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梁君瑜 《北方法学》2019,13(6):80-93
尽管依法行政与人权保障的价值诉求共同赋予行政纠纷可诉性以正当理由,但后者并非没有限制,而是受宪法对监督行政权之权力的配置、司法权化解纠纷的能力等影响因素所制约。就行政纠纷可诉性的确定模式而言,我国实现了由列举式、形式混合式到实质混合式的跨越。在行政纠纷可诉性的判定上,我国呈现"两序列三标准":对客观诉讼适用法律拟制标准;对主观诉讼则适用"认为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主观判定标准与"权利义务受行政行为所实际影响"的客观判定标准,且客观判定标准在主观诉讼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伴随撤销诉讼中心主义缓和、无漏洞权利保护理念落实与行政过程论兴起,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行政行为"概念逐渐超出狭义行政行为(行政处分)的范畴。同时,伴随主观公权利扩张与反射利益收缩,"权利义务受实际影响"的范围也在延伸。由此,客观判定标准在我国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2.
行政承诺及其可诉性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出于各种行政管理目的,纷纷向社会作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如某县政府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县人民承诺:年内县政府将为全县人民办好修建省级公路境内段、发放拖欠教师的工资、解决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完成重点中学的教学楼建设等10件大事。又如某市工商局公开向社会承诺:个体工商户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只要手续齐全,当日即可办理完毕。再如某县政府在其制定的《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中向被拆迁人承诺:对在拆迁公告期内提前搬迁的,每天奖励30元,等等。这些承诺一是表明行政机…  相似文献   

3.
论可诉性行政事实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可诉性行政事实行为□杨绍东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具体行政行为一直仅作行政法律行为理解和操作。随着国家赔偿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贯彻执行,这种理解的片面性显而易见。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4.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正在被广泛地运用于社会生活中,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果,但是同时在实施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然而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有关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受案范围排除了行政指导这一行政行为,本文拟通过对行政指导的性质进行分析,并结合司法的基本功能,对行政指导的可诉性进行重新认识,希望对完善我国行政指导的司法救济制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5.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正在被广泛地运用于社会生活中,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果,但是同时在实施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然而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有关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受案范围排除了行政指导这一行政行为,本文拟通过对行政指导的性质进行分析,并结合司法的基本功能,对行政指导的可诉性进行重新认识,希望对完善我国行政指导的司法救济制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随着现代服务行政理念的不断深化,政府角色的重新建构提升了公民保护个人合法权利的维权意识。现代行政国已经不再是国家的守业人,它逐渐成为维护人民利益的公仆。国家为有效实现调节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和谐运行的最终目标,就必须扩大行政活动涉及的范围,但是同时现代国家又面临着资源配置、利益冲突之间的紧张局势,因此,现代行政国家注重发挥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的行为模式优势。目前,我国初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其中的缺陷。重庆"最牛钉子户"案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纠纷、城市建设规划的不合理等利益冲突的激化,就其本质而言是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司法救济途径真空造成的。因此,对行政规划的规制以实现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程序化,将行政规划行为侵权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性保障。  相似文献   

7.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实践和理论不断发展,行政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发展成为巨大的社会需要和一种社会发展动力。行政指导作为一种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必要补充和灵活有效的行政方式,已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与行政管理过程中,成为当代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重要范畴。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强制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行政强制措施已成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重要部分,对其作进一步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研究行政强制措施的意义(一)在行政诉讼中的意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见,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一样,都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有些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当作行政处罚去审理,无法对案件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成立要件作出正确的认定,导致错判。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存在的问题出发,论证将其纳入司法程序的必要性,并进一步论述其可行性,希望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改革提供有所触动。  相似文献   

11.
从有关行政协助的两个案例出发,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对行政协助概念的明晰理解,导致对行政协助可诉性认定存在争议。通过对行政协助概念及法律性质的分析,在判断行政协助为行政行为的基础上,从主体性、成熟性、外部性和具体性四个维度考量行政协助行为的可诉性,提出行政协助行为可诉性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和维护,及时正确的审理相关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该法也暴露出了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弊端日益显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根本性的维护,导致政府诚信缺失,这些都不利于我国当前法治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本文将对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和阐述.  相似文献   

13.
吴钰轩 《法制与社会》2013,(25):108-109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抽象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人民群众利益损害的案件屡见不鲜。鉴于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本文认为抽象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到法律的约束,赋予人民群众更多的行政诉讼救济权利。  相似文献   

14.
15.
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以及人们对行政法理论研究地不断深入,行政事实行为逐渐成为专家学者探讨的新焦点。但由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内涵外延作出明确的界定,使得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在观点上不尽一致,笔者试对此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法学界一般认为,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消极的行为方式。包含三个要素:主体要素、职责要素、效果要素.有以下表现形式: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属于履行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17.
论可诉性是行政行为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郝明金 《法学论坛》2006,21(3):77-82
可诉性是指法律行为的可诉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诉诸法院司法审查的一种本质属性,这是判断行政行为的一个根本标准;过去,我国学界对行政行为特性的认识却忽视了这一点。可诉性是贯穿于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的一条红线,它使公民行政诉权的行使与法院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成为可能,具有普遍适用性。  相似文献   

18.
郑琳 《行政与法》2020,(4):92-100
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行为认定为"司法协助行为+行政行为",可以在确保司法权威与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提供可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七项但书前的规定,因为受司法权作用,是不具有可诉性的司法协助义务;但书后的规定,因为有行政机关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可诉性的行政行为。其中,但书中"扩大执行范围"包括执行范围内容、种类、期限的扩大,"采取违法方式"包括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以及程序违法。"缩小执行范围""不作为""擅自撤销或变更"等协助执行违法行为需要通过类推适用的方式对条款的法律漏洞予以填补。  相似文献   

19.
司法能否将教育权纠纷案件纳入审查范围,日益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教育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作为特殊的行政关系,应当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接受司法管辖。在教育行政内部救济制度缺乏或不足前提下,司法权介入更是多了现实实践的需要,而非仅仅停留在法理的理论推导基础之上。司法权的介入,亦需要平衡与学术自由的关系,不至于灼伤学术自由花朵。  相似文献   

20.
交通事故认定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一直是学术界和行政审判实务界存在争议的问题,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更大,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表面上来看,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民事争议中的裁决行为,起着一种证据的作用。但实质上,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一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