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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的前夫离家出走多年,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在法院宣告他死亡后,我和现在的丈夫结了婚,前夫的财产已被我和子女分别继承。可谁料,一个月前,已经“死亡”10多年的前夫又出现了,要我回到他身边。前夫当年时我非常好,现在的丈夫对我也很好,因此对是否离开现在的丈夫而回到前夫身边,我很难作出选择,也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可前夫说如果我不愿复婚,就必须返还属于他的财产。请问,这种婚姻和财产关系是否可以恢复?又该如何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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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4,(5)
编辑同志:前年秋天,本单位的赵某因对我有成见,以张贴漫画,小字报的形式侮辱我的人格,对我的精神造成了损害,于是我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此案经过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我均胜诉,获得了14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最近,妻子提出要与我离婚,并且要求分割包括我获得的14000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共同财产。我认为,这140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请问:我的认识对吗?娄超娄超读者:我们可以明白地告诉你,这笔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因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精神损失费,是受害人因人格权利到侵害而获得的一种补偿,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属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五)项所规定的“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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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财产,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妨害。”——“宪法里规定的与公民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人是国家、各级政府。民法里对权利的确认,比如说,对我的财产的所有权的确认,就意味着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如果想使用我的东西,可以,但要跟我谈,通过交易来允许你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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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必要性和适用范围根据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国际法原则, 一国中央银行财产属于与行使主权权力有关的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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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这项工作的服务宗旨是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保护客户的财产不受侵害,关于这一点我从未忘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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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位右手截肢的残疾人。我的外祖父母是定居在外国的华侨。由于我父母都已去世,国内就我一人,故他们很关心我,希望我将来能够继承他们的财产,或者去国外定居。我现在不知道国家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请给予答复。广东杨杰杨杰同志:你外祖父母在国外定居,依我国法律规定,你属于侨眷。作为侨眷,你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归侨侨眷的侨汇收入。归侨侨眷有权处分其在境外的财产;与境外亲友的往来和通讯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申请出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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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法的法律定位是该法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依目前理论界和法治实践的主流观点看,比较认同将财产申报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进行立法。我认为,该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应当说是成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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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6,(6)
离婚时能要求对方补偿吗编辑同志:我1999年同现在的丈夫结婚,由于我们都是再婚,所以我们婚前约定婚后财产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他一直在外地经商,据说收入还不错。多年来,我在家一直尽心照顾有病的公婆,并以写作取得微薄收入。现在他让我搬出去,并要和我离婚。可是我没有地方可去,我父母去世已经多年了,而且这几年我的收入也不是很多。请问,我能要求法院分割他的财产吗?王春华王春华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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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和丈夫是前年结婚的。6年前我以个人的钱款财产买了一定数量的股票,一直捂着未动。去年股市进入"牛市"时,我净赚了1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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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7年,我丈夫外出打工杳无音讯,后被法院宣告失踪。2011年我丈夫的父母双双去世,留下的房屋、存款被丈夫的兄弟瓜分。我丈夫能分得财产吗?若能,能分多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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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虹 《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2006,(1)
1 美国丈夫的最大挑战: “金钱”与“使用” (口述者:林小玲 46岁 已婚6年) 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广西桂林某中等专业学校任教。 6年前嫁到美国后,在一所中学教中文,我的美国丈夫大我10 岁,也是一名教师。我嫁给美国人并不是为了出国,就因为美 国男人处事简单,好相处。 在中国,两个人一结婚,就好得象一个人似的。而在美国, 两个人无论好到什么程度也是两个人,在钱上分得清清楚楚。 这并不等于离心离德,这就是他们的文化。 当我和先生结婚前,他要求我在一份财产公证材料上签 字,说明婚前他的财产与我无关,我心里确实不好受。我打往 中国的长途电话费他都向我要。有一次我接我的中国朋友从机 场回来,10美元的汽油钱,他当着朋友的面也向我要,的确 让我下不来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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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是宪法上的基本概念,财产征用与宪法具有高度的亲和性。通过财产征用的宪法比较,我们可以了解我国财产征用的宪法缺失和国外可资借鉴的制度建设,从而对我国财产征用进行宪法层面的重构。一、财产征用的宪法解读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也是宪法上的基本概念。自从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开始,当时的思想家们就将财产、生命、自由视为三大基本人权。在洛克的眼中,财产甚至具有对抗世人的绝对性,财产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而且是权利的象征,也即财产在现代民主法制社会中具有至上的地位。作为保护人权、调整基本社会关系的大法——宪法,保护财产所有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