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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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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的管理,促进音像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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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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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音像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音像事业的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录像带、激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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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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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595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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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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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的管理,繁荣和发展音像事业.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包括: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出版、复制、进口的音像制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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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4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令第53号公布2.自2011年4月6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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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音像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加强音像制品复制的管理,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音像制品复制加工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 第三条 新闻出版署主管全国音像复制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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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音像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加强音像制品出版的管理,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音像制品(含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出版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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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促进我国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商品名称及其HS编码见附件一)等。 第三条 凡从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口音像制品从事下列活动的,均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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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令 )号 ]第 2 2号令[公布日期 ]2 0 0 4 6 17 [类  别 ]行政法·文化、体育[施行日期 ]2 0 0 4 8 1[同时废止法规 ]1996年《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出版的管理 ,促进我国音像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音像制品出版活动 ,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 (AT)、录像带 (VT)、激光唱盘 (CD)、数码激光视盘 (VCD)及高密度光盘 (DVD)等。第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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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法制与社会》2011,(1):109-109
我国的音像制品版权收费问题一直不甚完善,近几年在这个领域加快了立法步伐,先后出台了针时音乐、电影的版权收费制度,增强了普通群众和企业对音像制品的版权保护意识,为我国以后版权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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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促进我国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商品名称及其HS编码见附件一)等。第三条凡从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口音像制品从事下列活动的,均适用本办法:(一)用于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二)用于直接销售的;(三)用于研究、教学参考的;(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口的。第四条文化部依照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进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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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手家株式会社被告:北京黑豹电器公司被告:北京市大发商贸公司被告:北京市西四电讯商店被告:北京阜宁音像中心被告: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原告手家株式会社是一家在日本国注册的经营电影、漫画的策划及制作等多项业务的公司。1997年该公司制作了动画电影《狮王大帝》(日文名称为《)七)久J卜大帝》)一片。对该片名称、制作年份、制作人的身份以及该公司享有该片相关的全部著作权等内容,日本影像软件协会出具证明书加以确认。该片至今未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原告分别于1998年9月18日、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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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音像制品侵权案件明显增多,由于音像制品侵权案件属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权属、证据众多,代理起来明显感觉到比普通民事案件复杂,法院处理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本文欲结合音像制品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以及自己的经验,尝试对音像制品侵权案件诉讼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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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2 8号令[公布日期]2 0 0 3 1 2 8 [类  别]经济法·对外贸易[施行日期]2 0 0 4 1 1 [同时废止法规]2 0 0 1年《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加强对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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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作品与音像制品之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来由于一些唱片公司起诉歌舞娱乐场所侵害音乐电视著作权案件的不断出现,使得业内外人士对音像作品与音像制品相互关系的讨论成为热点。在唱片公司诉歌舞娱乐场所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是音乐电视是音像作品还是音像制品。作为权利人的原告主张音乐电视是音像作品,歌舞厅以商业目的播放音乐电视侵害了原告的放映权。被告则主张音乐电视是音像制品,原告不享有放映权,只享有邻接权。一些法院的判决受到当事人的误导,也把音像作品与音像制品对立起来,认定两者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甚至简单地认为,音乐电视是音像作品,而断然否定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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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4,(3):i028-i031
(2 0 0 4年 2月 9日 ) 文化部、商务部第 2 8号令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 ,加强对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在中国境内与中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 )合作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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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待、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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