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经济合同鉴证是合同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手段。我国《经济合同法》对此无具体规定,各地的实际做法也不相同。笔者就此提出几点探讨看法。一、合同鉴证与公证的范围顾明同志在《关于经济合同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对经济合同进行鉴证或公证的,也可以进行鉴证或公证”。在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公证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为了履行各自的职责,主动开展工作,争揽办理,造成了力量内耗;这样做不仅不利于对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也使合同当事人不知应该公证还是鉴证。有的经过鉴证后又公证,或者公证后又办理鉴证,在经济上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我认为,应对合同鉴证与公证的范围作明确  相似文献   

2.
本文仅就公证机关对合同公证后出现纠纷的调解解决谈点看法。一、进行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加强了各个经济组织间的横向联系,越来越多的经济合同也就相继产生。为了切实保障合同按规定顺利履行,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往往就需要在法律上寻求一种保护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公证制度,公证证明经济合同就有了极其重要的意义。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办理有关的经济合同公证,加强了对经济活动的法律监督,保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证程序规则》第56条规定:“经过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出证后的公证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简称人民调解)及人民法院诉讼中的调解有着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项成功经验。经济合同案件,主要是法人之间的权益争执,人民法院审理经济合同案件着重进行调解,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公证制度,按照《公证条例》规定,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因此,不少同志认为,合同公证与否,只能听凭“自愿”。这种看法有失偏颇。我们认为,合同公证应当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本文就此谈点浅见。目前,合同公证,特别是经济合同公证是我国公证机关的工作重点。做好合同公证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建设,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有着重要意义.现阶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必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12)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最近召开了首次全市公证调研成果交流会。会议就公证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公证工作的发展前途等问题取得了较一致的认识,与会者在讨论有关办证中审查经济合同可行性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意见。有的同志认为,《公证工作暂行条例》仅规定办证应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未规定可行性,因此提出可行性审  相似文献   

7.
正公证调解方面比较有争议的是公证调解受案范围。从公证过程角度讲,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公证调解包括公证前调解、公证中调解及公证后调解;第二种观点否定了公证后调解;第三种观点否定了证前调解,即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后就公证过程中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公证机构进行调解。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1、公证调解可以包括证前调解,但是仅限于来到公证机构申请调解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8.
正2011年,在处理一起复杂信访案件时,笔者通过公证调解方式,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平衡矛盾各方利益诉求,终于妥善解决,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就地解决矛盾、有效化解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从那以后,笔者开始有意识地运用公证调解方式解决复杂民事纠纷。至今,笔者通过公证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复杂民事纠纷29起,另有3起调解不成引导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3起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成功率达90.63%。通过公证调解方式笔者共办理相关公证57件,其中继承公证35件、赠与合同  相似文献   

9.
正在我国的现阶段,建立公证调解制度,构建公证调解格局适逢其时。当前,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我国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从中可以看到党和国家对我们的期待与要求。公证调解制度作为全方位、全流程的公证法律服务中的重要因素和环节,理应得到全行业的关注和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公证处在办理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当事人申请补办经济合同公证的情形。所谓补办经济合同公证,即指当事人是在合同已经签订生效并实际履行之后,才到公证处申办经济合同公证的。不难看出,这类经济合同由于时过境迁,不仅原始证据和材料难以索取与考查;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往往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甚至是发生了一些纠纷现象。实践证明,在办理这类经济合同公证时,使用要素式公证书,就更能发挥公证的证据效力和预防纠纷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和处理,是经济合同理论和贯彻《经济合同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无论合同管理机关调解或仲裁经济合同纠纷,还是人民法院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都必须首先确定经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无效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发生纠纷以后,也就不受法律保护。不但如此,对其中属于假经济合同等违法行为,还应依法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湘高法行(1992)1号《关于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无效经济合同的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而起诉是否为行政案件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确认经济合同无效的决定时,对财产损失作了调解解决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事后反悔,依法就有关财产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经济纠纷  相似文献   

13.
姬军 《中国公证》2010,(6):20-21
公证调解是指在公证员的主持下.以不偏不倚的立场,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地引导当事人平等地设置权利义务,消除误解和分歧,最终达成双方合意的活动。公证调解一般分为证前调解和证后调解。证前调解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公证未介入之前发生的矛盾,出于对公证处的信任,邀请公证员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再办理公证。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们在公证工作中经常听到这样一种反映:既然《经济合同法》及执行该法的有关规定都规定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济合同,那么,办理合同公证有何意义?有无法律依据?是不是重复劳动,多此一举?公证与鉴证又有什么区别? 谈论这个问题,首先还得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谈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  相似文献   

15.
(接上期) 三、公证调解的比较优势体现 从上述公证调解的概念看来.公证调解的基本涵义与其他调解无异,均以“合意”为基础.只是公证调解受案范围颇有限制而已。尽管公证调解受案范围较窄.但与其他调解形式相比.它仍然有着先天的无可比拟的优势:  相似文献   

16.
我们国家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经济建设已成为全国的中心任务,保卫经济建设也越来越显得迫切和重要.在当前,依据我国的法律开展公证工作,对减少诉讼,促进四化建设有重要的作用.公证工作如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公证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根据中央司法部关于积极试办经济合同公证的精神,试办了一百一十五件经济合同公证.在办证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三坚持":即坚持宣传开路,不断提高法人和公民对经济合同公证  相似文献   

17.
公证机关对经济合同实行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经济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通过回访活动,检查、督促当事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首先,公证机关要审查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所谓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是指经济合同的内容、形式和签约的程序,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这就是说,公证机关要着重审查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  相似文献   

18.
周凡 《中国司法》2012,(3):79-82
公证撤销权是公证争议救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实现公证正义的一项重要手段。我国《公证法》第39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10章的相关规定虽然确认了公证撤销权,但是现有的规定过于宽泛,而公证撤销权涉及的问题又十分具体、复杂。因此,公证撤销权的行使中产生了诸多争议与困惑。笔者试从公证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构成要件、公证撤销法律关系、公证书的部分撤销及公证撤销中的调解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厘清公证撤销权理论、实务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公证撤销权的正确行使。  相似文献   

19.
公证调解在构建我国ADR体系中的比较优势(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在ADR的研究热潮中,调解受到了我国研究者的热捧.关于理性构建“大调解”体系的思路的论证也日渐深入。愈显明朗。本文拟从鲜为人知的公证调解人手.剖析公证调解与“大调解”框架中其他调解方式的比较优势,旨在阐明公证调解的特殊作用.厘清公证调解的应然价值,还原公证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相似文献   

20.
正我认为公证调解和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甚至法院调解的不同之处在于,应当将客观性作为公证调解的核心原则。客观性是指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在公证调解启动、执行的过程中,应始终依法保持肖身的客观、中立地位,避免公证调解制度、方案和行为逾越公证依法被赋予的职能、权限范围。客观性在公证调解中具有的重要价值可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