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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民主法制建设势必需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现有制度关于民事检察跟进监督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刚性开展。一、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基本问题阐释(一)民事检察跟进监督的概念民事检察跟进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实施初次检察监督之后。  相似文献   

2.
从2013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210条,到《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已在立法上确立了民事检察调查权,这既符合我国政治体制,也是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还符合该权利的自身性质。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权能本身就是有限的,在启动程序、调查方式和对象、调查范围以及调查所取得证据效力等方面都要受到严格规制,因此其行使应当具备谦抑性,以符合民事诉讼的平等价值,防止检察监督权的扩张及滥用。  相似文献   

3.
衣小慧 《理论学刊》2023,(5):99-108
“枫桥经验”作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成功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但其精神内核“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直被保留下来,并在不同时代得到传承、充实和发展。民事检察和解制度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解决纠纷双重职能,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体现。《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民事检察和解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检察和解应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但有关检察和解的适用条件、具体情形、和解程序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应区分不同申诉案件的类型,针对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适用检察和解。检察和解应按照启动、磋商、审查、备案以及提出检察建议等程序展开。检察和解的性质类似于执行和解,和解协议效力不能取代原来的生效法律文书,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建设。在刑事司法领域,和谐社会不仅要求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并且强调犯罪人重新融人社会,回归社会,化解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刑事和解作为一项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对解决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为了保证执行和解协议可以顺利履行,申请执行人往往会要求在和解协议中设定担保。然而由于相关规定的缺位,执行和解中的担保行为的效力在司法实务界莫衷一是。执行和解担保从性质上看属于独立的担保合同。执行和解担保和执行担保二者最大的差异在于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寻求救济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执行和解协议上的内容与判决所确定的内容不一致,执行和解担保的是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所以既判力不应及于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人。目前司法实务中对民事执行和解担保法律效力的认定不统一,亟需完善我国执行和解担保制度,赋予执行和解担保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效力,规范民事执行和解担保制度程序,完善执行和解担保的救济途径,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6.
朱蓉 《学习月刊》2011,(6):18-19
刑事和解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是高度一致的,对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落实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下不断地丰富刑事和解的理论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作出自己的贡献,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立足本职,不断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保证依法正确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具体地讲就是要努力提高“五种能力”:一是提高履行检察职能,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提高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官场腐败、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全局。  相似文献   

8.
我国检察机关在适用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其关键在于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动缺乏应有的制度规范和保障。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应当确立正当的能动司法观念,并与司法克制主义相统一,在此观念基础上,对刑事和解的基本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予以规范.将不同诉讼环节的刑事和解制度相互衔接和协调,并在相关配套保障制度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新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湖北省检察院相关领导对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做了重要指示。本文提出的几个问题是检察院在实施新民事诉讼法(下简称新民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操作中如何把握,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10.
特别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是指“适用于特殊类型的刑事案件和特定的刑事被告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广义的特别程序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狭义的特别程序主要指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4种特别程序,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相似文献   

11.
向明 《理论研究》2010,(6):41-44
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存在功能性缺陷和相关法律制度缺位的困境。因此,有必要从存在的困境出发,具体在立法选择和程序设计上探讨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如何合理构建。  相似文献   

12.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刑事和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传统的和谐思想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法治。从本质上看,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和解的目的在于节省司法资源,尽快结束诉讼,这符合构建和谐诉讼的理念。和解协议在性质上既具有行政法上的性质,又具有诉讼法上的性质。经确认的和解协议具有与生效判决相同的效力。当和解协议存在瑕疵时,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现状,我们需要通过再审来启动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4.
民事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部分,是检察权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方面的具体体现。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民事行政工作不断发展,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民事检察工作起步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新途径,不仅有利于有效化解矛盾,提高犯罪预防效果,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有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法律基础、刑事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16.
孙昌乾 《世纪桥》2010,(7):54-55
乡村社会纠纷,是社会纠纷的一种,是因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一种紧张的社会关系。随着利益格局的日趋多元,乡村社会各种矛盾、纠纷也相应增多。我们要按中央要求,把社会管理工作做好。首先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立和运用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  相似文献   

17.
随着现代行政权的扩张,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成为行政法治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司法监督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组成,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监督相比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监督具有监督领域更加全面、监督行为更加主动、监督资源与监督工具更加多样等优势,特别是随着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拓展,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载体——检察建议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提供了更广阔的作为空间。但在这一过程中,其职能行使亦需遵循辅助性、互动性与事后监督原则,并合理区分不同类型的检察建议介入行政裁量的范围与限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是刑事法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回应,与多元治理、互动治理、有效治理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相契合,但该制度对传统刑事法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使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从绝对走向相对,可谓价值与风险并存。对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应严格掌握适用范围,对自愿性合法性必须进行司法审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侦查终结是适用刑事和解的基本前提,从宽处罚宜适度和规范。  相似文献   

19.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今年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襄城县检察院积极寻找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相似文献   

20.
张栋  黄纬东 《学习论坛》2023,(4):121-127
提前介入机制是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就“相互协助、相互制约”职能发挥的重要制度安排。虽然该机制对于提高职务犯罪办案质量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机制的运行上仍存在职能冲突、制约不足、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明晰提前介入机制中检察机关的协作原因,分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制约困境,知悉提前介入的规范性难题。在此基础上,明确监检两机关职权定位,构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具体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配套保障体系,以最终实现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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