标准和“法益均衡”的目标追求,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规制常态意义下的行政权力行使,在紧急状态中的适用要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3.
学者们对行政垄断概念的界定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行政垄断的主体的概括不够准确,或过于狭窄或过于宽泛;二是或未能反映出行政垄断的违法本质或将滥用行政权力与违法行使行政权力混为一谈。行政垄断的主体是且只能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根据行政法学理论,可将之既简明又完整地表述为行政主体。行政垄断不仅仅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行政垄断的概念可界定为:行政垄断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行政裁量的均衡原则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佑勇 《法学研究》2004,26(4):123-133
行政裁量即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可以选择判断的权力 ,是现代公共行政的典型特征。但在现代法治国家 ,行政主体的这种选择判断权力并不是恣意的 ,应当受到一定法律原则的限制。行政均衡原则正是作为控制行政裁量权之内部实体规则而产生和成立的 ,其目的是使行政裁量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 ,以实现其实体内容上的“均衡合理” ,体现现代法治国家所要求的实质正当性 ,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观念。行政均衡作为利益衡量之一般法律准则 ,全面涵盖着均衡各种利益关系的准则 ,可导出平等对待、禁止过度和信赖保护三项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15.
论管制征收构成标准——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玎 《法学评论》2020,(1):160-173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33个管制征收案件时主要采用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五类标准。管制征收构成标准的体系构建,需通过对五类标准进行形式与实质递进式的双阶层划分来实现: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以及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公共妨碍为第一阶层的形式标准。一项管制行为属于物理性侵占即构成管制征收;管制行为属于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则不构成管制征收。在不属于物理性侵占、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公共妨碍的情况下,对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作第二阶层的实质判断。不符合公共利益标准或者对财产价值造成过度影响的管制行为构成应于补偿的管制征收。  相似文献   

16.
住宅作为人类生活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个人享有政治权利乃至职业选择等基本自由的前提,要保证个人对其享有就必然要求国家干涉住宅市场.我国现有的住宅政策无法保障居民享有可承受的住房,因此有必要将限制出租人的解约自由等政策成本较低的优势选择纳入政策选择的视野.在公法学上,限制出租人解约自由是以财产权的公共福利制约理论为基础的.日本旁屋和赁法上的正当事由制度,作为以"公共福利"为由限制私人财产权的-种政策手段,通过立法限制其他私人的经济自由,由这种限制行为反射给其他私人岳住的利益,而国家不用直接向私人进行给付;国家不用承担财政上的负担,承租人获得的居住利益实际上是由国家的规制行为所产生的反射利益;从政策的成本上来看,花费最小,值得我国在制度设计时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17.
第三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行政复议的受理标准问题,即第三部门从事的哪些活动可以被认定为是行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行为,从而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考察英美法院认定哪些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的经验,以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基本权利的保障作为主线,以权利的救济和保障作为宗旨,研究针对第三部门行政复议的受理标准,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控烟立法的基础与吸烟者的权利边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控烟立法旨在控制烟草制品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涉及到对吸烟者的权利限制。吸烟自由构成了吸烟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必须以不得侵害他人为权利正当行使之边界。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由于其可能危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权而构成了对这种权利的不当行使,也成为国家公权力介入的正当理由和行使的边界。控烟立法的关键在于正确界定吸烟者的权利边界,合理配置国家公权力,同时也需要对于吸烟者的信息知情权及其生命健康权建立相应的保护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9.
抵押权的行使又称为抵押权的实行,是指抵押权人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处分抵押物以优先取偿的行为。抵押权为担保债权受偿而设立,其目的在于确保债权的取偿;受抵押担保的债权不能如期受偿时,抵押权人有必要行使抵押权而优先受偿其债权。由于抵押权是成立于他人特定物上的担保物权,其设立应当以他人的财产为限,而且只能存在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上,因此抵押权的行使亦不能完全依抵押权人的意志为转移,而要受一定限制。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行使抵押权对债权人来说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关于抵押权行使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监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顾爱华 《行政与法》2000,(2):10-11,30
社会发展需要政府管理,政府权力必须受到法律和权力行使范围的限制。对于政府自身来说,它意味着行政权力的自我限制或道德自律;对于社会和公民来说,它意味着行政权力只是一种“必要的罪恶”,它是保障公民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工具。所以,必须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一、行政监控的原由 行政监控的原因与理由来自于行政失控。行政失控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失控。行政失控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是: 第一,权限失控。权限失控是超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定的幅度和范范围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