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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要遵循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统一、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在路径选择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专业队伍和构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的现实路径,形成和巩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思想保障、政治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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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内法规制度是党内治理现代化的主要载体。新时代以来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党理念和实践在政治、法治与文化三个维度上的现代性进步。政治维度上,廓清了以制度治党通向现代政治文明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机理;法治维度上,昭示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法治要义;文化维度上,蕴含了"民本""德治""礼序"等传统思想融入现代"党规之治"的文化历史逻辑。三个维度间平衡、协调与统一的"三位一体"关系,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努力的目标方向,也是在此过程中处理党内法规体系解决诸多现实问题的价值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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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内治理的重要依据。与党内法规不同的是,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溢出"效应显著,在规制事项上已超越党内事务,与国家法律调整范围发生了交叉重叠,此为转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必将和而不同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共同致力于党内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一体化实现。"精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结构三重转化的价值说明,党内规范性文件向国家法律转化既必要也必须。在转化的过程中,有限转化原则、合目的转化原则和临界转化原则是转化需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此外需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种类进行适当划分,对转化程序做出专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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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逐步深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获得了与时俱进的巨大发展,但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要求相比,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应答新时代的需要,而且新时代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全面性等提出更加明显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重要价值的首要维度就是优化并保持自身的优良状态,普遍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为中国共产党的状态优良提供要素方面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重要价值的第二个维度是要强化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政治形态,一方面是要保持好政治形态的质的规定性,即政治建设要努力保持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及为人民谋福利和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另一方面,则要强调政党形态的法治特征,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制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思维。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重要价值的第三个维度是政治生态优化,既要着眼于解决党的组织及党员中存在的现实性问题,也要着眼于解决党的先进性如何保持的问题,在实践中真正筑好拒腐防变的堤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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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党内法规研究引起了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等多学科研究者的兴趣与关注。基于CNKI数据库的知识图谱分析,发现党内法规研究多集中于党史党建、法学、马列、科社等领域。研究论题主要包括"党内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法"概念合理性的争论,党内法规的法律性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研究,以及党内法规体系构建与执行等方面。党内法规研究存在理论视角局限、研究方法单一、研究内容不深等问题。因此,需要丰富理论视角,运用跨学科研究,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及拓展深化研究内容来提升党内法规研究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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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内法规体系逐渐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也形成了既功能分化、又结构耦合的关系。党内法规体系自产生之初即包含有自创生性,在系统功能特定化的推动下,党内法规通过已有的党章和党内法规实现持续的自我再生产,直至形成一个体系架构明晰、规范内容全面的逻辑自洽体。随着系统的再分化,党内法规体系以自我为中心,分化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各子体系之间既竞争又协同,内部充满相互关联的耦合结构。在系统论研究范式下,正确认知、利用党内法规体系的结构耦合特征对于指导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实践工作,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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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法规解释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对完善我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内法规解释对填补党内法规漏洞、贯彻党内法规实施、精准党内法规适用以及密切党规国法衔接的价值日益凸显,创新其法治方式、融入其法治精神是实现党内法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的微观要义。当前,我国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问题明显,存在体例形式混杂和权责归属分散等双重弊端。对此,需要从完善法规政策和优化机制设计两方面入手,规范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程序与体例并明确其权责归属与监督,以实现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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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与"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相比仍有较大的努力空间。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包括评估、清理、建设三项基本任务。评估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前提条件,要求评估内容要全面,评估主体要多元,评估方法要可行。清理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自我更新机制,主要有集中清理和即时清理两种形式。建设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关键环节,包括党内法规"点"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线"上体系性建设,党内法规"面"上体系性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