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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当下司法改革的一片呼声中,法官队伍的专业化与精英化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法官专业化应当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法官专业化并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充分条件,而只是它的必要条件.英国治安法官制度中的业余法官在英国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给了我们一个清醒的认识.本文主要通过对英国治安法官制度的介绍,进而推理出实现司法公正的另一条路径,以期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2.
随着"以人为本"意识的增强,刑事法官不再被简单看作普通公职人员,刑事法官内外并重的法治地位使其在刑事司法乃至整个社会法治进程中的作用愈加凸显,本文将以此为视角,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来探讨法治进程中刑事法官的砺炼,具体指加强"人权保护意识"、转变"逻辑思维模式"、坚定"程序合法观念"和提高"裁判主持技能"。  相似文献   

3.
张伟 《现代法学》2015,(2):25-31
"人权"和"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代名词。人权和法治已逐渐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随着中国的不断强盛,对人权和法治认识的不断演进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权和法治逐渐开始呈现同步、协调的发展趋势。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价值。中国已经是世界舞台上不可或缺的大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中国必须扛起人权旗帜。人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面对未来,我国还需要继续健全人权保障体系,诸如完善人权法律制度,考虑设立国家人权机构,协助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促进和保障人权,有组织地开展全方位的人权和法治教育。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的地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人权教育是提高目前人权状况的一条必要途径.进行人权教育有利于防止人权侵犯、实现普遍人权.另外,通过人权教育培养人们的人权观念和意识,有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5.
"两个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宪政体制的整合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加入"两个人权公约"使我国面临着人权宪政体制与"两个人权公约"的整合问题.在人权宪政理念上,需要对关于人权的传统主流观念重新审视;在人权宪政规范上,以加入"两个人权公约"为契机,修正我国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的某些条款,重构我国的人权宪政体制;在人权宪政的运作上,对两个人权公约采取保留、克减措施,发挥我国宪法解释机制的功能,同时,以宪法的司法化为前提,以"两个人权公约"作为我国司法审判的直接依据并建立宪法判例制度.可以预见,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必将促进我国宪政人权制度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6.
沈寿文 《法商研究》2014,(3):100-107
"法官异议"被一些学者解读为"司法的民主性"和司法责任的体现,这一解读似乎契合了相关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后司法独立时代"避免法官陷入司法专横而呼吁对法官进行监督的需要。然而,这一解读并没有充分揭示"法官异议"的性质。无论是以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异议"制度的发展作为参照,还是在法理上分析"法官异议"的性质,抑或是从法官发布异议的动机是法官个人"司法抱负"的反映等方面来剖析,得出结论的都是"法官异议"在本质上是司法独立的产物和体现。在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中,只有充分地保障和实现审判独立,包括"法官异议"在内的实践才存在可依附的制度空间。  相似文献   

7.
李翠娥 《法制与社会》2013,(36):109-110
法官的责任意识强弱不仅映射出一国人权保障情况,同时也反映出一国法治程度。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应考虑从完善错案追究机制、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合议制、社会监督机制及检察院法律监督制度等方面来促进法官责任意识的提升。  相似文献   

8.
从纸上谈兵到水滴石穿——非法口供排除程序的构造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陆而启 《证据科学》2012,20(2):187-203
高举人权保障大旗的刑事诉讼立法淡化了刑事诉讼构造的路径选择,但是,基于一种结构缺陷,我国新近立法所确立和完善的审判前供述排除规则很容易沦为"纸面上的法"而难以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一方面,因为没有庭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的分离与法官和陪审团的分权,一元化的法庭可能会造成非法获取的口供从大门排除又从窗户跳进,而"口供排除"和"宣读口供"的两阶段在质证上存在着叠床架屋,更有为普遍地采纳审判前供述这一传闻证据"背书"的反其道而行之的趋势。另一方面,控辩不平等导致庭审最终落入长于法律辩论而轻视事实调查的旧习,而法官也陷入到底是积极调查还是消极听审的内在职责冲突之中。因此,本文设想以案例指导跳脱立法中心主义的虚无缥缈,以配套程序摆脱实质判断标准的人言人殊。  相似文献   

9.
李龙  余渊 《现代法学》2015,(2):10-15
人权保障不等于人权,它来源于人权理论。它们的重心已悄然地发生着变化,即由以人作为人权的主体转换成了以国家作为人权保障的主要实施主体。视域是一种与主体有关的能力,是"精神的观"。而我国的人权发展进程也历史地注定了我国人权保障视域的独特性。当下,它的时代含义是:国家以保障人权为目标,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10.
文哲 《法制与社会》2012,(9):222-223
对大学生进行人权观教育,是正确看待国内国际人权发展形势的需要,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人权教育的主题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尊重人,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人权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使大学生对人权基本理论特别是当前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主流观点有明确的认识.对大学生进行人权观教育一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人权教育人性化”的原则,要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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