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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4):458-4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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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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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5月15日)4月1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进入现场调查阶段。中国残联主席、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邓朴方,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新宪,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副理事长孙先德、程凯、申知非等领导分别出席了北京、海南、广西、辽宁等地的现场调查启动仪式,并分赴十几个省市视察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慰问抽样调查一线工作人员,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4月8日至9日,由国际特奥东亚区、中国特奥会共同主办的2006年国际特奥“运动员健康计划”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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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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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3):41-45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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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4):494-494
2008年4月22日至24日(2008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二、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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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1994年5月12日由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随着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上位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2012年7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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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部署,4月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3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央出台两个重大利好文件,浙江紧跟着以政府名义,做出非常实质性的响应动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其速度、力度在全国也是力拔头筹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