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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与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对应,其脱胎于普通法中的侵权法,在实践中逐步走向成文法体系。美国《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和《油污法》等法律克服了侵权法的局限性,建立了完备有效的自然资源损害的评估和救济机制。借鉴美国相关立法中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评估规则等规定,有助于突破我国传统侵权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拘束,在索赔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行为认定、损害后果评估、修复责任承担等各方面建立特殊的规则,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然资源损害作为环境侵权导致损害的一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世界各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中,美国模式相对全面和细致。它经历了从普通法到制定法的发展历程,建立了由《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石油污染法》等法律构建的相对完善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中,有关赔偿主体、赔偿对象、损害评估程序、赔偿范围以及赔偿金的确定等规定科学、合理,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同时,它可以为我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或借鉴。  相似文献   

3.
民事法律中“公平责任”和“公平原则”在内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是“公平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体现,具体到医疗损害赔偿中应坚持贯彻公平原则。但是目前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有一种滥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现象。笔者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此种现象,试图说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私法救济的不足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梓太  王岚 《法学杂志》2012,33(2):56-62
自然资源兼具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的私法救济在其他各国法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而我国法律未明确界定自然资源生态损害及其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主体等,不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我国私法应明确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的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主体,完善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建立社会化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重视预防性责任在防范自然资源生态损害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宋旭明 《时代法学》2006,4(3):76-80
关于“损害”的界定,传统民法学上的三种理论即“利益说”、“组织说”和“事实说”各有其利弊,应当综合运用三者加以判断。关于“医疗损害”的界定,我国学者将“因果关系”的界定纳入其中,人为地导致了问题的复杂化,且与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理论、对“损害”的界定以及相关立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相矛盾。“医疗损害”应当界定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遭受的不利益的事实”。  相似文献   

6.
随着人们对自身权利的日益关注,精神损害赔偿在医疗纠纷中也逐渐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并且,由于医疗行为本身的特殊性使医疗纠纷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具有特殊性。本丈试图通过对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调研时获取的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材料进行具体分析,以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三者的关系为视角,探讨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解决医疗纠纷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如何能既考虑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又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在两者之间达成一种平衡。既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顺利发展,又使患方的精神损害得以“医疗”。  相似文献   

7.
杨朝霞 《中国法学》2020,(2):280-303
环境权是一项以环境要素为权利对象、以环境利益为权利客体、以享用良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人格面向的非财产性权利。环境权本身既非人格权亦非财产权,而是一项需要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保护的独立、新型的环境享用权。环境权与资源权、排污权的权利对象都是自然要素,但三者的权利客体各异,分别指向环境支持功能、资源供给功能和环境纳污功能。资源权、排污权属于广义财产权的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同环境权截然相反;自然保护地役权具有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属于保护自然的权利。被称为程序性环境权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亦非环境权,而属于保护和实现环境权的派生性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本质上属于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之行政命令的司法执行诉讼,尽管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一样,也具有环境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均不属于环境权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8.
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关口晃教授应邀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讲学。他讲的主要内容是损害赔偿法问题。现将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部份整理,摘编如下: 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有物质上的损害赔偿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二类。 (一) 物质上的损害赔偿。它包括一般债务和金钱债务。 1.一般债务。一般债务采用“全面赔偿”、“预见损害赔偿”和“直接损害赔偿”等原则。 (1) 全面赔偿原则。所谓“赔偿”,意味着恢复被害人在损害发生前相同的状态。因此,损害赔偿就必须尽可能正确反映因债务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使债权人遭受的现实损害。赔偿损害不仅应包括“受  相似文献   

9.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移转与预防:从私法到公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赔偿、移转和预防损害是当代损害赔偿法律的核心内容,也应是构建生态损害赔偿法体系的三个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立法,应树立“损害赔偿体系”的大观念.生态环境损害制度的研究和设计,应置于“生态损害赔偿体系”的概念框架下,进行全盘观照、整体布局、全面推进.传统损害赔偿法主要体现为私法,但如今公法也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损害赔偿领域,损害赔偿从私法向公法移转是当代损害赔偿法的普遍趋势.基于生态环境损害的特殊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移转应当是我国立法设计和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是一项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1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有法律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尚无明确规定,需要通过试点加以实践探索,更需要从理论上界定各种关系.生态环境损害不同于民法上的“具体损害”,是一种需要从“质”与“量”两个方面加以判断的“总体利益损害”;生态环境损害构成的“侵害”与“法益”两个规范要素组合具有明显的二元性,不能完全纳入《侵权责任法》范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危险或风险防御责任,既不同于传统民法上的损害赔偿,也不同于恢复原状,应在法律上创制专门环境侵害责任.  相似文献   

11.
蒋犀勐  王爽 《法制与社会》2010,(13):266-267
民法的公平原则决定了有损害才有补偿,且补偿只填补损害。惩罚性损害赔偿丰富了损害赔偿制度的内涵,同时也对传统的损害赔偿理念提出了挑战。本丈试通过《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分析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我国的现状,以及通过我国当今社会现状的分析展望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我国的前景。  相似文献   

12.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91,(9)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此规定的理解,我国法学界认识上仍有着分歧,实践中也有一些难以处理的具体问题亟待探讨。一、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早在罗马法中,对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就规定了动物占有人的无过错责任。近现代各国民法对此规定不一。有的规定由动物饲养人或占有人对动物致  相似文献   

13.
海上石油开发及油轮运输中发生的事故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以船舶溢油事故为例,中国海洋环境损害赔偿面临"海洋生态损害"概念模糊、损害赔偿难以量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索赔存在交叉等困境。传统侵权法理论无法确定海洋环境损害的范围,更无法将海洋环境损害进行量化。尽管有关船舶溢油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侵权法无法解决的难题,但仍需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以期有效、及时地赔偿海洋环境损害。  相似文献   

14.
梁文莉 《政法学刊》2009,26(1):51-55
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是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损失能否得到足额赔偿。环境损害范围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与此相对应,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也应是一个发展的过程,除了传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以及精神损害之外,还应当包括公民环境权益的损害和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  相似文献   

15.
张力 《律师世界》2001,(1):36-37
一   早有学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概念称谓上并非严密、科学,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误解,但无论在我国学界、律师界,还是立法、司法界对此已约定俗成,加以通用,并经过研究与实践中的多方努力,其制度内涵日益完备: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犯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脱胎于古代公法对“有身份”的公民个人尊严的“严酷”保护,经罗马私法融入平等主体间利益赔偿形式而使之私法化,并在近代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16.
李艳芳 《法学杂志》2005,26(2):65-67
环境损害赔偿是各国救济环境损害受害人的主要手段。我国对环境损害受害人的民事救济存在诸多困境,而寻求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内在的救济策略和制度外的多重救济途径,不失为完善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明智选择。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在因医疗事故造成医疗损害的受害人及其亲属赔偿各种医疗费用的同时,给予其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是否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这一棘手问题。本文对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应遵循的原则、赔偿的范围以及行使请求权的主体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8.
新近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首次创新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即"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学界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相关研究甚少,配套制度并不完善,实践操作也比较困难。本文拟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本身、功能、适用范围等方面对其作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浅探赵金龙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①由此可见,损害赔偿既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又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仅就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展开论述。在违约责任中...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精神生活的内涵、外延也在发展变化之中,而且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精神生活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当人们因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害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在社会生活中也越来越普遍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欠缺,在人身权方面只有《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对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侵害财产权造成的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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