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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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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受害人无法确定共同危险侵权的具体加害人,但从对危险行为人进行惩罚和重点保护受害人理念出发,法律应规定由所有危险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在确定共同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研究哪种责任承担方式更为合理。共同危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客观说将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当做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共同危险侵权人主观上不存在共同故意,也不存在共同过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观说理论依据不足。危险侵权人承担按份责任有利于受害人和行为人利益保护的平衡,应当成为法律之选择。共同危险侵权人责任份额确定的因素主要有行为人过错的强弱、致害几率的大小等,无法确定情况下应该承担均等份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郭辉 《法律科学》2014,(1):58-67
尽管受害人无法确定共同危险侵权的具体加害人,但从对危险行为人进行惩罚和重点保护受害人理念出发,法律应规定由所有危险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在确定共同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前提下,需要进一步研究哪种责任承担方式更为合理。共同危险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客观说将危险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当做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共同危险侵权入主观上不存在共同故意,也不存在共同过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观说理论依据不足。危险侵权入承担按份责任有利于受害人和行为人利益保护的平衡,应当成为法律之选择。共同危险侵权人责任份额确定的因素主要有行为人过错的强弱、致害几率的大小等,无法确定情况下应该承担均等份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谢增毅 《法律科学》2010,28(3):127-134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和许多国家的立法,雇主解雇雇员必须具备正当事由并遵守正当程序,雇主缺乏正当事由或违反正当程序将承担不当解雇的责任。雇主不当解雇雇员责任的确定需考虑雇员的工资收入、工龄、剩余工作年限、找到类似工作的可能性、寻找其他工作的费用等复杂因素。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则过于简陋,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既具有可操作性又能反映雇员实际损失的赔偿规则。  相似文献   

4.
姬新江 《政法学刊》2011,28(3):54-58
共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可分为外部责任和内部责任,外部责任即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承担以后就涉及到内部责任的分担和求偿问题。立法应针对不同的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的份额。  相似文献   

5.
马海云 《法制与社会》2011,(22):259-260
2009年12月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作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详细界定,对原有的侵权法规进行了梳理与创新,其核心在于保障私权、明确侵权责任,更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公正基本原则,是一部符合当代法治精神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  相似文献   

6.
雇主对于雇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民法理论中颇受争议的问题,各国立法对雇主责任的规定也存在差异。我国《民法通则》对雇主就其雇员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未作规定,因此对于雇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规定一直是实务界的难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首次对雇主责任加以确认。本文主要通过对两则实例的解读和分析,结合相关的民法理论,旨在探讨对该条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安全保障义务人不作为致他人受损为视角,从研究安全保障义务人不作为与他人受损的因果关系出发,认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不作为对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应按原因力大小负按份责任,而不是补充责任、连带责任或全部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单独侵权不足以致全部损害时,应适用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并无定论。连带责任将部分侵权人不能清偿的风险转嫁给其他侵权人,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却让过错比例较小的侵权人承担过重的责任;按份责任可避免过错程度与责任不相称,却将部分侵权人不能清偿的风险转移给原告。这使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作为一般规则设置例外显得必要,由此形成两种模式:连带责任为一般规则、按份责任为例外与按份责任为一般规则、连带责任为例外。多数国家采纳前者,我国采纳后者。排除政策性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属于我国"按份责任"一般规则的例外,但其适当性欠妥,司法实践将环境侵权、医疗侵权作为例外情形有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案由是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法律关系,在案件中存在多个法律关系时,只有与诉讼请求在法律上、事实上直接关联的法律关系才是案由。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侵权行为不能成立,行为人对损害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安全保障义务作为现代侵权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具有规范经营者和其他社会活动者的注意义务、减少侵权行为的作用。我国的现行立法在这一制度上规定的补充责任和追偿权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新近的侵权法草案采用的按份责任亦有不足。笔者分析了两种责任承担方式的利弊,结合现代侵权责任法的理念,认为在第三人侵权情形下,对有过错的安全保障义务人和侵权的第三人课以连带责任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11.
高空抛物案件在今天是频繁发生案件,在其责任承担存在中不同的观点,有单方责任,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本文在列举连带责任存在种种缺失,在对比中阐释了按份责任自身特点,它是以公平原则为归责基础,它是在法正当价值妥协下对受害者救济,是追求人性化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2.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多数人侵权的重要类型之一,它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对其做了立法规范,理论界和实务中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认定和责任承担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以侵权责任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进行分类,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述、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三个方面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加以论证。  相似文献   

13.
如机动车自愿责任险约定按份赔付,而被保险人与其他侵权行为人对受害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时,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份额责任还是连带责任,这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产生了很大争议。基于对连带责任的可保性、按份赔付条款的性质、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条款的订入与效力、代位追偿是否可行以及自愿责任险与强制三责险差异的分析,认为按份赔付条款不应受到否定,而该得到认可。  相似文献   

14.
问:2008年年底,我单位在生产车间搞吊顶装饰,由于工程小,便将其包给当地一个包工头(无证)。后来在施工过程中,因一根木头断裂,一个装  相似文献   

15.
16.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两种情况: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其在责任的承担上就存在连带责任和按分责任,而区别就在于侵权行为之间究竟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对于无意思联络中行为的间接结合而言,不成立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17.
广告荐证连带责任的证成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林洋 《法学》2013,(1):22-30
学界关于广告荐证侵权责任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其中"连带责任说"作为主流观点为我国立法所确认,而"按份责任说"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际上,广告荐证侵权具有共同侵权的特征,广告荐证"连带责任说"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相反,对广告荐证侵权适用按份责任则很难找到契合的理论支撑。尽管如此,广告荐证侵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主观过错较小或原因力较小的广告荐证者适用连带责任仍然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为避免使最终责任份额较小的广告荐证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面临不能全部受偿风险的不公平情形的发生,应将有限连带责任引入广告荐证责任领域。  相似文献   

18.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两种情况: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其在责任的承担上就存在连带责任和按分责任,而区别就在于侵权行为之间究竟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对于无意思联络中行为的间接结合而言,不成立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19.
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频繁发生,随之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侵权人难以查明是此类案件最重要的特征.受害人往往只能确定物体从某高层建筑坠落,却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因而无法主张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确立了高层建筑坠落物侵权中对受害人保护的规则,但引发了学界的诸多争议.应当在准确适用法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责任制度,应规定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按份责任,同时要求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归责原则。因此,雇员受害赔偿归责原则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也导致司法实践不一。但从梁慧星先生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张连起、张国莉诉张学珍损害赔偿纠纷案”评价为:“工伤事故致工人伤残死亡的赔偿问题,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适用《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显属不当”,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中,对该解释的第11条明确为“本条规定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雇主对雇员的工伤应当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无过错责任”后,学术界与司法实践对雇员受害赔偿普遍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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