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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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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黔府函[2016]46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普定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安府呈[2015]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城关镇、龙场乡建制,分别设置定南街道、穿洞街道、黄桶街道。(一)新设置的定南街道辖原城关镇塔山社区、南华社区、东华社区、新合村、向阳村、天王旗新村、仁和村、陈堡村、陇黑村、陇财村、朱官村、定南村、褚东村、金华村、夜郎新村,街道办事处驻塔山社区。  相似文献   

2.
正黔府函[2015]31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习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东皇镇建制,设置东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龙街道。(一)新设置的东皇街道辖原东皇镇杉王社区、天生社区、矿中社区、银龙社区、关坪村、白坭  相似文献   

3.
《贵州政报》2016,(4):37
正黔府函[2016]5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正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凤仪镇建制,设置凤仪街道。新设置的凤仪街道辖原凤仪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楼台村。二、同意撤销碧峰乡、乐俭乡、杨兴乡、桴(?)乡,分别设置碧峰镇、乐俭镇、杨兴镇、桴檑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相似文献   

4.
正黔府函[2016]12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桐梓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娄山关镇建制,分别设置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一)新设置的娄山关街道辖原娄山关镇长征社区、西流水社区、峰岩村、独石村、工农村、娄山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14,(3):29
正黔府函[2014]30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惠水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惠水县和平镇、高镇镇、三都镇、断杉镇、王佑镇、雅水镇、摆金镇、大龙乡、长田乡、大坝乡、甲烈乡、好花红乡、甲戎乡、抵季乡、羡塘乡、太阳乡、长安乡、打引乡、抵麻乡、鸭绒乡、斗底乡、摆榜乡、岗度乡、宁旺乡等24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好花红镇、断杉镇、羡塘镇、摆金镇、雅水镇、王佑镇、岗度  相似文献   

6.
《贵州政报》2013,(9):10
黔府函[2013]140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金沙县部分镇设置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毕府呈[2013]27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金沙县城关镇建制,设置鼓场街道、柳塘镇。以原城关镇光明社区、罗马社区、紫金社区、长安社区、新城社区、工农社区、太极村、大定村、黎明村、玉屏村、红岩村、旭华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5]15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调整余庆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5]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小腮镇和白泥镇建制,设置新的白泥镇、子营街道。(一)新设置的白泥镇辖原小腮镇、原白泥镇明星社区、下里村、满溪村、大龙村、民同村、新寨村、金星村、天堂村,镇人民政府驻明星社区。(二)新设置的子营街道辖原白泥镇子营社区、梓桐社区、上里村,街道办事处驻子营社区。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函[2015]294号仁怀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仁怀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请示》(仁府呈[201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火石岗乡、学孔乡、龙井乡、沙滩乡建制,分别设置火石镇、学孔镇、龙井镇、美酒河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二、同意撤销茅台镇、二合镇、高大坪乡建制,调整苍龙街道、合马镇、三合镇、大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置新的茅台镇、高大坪镇。新设置的茅台镇人民政府驻杨柳湾社区,新设置的高大坪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新设置的高大坪镇行政区域为原高大坪乡除尧坝村外的地域。新设置的茅台镇所辖地域如下:  相似文献   

9.
《贵州政报》2014,(6):35-36
正黔府函[2014]80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都匀市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都匀市甘塘镇、河阳乡、小围寨街道、杨柳街镇建制,设置街道办事处,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二、同意撤销都匀市墨冲镇、沙寨乡、良亩乡建制,设置新的墨冲镇,以原墨冲镇、沙寨乡和原良亩乡的良亩村、河源村、丙午村、凤凰村地域为新设置的墨冲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墨冲村;将原良亩乡的苗拱村划入新设置的街道办事处管辖。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14,(3):31+25
正黔府函[2014]38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贵定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3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贵定县城关镇、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德新镇、盘江镇、旧治镇、新铺乡、铁厂乡、抱管乡、窑上乡、岩下乡、猴场堡乡、都六乡、巩固乡、马场河乡、洛北河乡、定东乡、定南乡等19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盘江镇、德新镇、宝山街道、金南街道。新设置的云雾镇、昌明镇、沿山  相似文献   

11.
《贵州政报》2013,(9):11-12
黔府函[2013]142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瓮安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48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乡建制,设置新的猴场镇,以原猴场镇、小河山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猴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草塘社区。  相似文献   

12.
正黔府函[2016]20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剑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置仰阿莎街道。新设置的仰阿莎街道辖革东镇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街上村、革东寨村、展架村、源江村、方家村、大稿午村、小稿午村、交洗村和岑松镇寨章村、川洞村、打老村,街道办事处驻城东社区。  相似文献   

13.
正黔府函[2016]4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绥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坪乐乡建制,设置坪乐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二、同意将大路槽乡石羊村划归旺草镇管辖。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贵州政报》2016,(4):36-37
正黔府函[2016]49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晴隆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莲城镇建制,分别设置莲城街道、东观街道。(一)新设置的莲城街道辖原莲城镇南街社区、中心社区、菜籽村、江兴村、蔡家村和沙子镇文丰村、坡荣村、火把村,街道办事处驻中心社区。  相似文献   

15.
正黔府函[2016]28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台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台拱镇建制,分别设置台拱街道和萃文街道。(一)新设置的台拱街道辖原台拱镇文昌社区、秀眉社区、文山村、台拱村、登交村、红阳村、温泉村,街道办事处驻文昌社区。(二)新设置的萃文街道辖原台拱镇萃文社区、翁你河村、桃源村、番省村、九里村、南省村,街  相似文献   

16.
正黔府函[2016]23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从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丙妹镇、雍里乡建制,设置新的丙妹镇。新设置的丙妹镇辖原丙妹镇和雍里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江东社区。二、同意撤销加鸠乡、光辉乡建制,设置加鸠镇。加鸠镇辖原加鸠乡和光辉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加鸠村。三、同意撤销斗里乡、庆云乡、东郎乡建制,分别设置斗里镇、庆云镇、东郎镇。撤乡设镇后行  相似文献   

17.
正黔府函[2014]79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荔波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荔波县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立化镇、小七孔镇、播尧镇、方村乡、捞村乡、洞塘乡、翁昂乡、瑶山瑶族乡、瑶麓瑶族乡、水利水族乡、水尧水族乡、永康水族乡等15个乡(镇、街道)建制,设置新的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小七孔镇、瑶山瑶族乡、黎明关水族乡。新设置的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小七孔镇、瑶山瑶族乡、黎明关水族乡所辖地域分别如下:(一)新设置的玉屏街道辖原玉屏街道、水利水族乡和水尧水族乡,街道办事处驻城西社区。(二)新设置的甲良镇辖原甲良镇、方村乡,镇人民政府驻甲良村。  相似文献   

18.
正黔府函[2016]27号铜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定石阡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方案的请示》(铜府呈[2015]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汤山镇建制,分别设置汤山街道和泉都街道。(一)新设置的汤山街道辖原汤山镇温泉社区、万寿社区、城北社区、北塔村、坪兴村、城关村、洋溪村、吴家湾村、金庄村、溪口村、石坪村,街道办事处驻万寿社区。(二)新设置的泉都街道辖原汤山镇大关社区、临江社区、文笔社区、雷屯村、新场村、荆坪村、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5]16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调整凤冈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5]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龙泉镇、何坝镇、石径乡建制,设置新的龙泉街道、何坝街道。(一)新设置的龙泉街道辖原龙泉镇地域,街道办事处驻龙潭湖社区。(二)新设置的何坝街道辖原何坝镇地域,街道办事处驻何坝社区。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16]24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天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凤城镇建制,设置凤城街道。新设置的凤城街道辖原凤城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区社区。二、同意撤销邦洞镇建制,设置邦洞街道。新设置的邦洞街道辖原邦洞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灯塔村。三、同意撤销社学乡建制,设置社学街道。新设置的社学街道辖原社学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社学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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