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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形态与证券(融资)权利——摈弃有限公司“改制上市”的法律习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中国目前法律实践中,有限公司如欲成为上市公司或行使公开融资的权利,需先透过"公司改制"环节,成为股份公司,再以股份公司身份申请公开发行。显然,目前公开融资的权利是根据企业组织形态来进行配置的。可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很少仔细去思考——企业公开融资的权利到底应当如何配置?在中国,有限公司占据公司数量的绝对多数,目前盛行的"先改制,后发行上市"的法律安排,存在诸如"引发上市包装"、"导致纠纷隐藏"、"引发PE腐败"、"不当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等弊端。"改制上市"并未有效地改观公司治理,反而无谓地增加了企业融资困扰,影响了企业的公平发展权。无论是从资金融出方还是融入方观察,公司组织形态都不是配置融资权利的核心要素,融资权利的配置应当交给投资者,主要根据是否有"合适的项目"去判断。现行的企业改制发行方案,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隐藏了企业真实状况,极易推动形成"融资骗局"。因此,应当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摒弃改制上市的习规,让有限公司乃至合伙企业等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可以直接公开发行上市,在公开发行成功之后,直接变更/转换为股份公司。根据"好项目",而非"好的公司组织形态"配置融资权利,可以节省企业融资成本,加快融资过程,公平地实现"企业的发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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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度,定义的法人是单位法人特征,而西方民法典的"法人"制度,其承认民法是私法,依据民法典设立的法人是私法人,虽然同称法人,概念却不尽相同。我国的社会组织经历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民间组织"等诸多称谓变迁,从法律法规层面,社会组织被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依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但是法人地位并没有得到明确。在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如何保证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规范、可持续发展,明确非政府组织的法人地位是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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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适用范围上的新问题对比《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对用人单位的范围增加了"等组织"的规定。对于"等"字,一般有两种解释,一为语气词,二为列举的事项未穷尽。根据信春鹰主编的《劳动合同法释义》的解释,这里的"等"属于"等处"规定,也就是,除了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如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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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ISO26000,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不限于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还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即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由"企业社会责任"转变为"社会责任"。组织的社会角色、社会功能是组织社会责任的基础。组织社会责任不仅是对组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即形式正义的评价,更是对组织决策及其后果是否合理正当即实质正义的考察。组织社会责任的实践机制主要包括:合乎道德的决策和行动是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评判框架;尊重、考虑和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是组织社会责任的外在表象;组织决策和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度是组织社会责任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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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现行法的一个称谓,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许可,体现了管制的社会管理理念。顺应行政社会化趋势,国家应当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管理体制、方式和理念的创新,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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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是行为主体之间由于相互作用而发生相互依赖性行为的过程,二者通过交换必要的资源,以实现各自的互动目的。本文对中国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互动的动机、内容、建立的关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探讨中国非营利组织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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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把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和谐企业、廉洁企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廉洁成都"的基础性工作,促进企业不断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了职工主动参与民主监督、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良好局面。抓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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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举行的《烟草企业不应利用烟包信息误导消费者》研讨会上,多位法学界和卫生系统的专家教授、律师、控烟组织代表等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理由是企业打出"中南海"这样的"驰名商标",会使人误以为代表党和政府向公众推荐危害公众健康的烟草制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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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两种合伙组织形式,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文通过对有限合伙责任的概述来分析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及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和条件,进而分析有限合伙人该如何承担其债务而引述的"有限责任"的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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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负担的那些超出法律强制性义务规定且符合社会价值和期望的责任,确认这种责任的法律规范实为"软法",它主要通过责任目标内化于企业的商业行为和治理结构之中,以实现企业的"自我管制";通过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实质性和程序性权利,提高利益相关者的谈判抗衡力量以实现市场的自发对抗;并以声誉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作为责任的实施机制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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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企业发展的空间,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吉林省组织开展了"百名优秀律师挂职服务百户优秀企业"活动。通过选派优秀律师挂职担任企业厂长(经理)助理等职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免费为挂职企业提供全过程、零距离、快捷高效、有针对性的深度法律服务,收到较好效果。"百名优秀律师挂职服务百户优秀企业"活动由吉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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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双轨制"立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鉴于绝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均采用公司形式,因此,外商投资公司有别于公司法规定的组织机构也有待于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实现内外资企业在内部结构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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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省地级市综合改革示范区,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依托综合改革,完善便民服务、权力制约、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新机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动了综合改革的进程。改进便民服务理念和方式鄂州市创新服务理念,对企业和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作"有理推定",对企业和群众的诉求作"有解推定",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事项首先作干部"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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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我国《证券法》立法宗旨之一,关于投资者保护组织的规范是正在加快制定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中的一项内容。投资者行使权利和享有权益不仅有利于其自身,而且也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转。通过立法与执法加强投资者组织化程度,保障投资者组织群体利益对提高投资者地位意义重大。投资者保护组织可以在不增大"代理成本"的情况下,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利益冲突的"委托代理问题",也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与提升企业价值。投资者保护组织应定位于中介组织、专业组织和法定组织,依法运作,依靠监管机构、司法部门和市场力量,加强自我教育与自我保护,采取多种方法,有效并合理地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