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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快速发展,成为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民商事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监督和维护民商事审判健康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已经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规定下,“抗诉”作为唯一“法定”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民事检察工作者如何准确定位,在抗诉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对于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及检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民事检察工作机制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民事检察监督的运作效果。本文通过分析现行民事检察工作机制,主张在该基本框架的基础上,通过民事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破解目前在民事检察工作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协调机制不畅、抗诉效果不佳等难点问题,以期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有效实现民事检察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3.
崔爱芹  林斐 《法制与社会》2013,(31):120-120,122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则,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法律依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优化了监督结构,规范了监督程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的主要规定、对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以此推动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叶青 《人民检察》2023,(17):6-9
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开展法律监督现代化建设,助推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法律监督的“中国式”立场,坚持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方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的着力点在于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现代化,同时离不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规范、人才、体制机制、技术等战略要素的支撑。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矫正检察仍面临监督理念落后、监督内容表面、监督方式缺乏实效等问题。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通过开展主动监督、同步监督、个性化监督、实质监督等方式,把检察监督职责嵌入社区矫正全过程,有利于推进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能力、监督机制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6.
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创新的眼光对民行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以强化民事调解监督为落脚点,注重发挥民行检察的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地推进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向前开展。  相似文献   

7.
高帅 《法制与社会》2013,(36):137-138
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受到了空前强化,这一方面给基层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挑战及如何应对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检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依法治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的建设,越来越显的尤为重要,面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院的建设,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决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检察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也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2011年以来,伴随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的公布,新一轮的民事诉讼法修改活动已全面展开。为了强化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此次民诉法修改将对民事检察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这必将成为激发民事检察工作活力、挖掘民事检察工作潜力的突破口。为更好地把握民诉法修改的立法方向,全方位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向纵深推进,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以"立足民事诉讼法修改,探寻民事检察工作新发展"为题,对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事检察监督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一、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一)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自《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尽人意。首先,从检察监督体系上看,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从规模、效果和制度化等多方面已均日趋完善和成熟,而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则刚刚起步,亟待加以强化。其次,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上看,以往审判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基本上是审判机关的“一统天下”,在这一领域,检察监督制约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一个…  相似文献   

12.
当前,基层行政检察的发展受困于“法”“案”“责”“人”四大壁垒,存在办案体量较小,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全局贡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满足人民群众公正司法新期待方面大有可为。做实基层行政检察,关键是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促进基层行政检察业务实在化。基层行政检察通过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行政争议化解、有效发挥检察建议示范引领作用等方式发挥其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改进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治理方面的优势,这有助于推动基层行政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3.
王渊 《人民检察》2011,(18):53-55
一年前,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民行检察工作要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这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推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开拓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一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健全机构并加强队伍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民行申诉案件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  相似文献   

14.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不仅需要上级检察机关的统筹与指导,更需要基层检察机关发挥托底和落实作用。进入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存在监督宽度不够、监督力度不大、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通过创新“刑民一体”工作机制、深化数字检察办案模式、优化检察听证、检察和解等履职方式,多维度拓宽监督线索、增强监督力度、解决监督堵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15.
王水明 《检察风云》2022,(19):32-33
<正>基层是整个民事检察工作的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做强民事检察的关键在于做强基层民事检察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仅体现在刑事案件中,还更多体现在民事案件里。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目的是补齐短板,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基层是整个民事检察工作的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做强民事检察的关键在于做强基层民事检察工作。  相似文献   

16.
陈淑霞 《法制与经济》2010,(15):69-69,79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享有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职权。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检察机关只能以抗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导致检察机关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方式的局限性,本文拟结合办案实践,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完善检察建议作浅显探讨,使检察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强化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力度,助推民行检察制度的新发展。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恪守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在多元化的法律监督格局中积极发挥基础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乃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18.
郑青 《中国检察官》2010,(21):39-42
目前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工作格局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横向工作格局职能单一,制约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纵向工作格局"倒三角",导致基层民事检察工作薄弱。  相似文献   

19.
2003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两率提高、结构改变、业务规范、整体推进”的十六字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路子。抓住主要工作环节,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并在具体工作中与法院达成共识:临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临河人民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对个案提出检察建议的,如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并于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函告市检察院。2003年我院共发检察建议6件(2件正在审查中),除1件未被采纳外其余3件均被市法院采纳。这项以检察建议形式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的新措施,既缩短了诉讼时限,提高了诉讼效率(3起民事申诉案件从发检察建议到有处理结果分别为1个月、3个月、5个月),又实现了同级之间的直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了民事案件长期以来存在的“倒三角”、“周期长”等弊端,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不断深入,我院在充分利用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也逐渐发现出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民事检察作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检察机关法律地位的决定和重要体现,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民事纠纷日趋纷繁复杂,民事检察监督重要性愈加凸现。然而,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监督作用的发挥并不理想。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许多质疑,争议日趋激烈,许多问题亟需澄清。因此,认真分析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反思制度操作现状不能满足设计目的的深层次原因,以求加以完善,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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