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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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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祎 《中国公证》2014,(7):12-15
正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拟对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和完善。这项立法,全国上下普遍关注,全国公证行业更加关心。因为,不动产公证业务作为一项传统公证业务,在大陆法系国家都是公证的支柱性业务,但在我国,公证对不动产领域的介入非常有限。笔者认为,着眼于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体系,应当对公证制度给予应有的关注,将公证制度纳入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之中。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阐释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3.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通常认为,动产通过占有公示,而不动产通过登记公示.登记的目的在于公示,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但是由于这种权利外表和权利标的的分离,极易导致形式上的权利和权利的真实情况出现偏差.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否引入公证制度曾引起了激烈的探讨,但最终《物权法》出台之后未将公证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制度中。但经过多年的实践看,物权法未引入公证制度是个缺憾。目前我国物权登记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依靠本身的制度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若引入公证制度将有益于促进很多物权登记制度缺陷问题的化解。参考国外立法例看,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入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公证参与产权交易市场运作的可行性 1.是我国产权市场法制化的需要.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从1988年5月武汉市率先成立我国第一家企业产权转让市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大致经历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阶段、发展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及目前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阶段.目前,我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已成立了20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其中省级机构30家,各省市都相继制订了产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但纵观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近20年的发展历史,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产权交易立法,因而造成其市场定位模糊,及其发展无法可依,有的地方按照自己的想法设立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产权交易,甚至出现擅自决定国有企业整体出售的问题,损害了资产所有者的权益,有的只履行程序上一个象征性环节,市场功能没能真正发挥,有的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过程中资产不经过法定评估程序,出现私自交易、低价交易等非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产权交易缺乏有效的,必要的法律监督机制.正是基于我国产权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这些问题,为公证机构的介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公证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机构,具有服务、沟通、监督、证明的功能.它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对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证明,对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判断,所以公证机构可以发挥其特殊职能,把产权交易活动纳入公证调整的范围,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相似文献   

6.
《中国公证》2014,(9):69-69
中国公证协会为使公证更好地服务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中,充分发挥公证作用,提高社会公信力,日前,组织专家学者召开了“公证服务不动产登记研讨会”。  相似文献   

7.
一、简短的历史回顾(一)土地是立法者的“宠儿”在德国,土地的转让及其相关物的权利的成立自古以来就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早在上个世纪,相关土地的法律规定就不同于动产,并且规定更加详细。以前的德国立法者就特别关注土地的立法,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二)土地登记薄和法院书记官———土地登记薄和公证人随着贸易重要性的提高和经济交往在空间上的延伸,在德国的一些地区,尤其是当时的经济中心的大城市,早在中世纪的时候就引入了土地登记薄,对土地及其相关权利进行登记,保证其所有权的清楚。土地登记簿的登记常由法院书记官完成。但是,…  相似文献   

8.
中国公证与不动产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家登记簿对不动产物权进行统一登记是近代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保护不动产安全流转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动产物、权分离的特质,登记制度一般都确立了两项基本保障原则:一、登记生效原则: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二、登记的善意保护原则:凡登  相似文献   

9.
蒋轲 《中国公证》2010,(5):40-42
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把公证规定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前置程序。公证以其特有的职能和效力.使不动产物权变动顺利进行.把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我国物权法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一样.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近年来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居高不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动产登记程序中的实质审查环节存在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10.
李锦明 《中国公证》2005,(11):20-23
不动产登记应该适用统一的登记法律,在一个行政区域或司法区域内,应统一登记机构,这已为法学界所共识,而登记机构应设在何处,则有多种设想:  相似文献   

11.
公证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锐 《中国公证》2005,(7):37-39
婚姻家庭关系是公证服务的一个传统领域,从各国立法及其实践看,公证制度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 在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公证人在这一领域都发挥着多种功能.这在这些国家民法典中都有所体现,如<法国民法典>第1394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夫妻财产制契约,须在公证人面前,以文书作成.  相似文献   

12.
一、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商业化经营步伐加快,银行所涉及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为此,应当积极开展各项金融公证,发挥公证部门的特殊功能作用,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公证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4.
目前,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摆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司法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在这一系统工程中,公证机关应当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公证机关作为国家证明机关,可以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和民事法律活动,并通过其办证活动,来解决和避免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公民与公民之  相似文献   

15.
孙妍 《中国公证》2007,(10):1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于《物权法》将是未来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已经成为目前我国法律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其中不动产物权变动及不动产登记制度更是热点中的热点。作为一名执业公证员。笔者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要求对相关事项具有实质性且与真实情况一致的审查,然而登记机构自身能力存在限制,又受制于一定的房率权限,因此这就要求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引入强制公证,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首先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实质审查,其次再有登记机构对公证的文书予以形式审查,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17.
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证制度在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中的作用《物权法》确立了公示原则,登记既是不动产物权的表征方式,又是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基本要件。《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只有进入不动产登记簿的物权才能获得最充分的法律保障。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实行法定公证的必要性 我国<物权法(草案)>确立的是实质主义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模式,由公证机构对变动的过程进行实质审查具有更多的优势和正面效应.  相似文献   

19.
郭岳萍 《中国公证》2006,(10):19-20
公证人在法国是个历史悠久的职业。最早可以追溯到七百年前法国国王在巴黎任命的十四个公证人。七百年后的今天,法国有8500名公证人,公证人的作用在这七百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拿破仑法典》的颁布,明确了现代公证人的作用。该法典中提到,公证人要制作法律认可的公证文件;公证人是具有公共官员和自由执业双重性质的职业。既要担当自由执业的风险。又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应的权利,遵守严格的执业准则,即公证人是为从事辅助性司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务员,但公证人不拿国家工资,按自由职业者方式独立执业.自主决定公证事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2005年二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这是我党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又一次飞跃,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有着继往开来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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