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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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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政报》2015,(5):33-35
<正>吉政办发[2015]4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要向省政府做出说明;对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充  相似文献   

2.
《吉林政报》2012,(15):39-40
吉政办发[2012]33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政府2012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完成;对列人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对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未列入本计划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相似文献   

3.
<正>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凡是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项目,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保证在本年度内出台。对有意见分歧的项目,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项目,也要组织力量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等前期工作。对未列入本计划中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相似文献   

4.
《吉林政报》2013,(9):29-30
吉政办发[2013]9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2013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正>吉政办发[2022]31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提高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质量。凡是列入立法完成类的项目,  相似文献   

6.
《江西政报》2009,(2):33-36
赣府厅字〔2008〕231号2008年12月19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立法工作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管全局、管长远的工作。有立法项目起草任务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  相似文献   

7.
<正>吉政办发[2023]18号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起草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提高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质量。  相似文献   

8.
甬政发[2013]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承担2013年规章项目起草、调研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上报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按时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各有关部门要积  相似文献   

9.
豫政办〔2 0 0 2〕 79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制定好省政府 2 0 0 3年地方立法计划 ,请各部门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按照国家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的有关规定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 ,报送 2 0 0 3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具体要求是 :一、拟在 2 0 0 3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 ,除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要求报送外 ,同时报送省政府。二、拟在 2 0 0 3年提请省政府审议的规章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 ,报送时应当写明规章的…  相似文献   

10.
信息月报     
省人大常委会为编制新的五年立法规划作准备——欢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关于收集、征求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保持我省地方立法的连续性,为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我省《立法条例》的规定,需要为编制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调研和组织论证,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  相似文献   

11.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03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年度立法计划。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起草任务的,必须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追加立法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报省政府批准。有关立法计划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相似文献   

12.
甬政办发[2007]4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制定规章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宁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2007年规章制定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承担规章起草、调研任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必要的责任制,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协调解决起草、调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市法制办要加强对规章起草、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做好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对列入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对列入规章调研计划的项目,经过调研、论证,如条件比较成熟,确有必要出台的,也可提请市政府审议。对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在计划执行中,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计划内的个别项目进行调整的,可以适当调整;确需临时增加规章制定项目的,由市法制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相似文献   

13.
豫政办〔2005〕84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编制好省政府2006年地方立法计划,保证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省政府2006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包括: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省政府规章项目。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和构建和谐中原的重大决策,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报送的立法计划项目。提出的立法…  相似文献   

14.
豫政办〔2004〕115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编制省政府2005年度立法计划,保证省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省政府2005年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包括: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省政府规章项目。二、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部署,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三、报送立法计划项目时应当写明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正>海府办[2015]1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列入2014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市2014年度制度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海口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共安排制度建设(立法)项目(含调研项目)53件,全年共完成32件,完成率较去年上升10%(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7件,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件(出台2件),完成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委托,对畜牧法草案作如下说明。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议案,九届全国人大农委从2001年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起草“畜牧法”的调研论证和准备工作;2003年、2005 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将制定“畜牧法”列入立法计划,并明确由全国人大农委牵头组织起草工作。  相似文献   

17.
<正>审议省政府2015年度立法计划和《西咸新区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研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和促进体育消费工作,听取省级文化先进县评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省政府今年将按照力争完成、预备审议、调研项目三类实施65件立法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36件、省政府规章29件。会议强调,要按照急需先立、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工作,特别要强化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立法。  相似文献   

18.
《省政府1997年度立法计划》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各起草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面体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力求适应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依法治省的要求,按照立法程序和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如期完成起草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配合立法计划项目的起草工作.对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关于今年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河南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实施安排意见》(豫人常(199731号)已印发给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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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是实施《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一年。进一步做好省政府的立法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落实《规划》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省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突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确保立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提供法制保障。 2006年立法工作的要求是:(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不必要干预,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大力推行立法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尝试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做好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法规、规章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三)加强立法的区域合作,实现立法的资源共享,节约立法资源, 提高立法效率。(四)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及时修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计划》,按时保质完成起草、征求意见、调研和协调等任务,如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能如期完成的,起草部门要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确需追加立法项目的,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起草说明、草案、立法依据等材料,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省政府法制办要对列入《辽宁省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汁划》的立法项目的起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省政府法制办沟通。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四月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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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各有权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征求拟列入立法计划的法律项目建议,了解各机关建议列入立法计划的法律项目的起草进展情况,并与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协调,同时,对全国人大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进行了研究,着眼于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办公厅起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立法计划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立法计划草案的起草过程按照《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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