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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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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刘兴桂  刘文清 《法商研究》2004,21(3):101-108
物业服务合同即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前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 ,后者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或业主团体。我国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或业主团体  相似文献   

2.
物业费请求权是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而对业主享有的合同债权请求权.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和继受人原则上不能作为物业费请求权的相对人.书面催交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业主可以主张违约或违规收费、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和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对抗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的请求.我国立法上对物业费请求权不能实现时的救济不足,应适当加重责任,丰富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3.
小区自治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小区自治组织成立难、生存难,其根本原因是自治组织的经费没有可靠保障,这严重影响自治组织发挥正面作用。解决自治组织经费问题有三个办法:一是把公共维修资金划归业主自治组织管理,实现公共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业主自治组织从其孳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二是业主自治组织从所的管理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三是业主自治组织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费。如果业主自治组织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为物业企业提供了收费服务,也应当向业主自治组织支付服务费。  相似文献   

4.
物业服务活动在实践中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以规范,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冲突。本文就如何设计好物业服务收费制度提出一些看法,重在强调业主监督权是物业服务的灵魂。  相似文献   

5.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6.
袁静昕 《法制与经济》2008,(18):102-105
物业服务活动在实践中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以规范,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冲突。本文就如何设计好物业服务收费制度提出一些看法,重在强调业主监督权是物业服务的灵魂。  相似文献   

7.
陈洁 《法制与社会》2011,(20):205-206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纠纷问题难免存在,而这些纠纷问题能否得到妥善地解决,不仅关系着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小区秩序的稳定,而且关系到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本文着重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纠纷问题及其成因,然后结合贯彻落实《物权法》的时代背景,从民法学角度提出了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纠纷问题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物业服务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陈文 《现代法学》2004,26(2):158-161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 ,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现有合同种类难以涵盖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 ,应当被视为一种新的合同类型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 ;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约定 ,业主不能任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不能无限制扩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区分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赋予物业企业代位诉讼权利、保障业主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决业主欠费难题等方面,有诸多亮点,是依据《物权法》及法理,结合中国物业服务实践所做出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定,为处理实务中的大量纠纷提供了准绳,对业主  相似文献   

10.
佟守琴 《法制与社会》2011,(20):176-177
媒体对物业纠纷的报道中,往往呈现负面报道多,正面报道少;物业服务企业"强势",业主"弱势"的报道多,客观介绍物业行业的报道少的特点,这种舆论导向并不利于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媒体在物业管理中应积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增强业主的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增进双方相互了解,并最终促进双方的和谐共处。  相似文献   

11.
针对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物业权益问题的现状,分析物业权益相关法律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完善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的法律调整思路,谨供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相关行政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12.
【要点提示】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属于业主享有的对物业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投票而作出的选聘决定,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业主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随之产生。其中,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和物业服务公司挪用业主共有收益的纠纷较为常见。本文通过界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认为纠纷产生主要原因在于业主自治团体的缺位所导致的业主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应当通过确立业主自治团体的法律地位来理顺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相似文献   

14.
席斌 《法制与社会》2013,(22):116-117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和全体业主的共同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机关。它具有法定权威性、唯一性、成员特定性的特征。业主大会有自治规约的制定及修改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基于业主大会的现实困境,赋予业主大会"其他组织"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解决业主大会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2008年3月28日,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这为处理物业服务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文以《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为例,分析其不足并提出法律建议,从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物业服务市场的自然垄断及其规制思路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肖江平 《法商研究》2006,23(2):17-26
物业服务市场纠纷频繁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障碍之一。其治理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物业服务经营者的自然垄断地位及其滥用。小区的物业服务实质上是小区业主们的“公共物品”,不可或缺。基于公共物品的经济学属性和业主对公共物品的依赖,提供小区公共物品的物业服务经营者获得了自然垄断地位。正是物业服务经营者滥用自然垄断地位、牟取超额利益、侵害业主利益,导致了愈益频繁的物业服务市场纠纷。解决物业服务市场纠纷,应当借鉴对自然垄断规制的思路,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17.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的,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  相似文献   

18.
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不仅具有多发性、群体性和难以调处性等特点,而且也产生了不少按一般合同法理难以解决的问题。譬如单个业主能否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又如物业公司能否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再如业主能否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拒交物业费,等等。对此类问题的解决,不能不立足于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法律分析之上。现在物权法已颁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而  相似文献   

19.
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那么,当单个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是否可以依此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服务费后,没有履行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义务时,单个业主是否可以依此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20.
尽管《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予以了诸多补充,但其仍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而且存在一些与《物权法》不相一致之处。通过对浙江物管条例具体内容的详细梳理,可知该条例在“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及条文设计等不同方面均存在一些不足,有必要依《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法理对其予以逐一修正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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