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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原告:A公司被告:王某基本案情王某于2013年5月26日入职A公司任施工员。双方签订有限期自入职当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的劳动合同。王某主张其税后工资每月9170元,其提交A公司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载明税后平均月收入为9170元,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显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实发月工资从7676.76元至8748.76元不等。  相似文献   

2.
正争议焦点:劳动者针对有欠条的工资能否主张劳动报酬返还的债权请求权并要求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甲公司基本案情:甲公司于2006年6月21日成立,甲公司成立后,李某即担任公司副经理职务,且拥有公司的股份。李某与甲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曾经签订有《欠发公司员工工资通知单》,其中写明甲公司拖欠李某工资10600元,甲公司承诺于2007年9月17日之前给  相似文献   

3.
2005年3月12日,家住威海市的邹某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2004年1月,被告孙某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其借款人民币20000元,被告在收到该笔借款后出具了收条;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0000元。在庭审中,邹某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收条,收条上载明:“今收到人民币20000元整。2004.1.13。孙某。”孙某辩称,自己从未向原告借款,反而是原告曾向其借款20000元。后原告还款时,因以前打过的借条丢失,所以向原告出具了这张收款收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故法…  相似文献   

4.
2002年11月17日,原告许某到某超市购物时,将手提包按规定存放在超市设立的存包处,得到编号为“超市277”的取包牌。原告买完商品后到取包处取包,发现包已被别人取走。2002年12月3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因超市管理人员的疏忽,将原告的包错发给别人,致使原告在包内的银行储蓄卡“长城借记卡”上的31400元和1000元消费卡在当天被他人提走或消费,造成原告经济损失32400元,要求被告超市赔偿该经济损失。原告认为,被告为保护自己商品的安全,在原告进入超市购物时强令将包留下存放,双方建立的是一个消费合同关系,被告因其过错造成原告损失理应承…  相似文献   

5.
【案情】原告:贾学才。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原告贾学才诉称,其于2009年3月31日查询存款余额时,发现32227元不翼而飞,即与被告银行联系,银行提供的账户明细查询清单反映原告存款共32302.47元被他人在省外分十次取走了32227元,账户余额仅为75.47元。原告要求取回其存款32227元,但被告表示原告的存款已被犯罪分子取走,待公安机关破案后才能处理。原告认为,犯罪分子窃取的是银行的  相似文献   

6.
被告吉某因经营家俱厂需要,于 1997年 1月 30日向原告信用社申请贷款 5万元。 1997年 2月 2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 5万元贷款,还款期限为 1997年 6月 30日,被告刘某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同意为吉某担保,并注明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贷款到期后,吉某分文未还, 1998年 5月 12日,原告遂提起诉讼。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就刘某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存在二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 1.贷款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学生在校受到意外伤害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2001年6月26日山东省费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学生伤害赔偿案件,该案基本情况如下:2000年12月30日,费县某小学学生朱某和其他同学在校园里玩石子时,同班同学李某将飞镖抛向空中,朱某抬头向天空看时,正巧被飞镖刺中右眼.后经治疗,共花费医药费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受伤是在其上学期间,学校在安全教育、管理上存有失误和过失,对原告朱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学校要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9297.98元,其余由被告之家长承担.①  相似文献   

8.
2004年7月29日,原告刘某因生殖器官不适到被告某市中医院泌尿科就诊。接诊的孟医生为原告做了体征检查,并要求原告进行尿道分泌物常规、尿液常规、尿道分泌物培养(衣原体和支原体)检验。2004年7月31日,原告自孟医生处看到其衣原体检验为阳性、支原体检验为阴性的报告单。孟医生根据其检查和检验结果,诊断原告患有尿道炎,并为原告开具处方,每日输液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462.3元。原告在第一次庭审中,自认其不适症状于2004年8月2日至3日消失。2004年8月9日,原告从由某(原为被告处医生,被告称由某因不能胜任工作,于2004年9月初将其辞退)处得知其…  相似文献   

9.
正基本案情:2009年12月14日,被告陈某某入职原告公司景观规划部门,岗位是高级建筑师,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诉讼中,原告称201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中国区管理层会议,因被告所在的部门业务量不饱和、公司收入持续下降故决定对被告所在的景观规划业务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执行每周工作三天,休息两天的工作制,员工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2014年5月30日,医院为被告  相似文献   

10.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判决医生要为其实施的失败的绝育手术承担过失侵权责任,医生要赔偿原告的损失,其中包括支付原告在绝育手术后所生孩子的抚养费.本文联系此案分析过失侵权的构成:被告对原告负有注意义务;被告违反了注意义务;被告违反了注意义务给原告造成损害;被告对过失侵权的抗辩.  相似文献   

11.
在美国侵权法中,受害人同意是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故意侵权[1]诉讼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之一.受害人同意是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故意侵权诉讼所主张的抗辩事由.被告的抗辩得到法庭支持,必须以同意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同意的效力一般会受到同意的能力、同意的范围、同意的基础、同意的内容等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杨永琦 《人事天地》2014,(10):39-42
<正>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于某2009年11月11日,于某到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质检员,月工资为15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自2010年4月起,于某的月工资增至1700元。2010年10月26日,于某以工资太低为由申请离职,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离职,但未与于某结清2010年9月和10月的工资。后于某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2700元、加班费10656元、经济补偿金3400元、因违反约定试用期规定应支付1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3.
一、案例 2000年2月 11日的《南方周末》报道了一则新闻并加以述评(摘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1月10日,心为文),题目为:《凭什么认定王洪侵权》。大致内容如下:国内涉案标的最大的一起“网上言论侵犯名誉权案‘’近日宣布一审判决。消费者王洪和同为被告的两家新闻媒体,被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侵权成立,需赔偿原告恒升集团合计约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洪个人赔偿50万元,创下国内名誉权侵权案个人赔偿之最。王洪即使倾家荡产也拿不出这么一大笔赔偿金,而起因却是他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1997年,王洪花了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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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回归与超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事诉讼中纷纭复杂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都渊源于罗马法,前者是对后者的继承与发展。从古罗马法直到今天,实际上只有两条分配原则:一、原告作为主张的肯定者,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作为主张的否定者,不负举证责任;二、原告作为主张的肯定者,不负举证责任,被告作为主张的否定者,负有举证责任。两条原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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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2003年1月21日,原告委托被告将17台“松下爱妻号”洗衣机运往广东省兴宁市,约定每台运费为12元。当天,被告签出一份货物托运凭证,该凭证的右下方有被告事先印好的货物托运合同,该合同第2条、第3条分别载明:“托运人必须委托承运人保险,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保险条例赔偿……”,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行政撤诉制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 ,即撤诉只是原告和法院的事 ,与被告无关。其实 ,原告、被告都是行政诉讼的主体 ,都享有诉权。处于与原告对抗状态的被告最直接的实际需要是在诉讼过程中 ,能动地、积极地反映和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从而获得利己的判决。如果撤诉只取决于原告和法院 ,实际上就造成了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权利失衡 ,使被告的诉权部分地依附于原告的诉权 ,被告追求胜诉的权利就成了一种不确定的权利 ,而被告积极获得利己判决的努力也随时可能因原告的撤诉化为泡影。另外 ,原、被告平等的诉讼地位要求他们有平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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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赔偿诉讼中,被告角色的承担有不同的方式,但具体由何人承担被告角色应尊重原告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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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陈某于2013年4月27日入职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安全员一职,月工资6000元。2013年6月1日陈某在与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封面乙方处签名,合同尾部双方未签名或盖章。2014年1月3日陈某以照顾母亲身体为由辞职。2014年5月,陈某以未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为由提起仲裁,要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  相似文献   

19.
杨永琦 《人事天地》2016,(10):31-33
基本案情:被告通过某招聘网站主动找到原告,原告经被告公司两轮面试后,于2015年5月26日收到被告公司的录用通知函,该录用通知函载明:'应聘职位:渠道管理经理;部门:市场部;直接上级:赵经理;入职时间:2015年6月1日报道;薪酬福利:试用期税前薪酬7200元,转正后每月9000元;报道地点:城区某写字楼;联系人:曲某;入职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照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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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退休后被上海市某公墓管理所 (系国有事业单位 )聘为临时工性质的出纳员。张某 1996年至 1998年 1月期间,利用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其保管的公款计人民币 10万余元给陈某进行营利活动,后因陈某失踪张无法追回借款,自己又无偿还能力,便制造假象后向公安机关谎报假案,称其在为本单位解款途中遭歹徒暴力抢劫,被劫公款 10万余元。公安机关侦查中发现张有报假案和自己作案的嫌疑,遂讯问张,张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未退缴。  二、分歧意见  对本案的定性有以下五种不同意见: (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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