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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裁判文书网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判决中可以看出,对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定位,违法所得范围认定,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的罪数关系,是实务界仍存有分歧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受到刑法保护;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不应当扣除成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属于牵连犯,但应当例外地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被引诱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第25条对胁从犯的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对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量刑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量刑得当,对于实现刑法的任务和刑罚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刑法第57条规定了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  相似文献   

3.
从刑法微观层面而言,刑罚轻重的配置应立足于双重基准:即刑法所保护价值的重要程度和行为人对立态度的有无及其程度。一方面,刑法所保护价值即犯罪客体的不同直接制约刑罚的轻重,在同类型犯罪中,刑罚轻重则深受对刑法所保护价值造成的损害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凡体现行为人对立态度及其程度的因素如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中止犯、自首犯、立功犯、胁从犯、累犯等均为直接制约刑罚配置的要素。  相似文献   

4.
劳动教养虽然事实上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外的第三种处罚措施,但违宪性决定了它不能分裂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间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与《刑法》第13条的规定实现了二者的贯通,架构了"二元制裁体系","处罚衔接漏洞"是个伪命题。因此,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要么只能被转入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范围,要么只能移出法律处罚圈;刑法上的入罪门槛不因劳教被废而降低,禁止将被劳教行为分流入刑事处罚。现存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没有本质区别,劳教被废止后,这两个警察保安处分措施应当被禁止适用。  相似文献   

5.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和不良行为,我国并不正式地存在国外通行的保护处分制度,但具有类似的一些基本形式,包含在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工读学校、非刑处置和行政处罚等制度中。在当代惩罚向矫正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基于"刑罚后撤,保护处分前进"的平台,对我国未成年犯保护处分制度作一系统性整合基础上的规范化构建是相当有社会意义的,这种构建可从未成年犯保护处分的定性、类型、司法裁判机关及该制度和前科消灭的关系等方面加以展开,我国未成年犯保护处分需依赖于刑法宽容精神的倡导,惩罚在自我否定意义上成就了宽容刑事观的胜利。  相似文献   

6.
法律主体的扩展使儿童成为权利的主体,少年刑法由此应当脱离普通刑法的框架.我国对犯罪少年没有采取关键性的区别于成年罪犯的处遇措施,少年与成人适用同一刑罚体系,导致我国少年刑法仍然没有摆脱成人刑法的应报模式,无法实现对少年的权利保障.重塑少年的主体地位,应当成为我国少年刑法变革的核心,对于犯罪少年应以保护处分为主、刑罚为辅的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7.
应当将刑法第239条第2款"犯前款罪"的成立时间限制解释于绑架罪既遂以后,在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根据行为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数罪并罚;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结合犯。  相似文献   

8.
在数额犯中,"数额"不是界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尺,也不是数额犯刑罚发动的内在动因,"数额"是数额犯犯罪构成要件中量的规格,是一种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成立层面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数额犯存在未遂的犯罪停止形态,这并非是由"数额"本身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中关于未遂犯罪的一般规定与刑法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9.
由于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未真正确立,加之受传统核心刑法以处罚实害犯为中心的思想影响,我国现行刑法在总则中对危险犯的设置与认定缺乏明确、合理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在刑法的立场上,应当将犯罪结果(客观危害)明确化为实际损害与危险,并以这样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成立的基础,实现犯罪的客观化与实质化,从而奠定刑法的客观主义基本立场;在刑法模式上,我国刑法总则应当实现刑法模式的转型,将核心刑法发展为以实害犯与危险犯并列的二元刑法;在刑法具体理论上,应当分别对犯罪的概念、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中止等概念与理论进行修改与调整;在刑法修辞学上,应当剔除"损害"、"危害"这样含义模糊不清、立场不明确的词语,应当替换为含义清楚、立场明确、操作性强的修辞。  相似文献   

10.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有效填补了我国刑法的缺漏,体现了我国民生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由于本罪的身份犯特征,所以在司法认定上应当着重考虑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着被监护或者看护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立法完善方面应当扩展犯罪客体的内涵,增加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内容,同时延长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限等。  相似文献   

11.
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种罪数形态,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比较关注的问题.笔者通过对牵连犯及其数罪并罚原则在国(境)外刑法中的地位,以及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争论和当前立法与司法中的矛盾的分析,认为在我国应当确立统一的数罪并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同时,笔者认为,为了对行为人准确定罪处罚,需要划清牵连犯与连续犯、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12.
环境伦理学中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我国刑法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是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体现,环境犯罪应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立法理念,增设危险犯,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将非刑罚措施与刑罚措施并用。  相似文献   

13.
数罪并罚是国家审判机关对一人犯了数罪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法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的刑法制度。为此,我国《刑法》在总则中作了专门的规定。同时,在其他有关缓刑,假释的条款中对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数罪并罚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数罪并罚制度因时间、程序、犯罪行为人个体差异等而产生不同并罚结果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本质上违背了刑法上的罪刑相当原则.该现象之所以产生并长期存在,主要是因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颇具多重缺陷.要解决此种缺陷,我国应当以刑罚目的论为引导,通过完善数罪并罚机制,并适度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才能得以成就.  相似文献   

15.
管制刑在社区矫正工作推广的过程中,其固有的弊端进一步显现,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几近名存实亡。要使管制刑走出困境,可以考虑将其改造为社区保安处分,与收容教养等机构内处遇的保安处分措施一起构成完善的保安处分体系。将管制刑改造为社区保安处分,需要处理好作为犯罪前预防的管制与作为犯罪后预防再犯的安置帮教的关系以及作为社区保安处分的管制与社区刑罚的关系等两对关系。  相似文献   

16.
对合犯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对合性犯罪应当采取广义的概念,仅仅只有一方构成犯罪的情形也属于对合犯的范畴;对于具有对合性质的行为,既要避免将其一律作为犯罪,也要避免将严重的对合性行为非罪化的倾向;对合犯的处理应当同样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合犯既遂的标准是对合行为的完成.  相似文献   

17.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则是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累犯率居高不下,且三犯、四犯型的累犯、严重暴力性犯罪的累犯不在少数,累犯从重处罚的原则已经无法达到惩治累犯的目的。对于累犯这一特定人群,在刑罚上既要根据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予以从重或加重处罚,维护社会的正义;同时对于这一群体中的部分个体,需"对症下药"地施以相应的保安处分措施予以治疗、教育、感化,以促使其改过自新,不再危害社会,体现刑法的人文关怀。再大而化之到整个社会层面,对于刑满释放人员也应加强引导,关注这一群体的民生问题,避免歧视,这对减少累犯也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反对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的观点不可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六条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两种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与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累犯具有相同的累犯性质,即两法条与刑法第六十五条普通累犯规定相比都带有“特别性”的本质属性,其区别仅仅是在立法表现形式上一个规定在刑法总则而另一个规定在刑法分则而已。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特别累犯条款应当重构,具体方案包括特别累犯条款规定中的不同种罪名宜可构成特别累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特别累犯”两条款应予合并,以及增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淫秽物品犯罪等类罪的特别累犯。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与量刑应采取慎重的态度。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上,与成年人是有着明显区别的。这是由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的。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的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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