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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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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财产共有关系的亲属介入受贿活动,具有主体特殊性、贿赂心理贯通性、犯罪手段隐蔽性等犯罪特征。在实践中,应区分事前、事中、事后介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认定。并应建、立完善相关立法,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为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充足而合理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斡旋受贿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受贿犯罪。在斡旋受贿罪的案件之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由其家属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屡见不鲜,成为某些国家工作人员规避法律制裁的手段,本文将对这类共同受贿如何定罪处罚等问题谈谈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3.
根据刑法总则中关于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本文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本文论述了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受贿可以构成受贿罪的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最后阐述了由事先通谋和事中形成共同故意而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共同受贿的情形,并讨论了国家工作人员家属不构成共同受贿罪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受贿犯罪的新态势与推定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章分析了国家工作人员与亲属共同受贿犯罪的基本态势 ,指出工作人员与亲属共同受贿犯罪 ,已经成为我国受贿犯罪的主要形式。通过分析其犯罪构成 ,发现了检察机关的难题所在 :共同故意无法证明。借鉴古今中外受贿推定立法的经验 ,结合工作人员的职权特征、刑事政策的功能、受贿推定的科学基础和现行刑法的推定运用 ,论证了亲属共同受贿故意推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方案。  相似文献   

5.
朱运河 《法制与社会》2010,(35):210-211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特定关系人、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然而,检察机关在现实侦查工作中很难证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共同故意,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案,此类犯罪规避法律制裁的成功率很高。本文主要从刑法理论和实践中,探析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几种情况,进而提出为遏制和打击腐败,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责任下的有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罪推定证据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受贿罪共同犯罪中,非身份犯与身份犯的组合是一种特殊的类型。特别在非身份犯作为请托事项的主要联络人的场合,其地位和定性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是,作为无身份犯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直接出面接受请托事项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钱款后给予该国家工作人员部分钱款的行为应单独构成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还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共犯?  相似文献   

7.
夏燕 《法制与社会》2010,(29):172-17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10月16日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罪名确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受贿罪作为身份犯,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却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所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确立后,其与共同受贿的关系问题存在诸多争议,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张斌 《人民检察》2013,(2):65-67
司法实践中,共同受贿犯罪通常呈现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应当按照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裁量刑罚。那么,共同受贿犯罪的  相似文献   

9.
一、关于此类行为受贿本质的把握首先,我们有必要将离职的概念加以界定。所谓离职,是指离开现有职位,退休、辞职、调离等均属于离职范畴。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就是指因前述原因不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办案中,我们会遇到国家工作人员岗位或单位调动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只要其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均不能认定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受贿相对于普通受贿而言,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0.
共同受贿犯罪的处罚原则问题,司法实践中仍然以分赃数额作为处罚的基本原则,这表明理论与实践存在较大的差距,仍然需要我们从法学理论的层面作进一步的研究,以有效的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1.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通谋”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谋”应是指共同犯罪故意的表现形式,“通谋”的含义应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和刑法学理论。受贿罪通谋是指行为人之间形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意图”的意思联络.  相似文献   

12.
张健 《广东法学》2002,(1):7-13
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13.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贿罪作为典型的身份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共同受贿犯罪认定困难的情况.本文结合司法实际、受贿罪的特点和共同犯罪的有关理论,对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进行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4.
唐锴 《中国检察官》2011,(18):27-29
本文案例启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认定的本质是“受委派”,办理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的受贿犯罪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守量刑均衡原则。  相似文献   

15.
本文简要的介绍了共同受贿案件的特点,并就实践中在认定此类案件上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以及对该类案件的预防工作做了初步的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的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向全社会公布,明确了医疗、教育机构购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评标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本文对医疗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以及依据《意见》对借用开处方非法收受财物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孙瑛 《天津检察》2008,(2):33-35
透视近几年司法机关查处的共同受贿案件,情人型共同受贿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据统计,上千例发生在近二十年的腐败犯罪案例,在男性贪官的犯罪过程中,竞有九成以上搅和着一些不干净的女人。“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贪官与情妇现象,再一次印证了这句古语,也对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提出了更大的要求。本文试结合有关刑法理论和当前的司法实践,从情人型共同受贿犯罪的概念、特点、犯罪认定及其类型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粗浅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8.
贿赂犯罪以其隐蔽性和犯罪的“两合性”给这种犯罪的遏制带来一定困难,亲属间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增加了收集犯罪证据、分化瓦解犯罪的难度。怎样揭示这种犯罪的规律,对共同受贿犯罪在证据的甄别、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上是否具有比其他犯罪更特殊的手段和办法,不仅是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由国家工作人员一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由其亲属(通常为夫妻)一方收受他人财物的共同受贿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与亲属之间往往事先订立攻守同盟,一旦案发,国家工作人员为了逃避罪责,而辩称自己不知亲属收受了他人的财物,自己为他人办事是出于公心,将责任推到亲属身上;收受贿赂的亲属为了使国家工作人员免受法律追究,而谎称没有告诉,把责任包揽起来。由于主观明知作为  相似文献   

20.
邢文艳 《法制与社会》2013,(19):125-126
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是指当前中国刑事立法规制下(主要是刑法典)所有涉及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犯罪总称。受贿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司法部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消极影响更是极为严重。本文从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以及侦查人员应采取的侦查方法和运用的侦查策略,还有受贿犯罪的侦查难点等几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以期打开侦查局面,获得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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