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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政法学刊》2021,(6):5-11
"伪P2P平台"先行归集资金后借款的运作模式,使其更容易触发非法集资犯罪红线。从"正常经营"到"集资诈骗"的转换,可能存在诸多"介入因素"将平台的运营割裂成不同阶段。对于"数额犯"来说,"数额"的认定关系着行为人的入罪与出罪。在平台运营由"介入因素"分为不同阶段的情形下,"承继的共同正犯"理论不能解决后行为人对参与前的"一般行为"应否负责的问题。而以"事态的控制"作为集资诈骗"行为"的修正与补充、以"整体性思维"的推定集资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则能够解决"伪P2P平台"背景下集资诈骗的责任归属问题。对"伪P2P平台"集资诈骗行为人数额的认定应避免"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僵化适用,以"整体性思维"判定行为人的"入罪"数额,扣除案发前行为人已归还的数额作为"出罪口"。在多阶段的行为人非法集资犯罪中,则应以"非法占有"的事实为准厘清行为人之间的责任,避免对平台吸收资金的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2.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过程中,如果徇私所获利益数额不大,达不到受贿罪的起刑数额标准则行为人的行为只符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构成,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徇私所获利益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时,又涉嫌受贿犯罪,此时,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以及如何处罚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实际,对此作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通过批量注册的虚拟网络账号并利用平台漏洞获取优惠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对恶意注册网络虚拟账号获利的行为宜通过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进行规制,当恶意注册账号和利用平台漏洞并存时,需根据侵害后果与犯罪情节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对利用平台漏洞的行为,认定盗窃亦或诈骗时需审查行为人有无创设令系统陷入错误认识的事项。  相似文献   

4.
建立兑现悬赏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有诺必践,取信于民悬赏通告是公安机关以通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相对人)声明,完成通告指定的行为,公安机关给付行为人通告设定的悬赏金的意思表示。公安机关发布悬赏通告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悬赏通告公开发布后,行为人完成了悬赏通告指定的行为,行为人与公安机关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享有获得悬赏金的权利,公安机关负有给付行为人悬赏金的义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兑现悬赏,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建立兑现悬赏责任制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法律责任原则,落实责任制。根据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管辖权限,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使用悬赏通告的权力和责任界限,理顺工作关系。发布悬赏通告的单位承担悬赏通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后果,履行法定义务,兑现悬赏,避免悬赏纠纷。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短视频行业飞速发展,与此同时,许多利用短视频平台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应运而生。其中利用短视频平台实施的诈骗犯罪尤为突出,该类犯罪具有受害群体广、年轻化,单个诈骗金额小、总诈骗金额大,诈骗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广,诈骗行为链条长、跨多个平台行为明显等特点。为有效控制此类犯罪,可根据情境预防理论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通过加强审核力度、完善平台黑名单制度等途径增加犯罪难度,通过实名认证、多方联动、涉外合作等途径增加犯罪被发现风险,通过实施举报减流、加大防骗宣传、增强风险警示等途径降低犯罪预期收益,通过和谐社会建设、阻碍模仿等途径减少诱发犯罪动机挑衅,通过强化道德谴责、提供醒目说明、制定规则、发布招聘信息等途径消除犯罪借口。  相似文献   

6.
陆辉  廖菁 《法制与社会》2010,(16):155-155,163
物价鉴定结论是指物价鉴定部门针对刑事案件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分析、鉴别、计算后所做的一种结论性意见。在刑事诉讼中,物价鉴定起着衡量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证明行为人犯罪情节轻重的双重作用,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适用法律务款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量刑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扒窃行为入罪,没有金额的限制。但实际中也会出现行为人扒窃金额极少的情形,如果时其一律入罪,那么会导致刑法分则与总则第十三条之间的冲突。本文深入分析扒窃犯罪的特征后,给出了界定扒窃行为罪与非罪的七条标准,以冀实现刑法分则与总则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绑架罪罪数认定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司法实践来看 ,绑架罪罪数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两种情形 :一是行为人实施绑架过程中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 ;二是行为人实施组织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了绑架行为。在此 ,拟就下列几种情形的罪数认定加以分析。一、绑架过程中又劫走财物的定性关于绑架过程中劫财行为的定性 ,学界存在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 ,对于行为人在控制被绑架人后实施抢劫行为的 ,只定绑架罪。理由是 ,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仅具有绑架勒赎的故意 ,在绑架被害人即控制被害人的人身之后 ,发现被害人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劫走。① 有人认为 ,对于行为人在控制被绑架人后实施抢劫行为的 …  相似文献   

9.
聚合平台深层链接:以“链接服务”掩饰“内容提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层链接是互联网的一项重要技术,网络聚合平台的出现使其法律性质变得扑朔迷离.聚合平台深层链接行为定性的关键在于“提供作品”的认定,在梳理和分析现有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从行为的主、客观方面以及利益关系出发,认为聚合平台深层链接行为实质是以链接服务掩饰的内容提供行为,并建议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提供行为”进行扩大解释,从而将聚合平台深层链接行为纳入直接侵权范畴.  相似文献   

10.
“飞车抢夺”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为人对实施抢夺时伴随出现的被害人重伤、死亡后果,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飞车抢夺"有的属于抢夺行为,有的属于抢劫行为,有的是属于抢夺罪与故意或者过失犯罪的想像竞合,应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进行综合分析."飞车抢夺"构成抢劫罪的认定应以典型抢劫罪的行为结构为基础,关键在于认定行为人利用驾驶的车辆的冲力通过物把"暴力"作用于被害人,且不以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为必要,以体现抢劫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结合.  相似文献   

11.
结合司法实践,为了有效地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予修改,笔者建议修改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当场逃跑或出于其他目的,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三天以内不到案接受司机关处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行为人,尤其是对未成年行为人年龄的准确认定直接关系到每一起刑事案件的正确办理,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对于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正是年龄对从事审查起诉的国家公诉人的重要性所在。而审查起诉过程中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问题关键在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时间。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与生活》2014,(24):4-4
正2014年11月,一位退休老干部给本刊编辑部打来电话,希望通过《法律与生活》这个平台表达对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民警的感激之情。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我们是2013年2~9月被北京中金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尚金峰及其员工骗投江苏沭阳商贸城项目的投资人。我们有226人,被骗金额4.4亿元。  相似文献   

14.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视频版权是长视频平台的关键资源和核心竞争力。长视频平台通过版权集中建立了其他平台难以逾越的版权壁垒,生态系统建设有助于长视频平台实施生态型垄断行为,长视频平台突破权利边界实施的版权滥用行为损害了长视频市场和相邻短视频市场的竞争,进而触发反垄断法的规制。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版权滥用行为包括长视频平台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变更独家授权或者转授权价格、联合抵制交易、版权共享等垄断协议,以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长视频平台实施的垄断高价、拒绝交易、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还涉及版权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为了确保版权滥用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有效和适度,应坚持以利益平衡原则协调版权保护与版权滥用规制的关系,确立竞争损害标准作为反垄断法介入的标准,推动网络视频领域版权授权模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来稿摘登     
《法学》1994,(6)
经济合同诈骗宜由 法院直接科刑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专门条款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利用签订假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构成犯罪,另一方要求追究行为人诈骗罪的,符合“告诉”的特征。诚然,根据以往实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刑法第145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第179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182条第一款规定  相似文献   

16.
天价过路费案存在诸多争议,但其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予以澄清:我国《刑法》第266条中的财物一词实际上包含了财产性利益的内容,因而骗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完全可以成立诈骗罪;增加收益和减少支出均可以成为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骗免通行费本质上属于非法骗取他人财物;无论本案行为人所使用的军车牌是真抑或是假,其骗免通行费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本案行为人并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抑或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17.
【裁判摘要】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投资人只起诉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实际控制人追偿。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必须以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公布之日起算。  相似文献   

18.
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结构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是过失犯罪。在疏忽大意过失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既无认识也无意识,但其行为仍是其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司法实践对此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疏忽大意和如何确定应当预见的内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对结果的可能发生有认识,但这种认识不具备确定性,从而与间接故意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2款对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牵连犯时的处罚作了区别对待,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区别?在考证了牵连犯构成的基本理论以及论述了保险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后,笔者给出了一个探讨性的意见,求教于专家和同行。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2款对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牵连犯时的处罚作了区别对待,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区别?在考证了牵连犯构成的基本理论以及论述了保险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后,笔者给出了一个探讨性的意见,求教于专家和同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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