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大宗贩毒团伙这类团伙往往系境内外勾结或跨地区活动,有相对稳定的毒品货源和走私贩运渠道,有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和金融手段为其贩毒活动提供保障,控制着“金三角”等境外大宗毒品的贩入或走私过境,也控制着境内一些地区、线路的大宗毒品的贩运、批发和分销。这类贩毒团伙经过长期的跨国、跨地区贩毒活动,在一些地方已形成气候,一般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不仅有合法经营作掩护(例如,甘肃、宁夏籍的一些大毒枭,在云南等地以经营西北、西南地区的二毛皮、茶叶等土特产品生意作掩护),而且在当地建立起复杂的社会关系网;此外,这类贩毒团伙的核心通常是以亲情和乡情为纽带维系,有严密的组织形式、严格的戒律约束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其头面人物隐蔽性极强,执法打击活动很难触及其要害。在西南边境地区,大宗贩毒团伙将毒品贩入我境内的方式仍然主要以交通运  相似文献   

2.
张振华  陈录宁 《方圆》2020,(1):26-29
事实上,身在贩毒链条最低端的“骡子”或许想象不到,他们所冒的风险最大,除了容易被警方抓获外,运毒的过程本就危险万分,由于藏毒者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毒品的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丧命。  相似文献   

3.
云南紧邻"金三角"地区,处于我国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10多年来,云南警方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全方位地开展禁毒斗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中国和世界的禁毒斗争作出了贡献。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加大,贩毒集团也在变换手法,贩毒活动不仅越来越诡秘,而且向集团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从当前的贩毒情报资料分析,贩毒活动出现以下新特点:境内外毒犯互相勾结,形成生产、贩卖、运输一体化的贩毒团伙,并向大宗化、精致化方向发展国际贩毒集团利用我国边境线长,无天然屏障的地理条件,趁我国改革开放之机,对我进行毒品渗透。境外毒枭偷越边境,直接向我内地贩运毒品;国内一些贩毒分子直接出境购买毒品、偷运入境。境内外毒贩形成一体化团伙,减少中间环节,以逃避打击。毒品加工越来越精致,纯度越来越高,贩运毒品向大宗化方向发展,每次贩运上千克至几万克,大宗贩毒呈上升趋势。武装贩毒突出,对抗性越来越强大宗武装贩毒团伙成员多数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亡命徒,他们在境外就有与毒品共存亡的心理准备。贩毒时,配有枪支、手榴弹、手雷等武器,在遭到警方缉捕时,便武力反抗。云  相似文献   

4.
据新华网2006年6月5日消息:6月4日为逃避打击,浙江瑞安—贩毒团伙竟将“麻古”等新型毒品藏于温州市—机关食堂内。目前,这个贩毒团伙成员已被瑞安警方抓获麻古俗称“迷奸药”,因其含有多种兴奋剂,具有强烈的致幻、兴奋和性亢进作用,吸食后会随他人支配,常常被犯罪分子利用。4月中旬,温州瑞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侦破一起案件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21,(6):49-57
在司法实践中,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坦白、认罪认罚、再犯、运输方式、运输起点、案发地点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是否被判处死刑具有影响能力;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主体身份、毒品流通、国际贩毒、运输方式、运输次数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的死刑执行方式具有影响能力。但是,查获毒品种类的因素影响能力被毒品折算过程稀释而只能间接体现,毒品因素的影响结构在事实上仍然是单一化的。另外,人身危险性因素的实际影响能力与理论预想之间存在差距,社会危害性因素对"死刑圈"和"死缓圈"入圈影响程度的倾向性也存在偏差。为优化运输毒品罪的死刑裁量,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是使查获毒品纯度具有影响能力,建构复合型毒品基础性情节考量模式;二是增加"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随行运输毒品"为从重处罚情节,夯实多元化法定因素影响能力结构;三是提前进行逻辑层次设定,区分同一性裁量因素对两次入圈的影响程度。  相似文献   

6.
2009年6月,吉林警方侦破了我国建国以来最大宗制贩毒品大麻案,摧毁了包括吉林、新疆、重庆、黑龙江、浙江、河南等跨越全国九省市区,集种植、制造、运输、贩卖为一体的特大跨区域贩毒团伙。此案的破获,令百姓拍手称快。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这起大案的背后,有个80%村民都种植大麻的村庄,  相似文献   

7.
<正>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有关毒品管制法规,非法从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与制毒、贩毒、吸毒有关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大陆,毒品犯罪本早已禁绝,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国际贩毒集团的不断渗透,将大量毒品从“金三角”地区偷运我国转运境外,使我国深受其害:毒品犯罪死灰复燃,贩毒、吸毒活动呈迅速蔓延之势,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也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社会治安形势亦十分严峻。据报道,1991、1992两年破获的制贩毒品案件有22,050起,缴获海洛因6409公斤,鸦片4661公斤,逮捕毒品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8.
毒品犯罪一直是个全球性的问题,自从鸦片战争开始,毒品在中国逐步开始蔓延,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家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一直是紧抓不放从严处理的。然而,在毒品犯罪的高发地区——云南边境,新型的反侦查运毒方式也在不断出现,比较典型的就是利用女性进行贩毒活动。本文将通过对云南边境地区女性毒品犯罪尤其是贩毒方面的分析,提出一些理论设想,从而在理论上寻找缓解边境地区女性毒品犯罪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进入八十年代后,国际贩毒集团利用我国对外开放和边境漫长没有天然屏障的地理条件,将我国作为转运毒品的通道,大宗贩毒不断派生出小包零售,有些城市逐步形成地下批发零售毒品的供销网络,使这一沉积多年的贩毒、吸毒、种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并在少数局部地区泛滥成灾。一些吸毒分子为维持吸毒搞钱,什么坏事都干,坑蒙拐骗、抢劫偷盗、卖淫堕落,成了犯罪的“后备军”。出现了五十年代禁毒运动之后从未有过的严峻形势。因此,认真分析毒品犯罪的新情况,认识  相似文献   

10.
试述掩饰、隐瞒出售毒品所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洗钱”活动在国际贩毒集团的走私贩毒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所谓“洗钱”,就是使毒品交易等牟取的“黑钱”通过金融中转等手段变成合法收入的活动.进行毒品犯罪活动,都是为了牟取巨额利润,如没有“洗钱”这个程序,贩毒集团就不能把走私贩毒的利润拿到手,其贩毒活动也就失去了作用.为了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所有违法收益,打击“洗钱”活动,《联合国  相似文献   

11.
人体藏毒的基本方式人体藏毒主要有体外藏毒和体内藏毒两种形式,即将毒品隐藏在身体隐蔽处或塞入体内、吞入体内,以此达到成功运输毒品、逃避打击。人体藏毒在国外存在已久,我国人体藏毒是70年代末期由“金三角”的毒贩子传入的。体外藏毒是指在皮肤的外面利用人体隐蔽的部位,如在腋下、腰间、腿部,女性还可以藏在乳罩里面,有的则假装孕妇“挺着毒品过关”等等。此类案件一般发生在中缅边境一带,而且没有严密的组织性,比较松散,毒品的数量不大。但随着我国查缉毒品更加广泛而有效,采用这种较易被发现的体外藏毒方法的案件越来越少。体内藏毒是把毒品隐藏在人体的器官内,如把毒品吞服到胃内,到达目的地后再排出来;把毒品隐藏在肛门内或女性把  相似文献   

12.
国家禁毒委今年部署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堵进口、截出口、断通道”三个环节,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的侦查思路,集中优势侦查资源,多管齐下,全力开展破案攻坚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1780多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881名,缴获海洛因145千克、冰毒227千克以及MDMA、氯胺酮、大麻等毒品一批。同时,缴获麻黄素、苯基丙酮等制毒原料及其他易制毒化学品一大批。缴获枪支16支、子弹142发,捣毁冰毒、摇头丸制造工场8个、冰毒加工窝点3个,摧毁了一批制贩毒团伙和网络。■  相似文献   

13.
中国,曾成为众所周知的无毒之国。进入90年代中后期,御毒于国外勋业终成昨日之事。再也不必沉默和讳言,“白色的瘟疫”又从“魔瓶”里飞出,动摇我们震今铄古30多年肃毒史的功业,并且肆无忌惮地侵蚀我们改革、开放的热土。 中国是毒品过境的受害国。缅甸——畹町——下关——金江——成都——广州——香港,这条长近万里的过境路线,被国际贩毒组织称为第三通道。而我国境内的昆明——成都——广州又被贩毒分子称为“第三通道”中的“黄金栈道”。 中国铁路警察不孚众望,在成都至广州的特快列车上,短短26小时内与两路贩毒团伙斗智斗勇,缉获20.5公斤海洛因,抓获数名毒贩,为新中国缉毒史写下灿烂的一笔。 本文作者经采访后,撰写出4万余言的长篇报道。限于篇幅,本刊择要精选其中章节,以飨读者。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相似文献   

14.
广东精神类毒品犯罪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中国毒品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制贩“冰”毒和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等新型毒品犯罪迅速发展蔓延。特别是受港澳台境外黑社会毒品犯罪方式的影响与渗透, 在广东、福建等地,毒品犯罪分子不仅制贩海洛因、可卡因等常规毒品,而且开始制造、贩卖“冰”毒。以广东省为例, 从1991年至2004年4月,广东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制贩精神类毒品案件218宗(其中制贩“冰”毒案件94宗、制贩“摇头丸”案件124宗),共缴获“冰”毒约47吨、“摇头丸”388余万粒、氯胺酮1605千克、安眠酮近3300千克(氯胺酮和安眠酮截止2003年6月),摧毁制毒工厂、窝点89个。  相似文献   

15.
于兮 《法治纵横》2013,(18):8-9
从人体藏毒到家族贩毒,如今,贩毒分子又花样百出,贩毒方式青睐并瞄准了物流寄递。警方说,这种通过“人货分离”避免诸多风险的运毒方式.目前已成新疆毒贩运毒的常用手法。  相似文献   

16.
贩毒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定贩卖毒品既包括非法销售,也包括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其共同前提是“明知”。所以在实践中要注意:第一,要“明知”,只要知道是毒品还进行贩卖,肯定是贩毒犯罪。即使毒品是假的,行为人并不真正清楚,也应视为贩毒(未遂),反之亦然;第二,非法销售或准备非法销售的行为都以贩毒论处;第三,以贩卖为目的而收买的行为,也应视为贩毒(未遂)。只要行为人存在贩卖的目的,其收买行为无非是为了高价出售从中牟利,其本质是贩毒的预备行为。如某人从外地购进一批毒品,准备转卖出去赚取暴利,回到本地下火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此应定性为贩毒。非法持有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  相似文献   

17.
当前边境地区走私、贩运毒品犯罪的特点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祝卫莉 《政法学刊》2004,21(6):85-87
当前,受国际毒潮的影响,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而在毒品犯罪中,走私、贩运毒品犯罪占相当大的比 例。当前,边境地区的毒品犯罪呈现出策略灵活多变,雇佣贩毒突出,利用现代交通、通讯工具进行毒品的走私、贩运,人体藏匿毒品形 成新高潮等特点,需要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18.
2002年8月21日以来,驻马店市警方成功破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省最大的毒品犯罪案——“8·21”特大系列贩毒案:共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86人,已批准逮捕72人;收缴各类毒品43.83千克,其中海洛因1.56千克,吗啡16.57千克,鸦片16.7千克,其他毒品9千克;制毒原料38千克;没收毒资70余万元,扣押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价值折款计170余万元。现初步查明,2000年以来,该贩毒团伙涉及河南、云南、贵州、广西、安徽、陕西、天津、内蒙古等八省、市、自治区。此案共交易毒品400余次,交易量达546.79千克。此案的侦破,切断了驻马店市贩运毒品的10条通道,摧毁加工毒品窝点12处,端掉毒品中转站8个,打掉贩毒网络20个,破获毒品案件350余起,沉重地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基本摧毁了驻马店市的毒品犯罪网络。此案的侦破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公安部为此发来专电,向驻马店市公安机关表示祝贺和慰问。  相似文献   

19.
运输毒品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二人以上共同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成立运输毒品罪的场合,行为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同实行犯,毒品数量应分别计算。吸毒人员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的性质要具体分析。对于运输毒品罪本质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运输行为的物理意义和规范意义,只有毒品空间的位移具有实现和促进商品流通的意义时,才能认定为成立运输毒品罪。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涉毒犯罪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贩卖毒品罪在涉毒犯罪中占绝对比重。然而,理论和实践中在对贩卖毒品既未遂的界定、介绍毒品买卖如何定性、以运输方式参与贩卖毒品与运输毒品罪如何区分等问题还存在较大分歧,从而影响了刑法的正确、统一适用,也不利于有效打击贩毒犯罪。本文对上述三个问题予以探讨分析,以期能有利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