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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数字检察在智慧检务、智慧检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通过类案背后制度机制漏洞的填补实现社会系统治理,促进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丰富和发展了检察能动履职的内涵。数字检察视域下,数字研判、排查、融通、集成、预警等数字效能的释放,助推法律监督意识能动、机制能动、路径能动、程序能动、效果能动,构建起检察能动履职的数字监督模式。与此同时,需要注重纠正目前存在的思想与实践误区,以此实现以数字化改革推进检察能动履职的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2.
派驻乡镇检察室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如何看待这一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功能、价值和意义是当前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工作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也是进一步推动农村检察工作发展.服务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3.
张胜男 《检察纵横》2012,(12):40-40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纠正行政错案,积极拓展有效的监督途径,对于行政职能部门整改自身的不足之处,促进社会管理发展的良性循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倪瑞兰  葛存军 《法制与社会》2011,(26):215+225-215,225
社会管理是国家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活动日益繁多,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不仅使社会管理在政府职能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也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和严峻挑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必须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主要的方式是法律监督"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法定的,其内容不得任意增删。但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视角,对检察职能在现有层次上进行合理细分、归类、重构并系统化,无疑会对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诉源治理是刑事检察应当答好的时代命题。全链条诉源治理的路径有三:诉前治理、诉中治理和诉后治理。诉前治理重在矛盾纠纷的前端阻断、即时发现、烈度控制和有效化解。应构建社会矛盾风险预防、发现和处置、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模式,实现关口前移。诉中治理应从政策法律、捕诉办案、诉讼监督、“四大检察”协同四个层面进行,发挥检察机关的把关、分流与过滤作用。诉后治理则应从延伸案后预防性措施、加强不起诉后的行刑反向衔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6.
完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是完善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应急措施作为政府防控疫情的必要措施是整个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核心。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情况,应系统分析行政应急措施的特点与类型,从健全立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依法救济等环节,尽快完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刑事犯罪态势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出发,可以发现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存在办案思维固化、恢复性司法功能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融合度不高的问题,应聚焦更新刑事检察司法理念,激发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以横向一体化提升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质效,进一步深化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为推动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8.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作为行政检察业务的一部分,逐渐成为行政检察的增长点和突破口,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该项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着监督案源缺乏、监督工作不够深入等挑战。对此,检察机关可以从加强外部协作、加强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等方面补齐短板,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主要在民诉法中运行,新修订的民诉法对民事检察制度进行了框架性变革,有力地推动了民事检察制度的新发展。然而理念是制度推行的基础,没有新理念的指导,新的制度必将会因为失去根基而变形或者失效,修法的目的就会落空。今年是落实新法的开局之年,尽快研究与新制度相配套的新理念,以新理念引领制度的落实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0.
杨平  徐旭 《人民检察》2020,(4):10-13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健康发展,应围绕当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共性特点,重视并解决相关检察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案件办理周期较长、沟通衔接工作发展不均衡、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等客观问题,从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司法政策、积极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构建全方位检察监督模式、发挥职能延伸作用等方面,深入推进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1.
通过刑事检察促进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社会治理贯穿于刑事检察的全领域和全过程,当前对刑事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治理还存在理念上的偏差,推进社会治理实践中也存在缺乏统筹、不善于推进协同治理、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建议通过创新办案机制、类案专项推动等机制构建,探索出完善刑事检察领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12.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表现形式。通过分析青海省海东市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发现检察建议在服务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效用显著,在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消除隐患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还存在参与社会治理意识不强、质量不高、激励不够等短板,需要在助推社会溯源治理、聚焦专业严把关建环节、督促落实等方面进行完善,进一步增强其专业效能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3.
侯银萍 《人民检察》2022,(12):57-60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旨在通过总结类案监督经验,践行行政检察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49号就鲜明地彰显了这一特色。该案例以行政诉讼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以检察建议推动法律文书邮件专递业务的规范化运行,充分体现了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在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中的积极作用。作为一种创新型监督模式,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的全面推广与价值发挥亟待制度化、系统化,以此摸索出类型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工作标准和组织机制。  相似文献   

14.
企业合规治理在我国法治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然而,检察机关以行政检察切入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机制尚未得以构建,企业合规制度在行政监管领域的正向作用亦未充分展现。契约行政理论、行政处罚“目的论”、现代国家与现代企业治理理论为企业行政合规提供了理论依据,检察机关“合规成果行刑互认机制”“首违不罚”的行政检察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可行性参照。针对目前检察机关参与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的机制缺失,应从明确检察机关在企业行政合规中的监督角色定位,推动行政、刑事领域企业合规的一体贯通以及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三方面积极探索构建有效的检察机关参与企业行政合规的工作体系,进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与刑事一体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5.
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做好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对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基层检察信访工作的现状是信访数量处于高位、工作程序趋于规范、矛盾化解更加多元,但同时也面临着信访接待效果差、办理效率低、矛盾息诉难、工作要求高等挑战。基层检察机关通过数字赋能、创新机制、亲民解访,构建法治化标准化的信访工作体系,既是推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的有力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6.
行政执法中的利害关系集中,行政执法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涉及诸多当事人的利益,容易产生职务犯罪风险,本文试从检察职能出发,以法律监督视角加强预测和防范,以期推进我国司法与行政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7.
李小东 《人民检察》2022,(24):12-16
检察一体化有助于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检察一体化原则呈现新特点新发展,包括立法上的二元结构和检察资源、案件管理、职能、数据一体化等方面。检察机关应以系统观念塑造一体化思维,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强化检察一体化原则的程序控制,加强案件办理一体化的程序规范,案件办理的一体化应受到办案责任制和记录报告制度的约束;加强检察资源一体化的程序规范,以必要性、补充性为原则,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8.
论数字检察     
贾宇 《中国法学》2023,(1):5-24
数字检察改革发轫于新时代科技革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促进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理念层面,实现技术理性向制度理性的新跨越;在数据层面,实现被动监督向能动检察的新跨越;在平台层面,实现应用辅助向模式变革的新跨越;在赋能层面,实现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的新跨越;在治理层面,实现职能延伸向价值重塑的新跨越。为夯实改革机制并持续推进改革,需要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机制体制,构建理论、制度和话语体系,抓实数字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9.
目前,检察机关在开展调解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亟待确立检察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法定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一、检察调解的实践运用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检察职能转型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作为一项工作探索,检察机关要把握有限监督、有度化解、有益补充、有效配合的定位,稳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际操作中,应优化路径,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流程;健全机制,打造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完善立法,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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