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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世纪80年代,继自然法学派以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后,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由英国著名法学家麦考密克和奥地利著名法学家魏因贝尔格创立——制度实证主义法学。这个学派与以往的学派不同,在许多法理学基本问题上提出了新的见解,为法学理论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实证主义道路。本文通过详细介绍了制度实证主义法学兴起的背景、概念、理论目标以及方法论,阐述了对法学发展做出的贡献及其影响。  相似文献   

2.
科学哲学与西方心理学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论述科学哲学对现代西方心理学所产生的影响,就孔德的实证主义、马赫的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和科学历史主义对心理学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评述。认为科学哲学对心理学的影响不仅仅表现为心理学提供了哲学理论依据和指导原则,而且促成了现代西方心理学科学观的形成,并影响到具体的研究方法和操作技术。科学哲学对心理学的影响使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并促进其发展,但是,也给心理学带来了副作用。  相似文献   

3.
实证主义是十九世纪中叶由法国哲学家孔德(1789—1857)倡导的一种哲学思潮,前后有新老三代实证主义。大多数实证主义者都是在澄清科学命题的真伪意义上使用实证主义概念的,所以,实证主义不是传统的哲学体系,而是一种科学的哲学。实证主义对构造心理学和行为主义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二者提供了建构理论体系的科学观。  相似文献   

4.
龙卫球 《中国法律》2011,(6):7-8,60,61
关於人格权立法问题,我国学术界存在人格实证主义和人格伦理主义的激烈争论。人格实证主义往往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只是包括民法在内的部门法律的立法原则规定,但是这些宪法规定应仅仅被看作一种原则宣示,不得直接被授引用来裁判具体民事案件。换言之,当民法上发生权利规范甚至是自然人人格权规范的不足时,绝对不能直接引据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来弥补,也即如果需要保护人格权,  相似文献   

5.
法律实证主义散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锐 《政法论丛》2009,(3):16-23
法律实证主义是20世纪西方三大主要法学流派之一。同时,它还是一个难以精确界定的学术派剐,“法律命令说”不过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伪标志。法律实证主义的意旨是:通过概念分析,从而使得法学成为一门自足的科学。法律实证主义思想在清末民初时传入我国,但并没有真正地扎下根来。法律实证主义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学发展、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实证主义的衰落与理论心理学的复兴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实证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论一直左右着西方主流心理学的发展方向,而实证主义的狭隘经验主义原则排斥了理论探索在心理学中的合法地位,致使理论心理学的发展受到极大损害,随着实证主义的衰落,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工作者认识到理论思维对心理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作者认为,理论心理学是以理论思维的方法对心理学的基本问题进行探索的一门学科,它在心理学中的地位就像理论物理学在物理学中一样,是心理学的学科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相似文献   

7.
法律实证主义的问题意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律实证主义作为西方法哲学史上与自然法学派相对立的思想流派.始终饱受误解和质疑.法律实证主义的"问题意识"是深入领会其良苦用心和精神实质的关键.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观都具有批判与保守、灵活与随意、确定与僵化的两面性.法律实证主义以"形式正义"取代"实质正义",以"合法性"诠释"正当性",是对自然法的绝对性、抽象性、不确定性等形而上学固有缺陷深刻认识的结果,反映了法律实证主义深刻的问题意识.因之,法律实证主义在实践上具有更稳健、妥切、现实的品格.法律实证主义以特殊的方式理解和处理了正当性观念,它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与其说是本体论上的对立,不如说是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发展、补充和超越,由此二者才能共同支撑和维护西方法治文明的大厦.  相似文献   

8.
汤文平 《法学家》2020,(1):1-16,191
我国民法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都可归结为道路选择的问题。要避免法学因法典编纂后如影随形的法律实证主义潮流堕落为"法之蛀虫",继续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为世界民法担当原创使命,并沿一带一路催生新共同法。这是一条法学实证主义的道路。但在法史上,法学实证主义只是法律实证主义等术语的陪衬,近代以来后法典时代的民法发展为此要走很长弯路,才有意无意间重还先贤的定见。应从法史、法哲学、方法论三大维度,认清法学实证主义的根本追求是打开法律实证主义及法典带来的枷锁,确保现行法能自由地进化,确保个案正义,同时却又不断提升现行法的稳定力。这一道路选择将回应再次超越国界、取法乎上、打造新共同法的时代吁求,使中国民法的发展道路深深嵌入世界民法的发展背景之中。而我们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也有望从中得到妥当的解决。  相似文献   

9.
杨显滨 《河北法学》2012,30(9):157-162
实证主义法学自产生以来就与自然法学争论不休,曾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孰优孰劣,至今仍无定论.其焦点在于实证主义法学主张法律是政治统治的工具,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则体系,而自然法学坚持法律的本质在于法律规则所反映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来源于理性积良心的道德标准或原则.但却忽视了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相互补充性,事实上,它们在历史长河中是融合互动的,这种趋势在当今社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因此,未来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应当坚持规则和正义的统一,承认彼此相互依存,有的放矢地融为一体,共同促进法学研究不断迈向前进.  相似文献   

10.
陈锐 《法律科学》2010,(5):15-25
约瑟夫.拉兹是法律实证主义后期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研究法律时,他除了继续保持实证主义传统、使用法律实证主义惯用的分析方法以外,还试图用新的方法来替代早期的分析法学家们广为使用的方法,并使用新的哲学理论来改造法律实证主义。他的法哲学思想表现出的一个重要趣向就是:将法律实证主义导向实践哲学。这一趣向贯穿于拉兹法哲学思想的方方面面,是理解拉兹法哲学思想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关于哈特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郑强 《中外法学》1997,(1):111-114
<正> 当代英国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1907年生),以他精湛深刻的法律思想饮誉西方法理学界。本文试以比较的方法分析哈特的法律思想与古典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社会学法学以及前苏联维辛斯基法学的主要异同,并归纳哈特法律思想的几个特征,以就教于学界师友。 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其法律思想是对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 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奥斯丁的法律思想,在哈特看来,由三个相互联系但又可以分开的基本内容所构成:第一,法律的定义;第二,划分法律和道德,区分实在法与理想法(正义法);第三,关于一般法理学研究的范围是分析实在法的共通概念的观点。哈特  相似文献   

12.
一直以来,法律权威问题作为一个潜在话题存在于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问题的争议中.法律实证主义者在为法律权威寻找经验性基础的过程中,发展出三种不同的权威观,即奥斯丁的"强制性"权威观、哈特的"内在面向"权威观与拉兹的"服务性"权威观.三种权威观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权威理论的三个特点,即法律权威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权威,从"外在面向"权威观到"内在面向"权威观的转向,以及法律权威事实面向与规范面向的结合.  相似文献   

13.
张书友 《北方法学》2013,7(5):18-29
在现代法律理论中,规范性既意味着法律对行为的影响,也用以表达有别于事实的另一世界。有关法律规范性的争议可分解为三个相互关联的理论难题:制裁与义务是否具有同样的规范作用?是否只有一般性的法律规则才具有规范性?哲学实证主义与法律实证主义对规范性的理解是否相同?通过思考这些难题可以得出结论:规范问题不同于价值问题,法律实证主义能够在探讨规范问题时坚持价值无涉的立场;法律的规范性不能化约为唯一一种规范作用,对此有必要进行更加精致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上,西方实证主义法学一方面站在自然法学的对立面;另一方面在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这个问题上又由经历了奥斯丁、凯尔森的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到哈特的法律是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再到拉德布鲁赫的从实证主义到自然法的转向。这样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事实上正说明了实证主义法学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正在逐渐地向自然法学靠拢,认同了自然法学在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的关于法律必须含涉道德性的观点。同时也说明法律的存在和发展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人们对法律的道德性问题上的认知与理解也正在日益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15.
当代中国法学研究者对英美法实证主义传统研究成效斐然,却面临实质障碍,难以有效参与中国问题的研究。究其根本,实于英美法实证主义传统在当下所面临的重大危机有关。恢复早期法律实证主义的问题视野,对于克服当下危机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从霍布斯开始,中经休谟和边沁,直到奥斯汀,早期法律实证主义通过将是与应当的区分,并且否认纯粹的应当,建立了一种以功用论(Utilitarianism)为基础的法律实证主义传统。由于康德哲学重新恢复了纯粹应当的存在,使得新康德主义者凯尔森进一步将规范性因素当作核心要素重新引入法律中,成功地抛弃了早期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功用论命题,建立了法实证主义的新范式。建立在纯粹规范性基础上的新范式却无法有效地坚持法实证主义的根本立场,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分,因此陷入困境。哈特及其弟子试图通过引入现代语言哲学克服困境,却并不成功。只有在坚持法律规范性的前提下,在新的语境下重新引入英美早期法律实证主义者的功用论视角,通过考察法律规范之于现代社会建构中所起的不同干道德规范的独特功用,才能既坚持法律实证主义传统的根本立场,同时有效地回应现代社会对法律所发出的一系列挑战。  相似文献   

16.
随着1934年凯尔森(H.Kelsen 1881--1973)的著作《纯粹法学》的诞生,从极端方面阐述法律实证主义的纯粹法学成为当代西方法哲学一个影响广泛而深远的重要流派。纯粹法学不仅适应经验科学的发展成为实证主义思潮的产物,其深受新康德主义影响的哲学渊源性也已为学界证实。而现象学作为同时期流行的哲学思想,其方法在法学领域中的影响和体现也应是可以想象的。从现象学方法看纯粹法学应有一番深刻的认识和新鲜的体验。  相似文献   

17.
朱峰 《法学论坛》2006,21(6):126-133
法律实证主义基本命题包括“分离命题”、“社会事实命题”、“社会惯习命题”和“裁量命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更有利于凸现实证主义主要思想理论的传承关系,并使我们对实证主义的认知更为体系化、完整化。  相似文献   

18.
吕新建 《河北法学》2012,30(6):120-121,122,123,124
危险个人概念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迅猛增加,但社会环境恶化,危险个人大量涌现,严重威胁着社会安全.这一概念的产生还受到了实证主义、达尔文进化论以及精神病学的发展的影响,而且与国家惩罚权力的转型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9.
分析实证主义对于对于今天的理论研究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法学领域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运用。关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形成,本文从欧洲政治环境、殖民地扩张的客观需要、自然科学领域成熟的研究方法以及法的成文化运动提供的研究对象等方面对这一流派进行了分析。目的是通过历史的考察,发现历史中那些恒定但却历久常新的理念,为当代的思考与实践提供参照。  相似文献   

20.
哈特教授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开创人,创立了法律概念规则说。他在保留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观念的同时,创新性的将当时英国盛行的牛津日常语言分析学派的语义分析方法运用到法理学中,认为法体系的核心是两种规则——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他的理论批判了奥斯丁的“命令说”,将承认规则引入其中从而完善并发展了法律实证主义。本文将从哈特的承认规则展开,分析法律的外部视角到内部视角的转化以及相关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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