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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的出台并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劳务派遣用工的进一步规范。鉴于影Ⅱ向劳务派遣用工的因素复杂多样,也不排除该法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本文将结合实地调研从正反两方面对法律修改后可能给劳务派遣用工带来的变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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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及其法律规制——兼论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23(1)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方式在我国发展迅速,<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构建了框架性的规范,但在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用工单位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解除、适用范围、责任分配等方面留有与实践不符或理论上仍需探讨的领域.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等五个方面完善法律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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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波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4):47-52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量呈井喷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的主要表现为劳务派遣的滥用,劳动立法的缺漏、利益的驱动、企业的经济人本性、政府职能的缺位是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滥用劳务派遣极大损害了劳务派遣劳动者利益,破坏了劳务派遣市场秩序,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处理的主要问题。通过劳务派遣行业准入制度的完善、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制、同工同酬权的保障、劳动监察力量加强等多个层面的治理,将劳务派遣控制在合理的适用范围,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落实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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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听说过企业租赁设备、场地,但你听说过企业租赁劳动力吗?其实,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用人企业向劳务派遣公司“租赁”劳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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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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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毅玲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9,34(1):49-54
劳务派遣是全球劳动弹性化趋势下的一种新型就业形式,目前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大都通过立法对其进行规制。同时,劳务派遣作为我国当前较为普遍的用工形式,也亟需在相关制度设计和建设上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完善和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本文通过对中日两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在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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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100起劳务派遣争议案例的内容分析和统计分析,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进行了全面的分类梳理,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对劳务派遣的规制和不足,最后总结分析了《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特点以及与其他用工模式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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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劳务派遣刻不容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一时引起广泛关注。有关各方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和看法,其中劳务派遣是引发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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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洁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8,23(1):39-41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引起全社会各方关注,劳动关系双方也在积极进行调整。对于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分歧。《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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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洁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学报》2008,(1):39-41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引起全社会各方关注,劳动关系双方也在积极进行调整。对于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不统一,有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分歧。《劳动合同法》对于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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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在一次到基层单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间歇,一个女青年悄悄地过来问我:“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单位工作快满十年了,到时候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我把自己的理解告诉了她: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是否适用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规定,该法并没有明确。刹那间,我看到她的表情流露出深深委曲和失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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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这比此前人保部公布的2700万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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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所涉问题作出了专节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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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逐渐变异,成为不少企业逃避日益严格的用工责任的"避风港",在不符合派遣条件的工作岗位实施派遣、利用劳务派遣把工作数年的老职工变相清退、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无人料理等现象仍然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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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突出。“据全国工会对10多个省份的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000万。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在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时,全国人人常委会委员周玉清介绍。此前。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古驰(Gucci)因涉嫌“加班黑幕”及“虐待员工”遭遇调查,劳务派遣也成了厂方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怎样遏制劳务派遣乱像。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