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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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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2.
刘鹏 《山东审判》2007,23(2):75-79
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的脊梁”,是为法官预置的裁判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理论装置和方法论,具有证成法官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功能。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证明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其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辅助法官裁判等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证明责任是在当事人的辩论已经结束,但案件事实仍真伪不明时,为解决法官的裁判困难而建立的一种制度,而事实推定却是一种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的证明方法。也就是说,当运用事实推定进行证明时,只要证明了基础事实,同时又没有相反证据存在的话,就可以推出推定事实为真,但也不排除因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而又使推定事实陷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此时,证明责任该如何分配呢?推定的存在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本文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按照大陆法系通说,客观的证明责任,亦即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指的是当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一方当事人所负有的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的责任。而证明责任规范则指的是指引法官就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作出判决的规范体系,其主体内容就是关于客观的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所谓按照客观证明责任规范判决,就是在要件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状态时,法官首先根据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确定哪一方对该项事实负有客观证明责任,然后判决该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相似文献   

5.
张丽 《政治与法律》2006,(4):98-101
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而证明责任则是这一核心中的核心。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作为裁判的某个事实的真伪不明时,依照预先规定的裁判规范由当事人所承担不利后果的一种负担。证明责任不是一种义务。证明责任的分配的立法则是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证明责任的含义、法律性质及证明责任的分配等阐述,旨在说明完善我国证明责任的立法之必要。  相似文献   

6.
王刚 《当代审判》2003,(1):41-42
诉讼是解决纠纷、平息争端的一种手段。诉讼中的法官作为裁判者应当是处于中立地位,通过主持庭审,.从而判明是非对错,最终作出判决。然而,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发现客观真实,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无法查清真相、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案件,法官不能因为事实无法查明就拒绝裁判,必须根据证明责任来确定纠纷双方的责任,从而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明责任的含义及其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明 《行政与法》2005,(1):124-126
刑事证明责任是指在审判终结时,案件的某一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由控辩双方的哪一方来承担因此事实不明而带来的实体法上的不利后果。基于此就可得出如下结论:证明责任以证明落空为前提,与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具体证明活动没有关联;证明责任的负担者与证明主体并不一致;证明责任是法院用来克服真伪不明并依法做出裁判的“最后手段”,所以法院绝不会成为证明责任的负担者。  相似文献   

8.
田庚 《时代法学》2013,(5):73-78
历史的不可回复性、案件证据的证明相对性以及法官认识能力的有限理性,决定了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客观存在。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司法规则要求法官对于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必须作出处理,但是证明责任的滥用与事实推定的失范违背了司法裁判权的运行规律。要解决该问题,需要从改良事实认定模式、谨慎适用证明责任、认真对待经验法则等方面入手,构建良性互动的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规则,让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获取社会公众认同。  相似文献   

9.
抗辩与否认在证明责任法学领域中的意义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证明责任法 ,是指法院 (法官 )在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适用的裁判规范。在合同诉讼中 ,如果原告将被告作为合同的相对人 ,向法院提出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之请求 ,而被告主张是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合同效力应对被代理人发生 ,在此情形下 ,应将被告的主张视为抗辩 ,并由其对此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0.
诉讼过程是重现事实的过程,但对于已发生的事实,证据所起到的证明作用往往非常有限,并且受当事人举证能力的影响甚大。尽管多数案件根据诉讼各方所举证据便能查清事实,但仍有部分案件到辩论终结前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证明责任是解决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时的裁判规则,直接关系到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熟悉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对于正确处理一些疑难案件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1.
论证明责任机制的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责任机制作为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进行裁判的法律技术和方法,尽管意义重大,但它毕竟有着自己的限度。它存在着事实拟制的"错误",存在着被扩大化使用的危险,必须不断履行自己的说服义务,以及作为制度可能牺牲个案中的正义等等。只有认识到这些限度,我们才能真正明确其意义;只有认识到这些限度,我们才能真正在合理的范围内恰当的运用它。  相似文献   

12.
曲妍 《法制与社会》2010,(34):336-337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发现真实受主客观两方面的限制,无法对每一个要件事实都了如指掌——真伪不明的情况必然存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证明责任的分配与推定的适用。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某些情况下,推定即证明责任分配的规范。正确认识推定和证明责任理论有助于指导司法审判的各项工作,从而防止裁判的随意性,使裁判更加客观公正。由于审判方式不同,本文仅探讨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与我国关于推定与证明责任分配的关系,英美法系则不在研究之列。  相似文献   

13.
杨靖 《广东法学》2005,(5):72-77
证明责任倒置主要强调证明责任的反方向承担。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要求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时主张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使对己有利的法律不能适用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益。而证明责任倒置主要相对证明责任正置而言,所谓证明责任正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法律要件事实为分配原则,主张存在某权利或存在妨碍某权利的事实的当事人对自己该主张承担因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14.
当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何方当事人应受到不利的裁判,这是法院在审判中所遭遇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状态。但是,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许多法官对待这种状态的出现不能作出正确的理解与解读。对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作出正确的界定,并且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导致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原因与前提条件,将有助于掌握这种现象的规律性,从理性的角度引导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判。  相似文献   

15.
毕玉谦 《证据科学》2008,16(6):643-653
当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何方当事人应受到不利的裁判,这是法院在审判中所遭遇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状态。但是,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许多法官对待这种状态的出现不能作出正确的理解与解读。对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作出正确的界定.并且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导致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原因与前提条件,将有助于掌握这种现象的规律性,从理性的角度引导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判。  相似文献   

16.
陈浩 《政法论丛》2011,(4):110-116
古罗马法以来,证明责任被称为民事诉讼理论的脊梁。客观证明责任强调案件真伪不明时的败诉风险,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固定于一方当事人。负担客观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由此需率先举证,从而为主观证明责任的转移确立了逻辑起点。此后,当事人各方的证据数量交替上升、证明力此消彼长,法官心证亦随之在"为真"、"为假"、"真伪不明"间波动,案件事实基于证明责任的反复转移得以逐步明晰,证明责任的转移机制得以完整。  相似文献   

17.
论避免通过证明责任作出判决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谢文哲 《法学家》2005,(5):72-80
我国民事诉讼朝向当事人主义的改革中,大力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一定程度上导致法院对争议案件,偏好通过证明责任进行法律推理来作出判决.但是,法律推理以及作为推理之特殊大前提的证明责任,是承载人们解决法律争议的经验和技术的思维形式,证明责任仅在法院解决纠纷不得已时才适用.证明责任并不必然由持有证明手段的当事人来承担,在事实真伪不明场合,法院借助证明责任作出判决则有可能与事实真相不符,产生不符合具体正义的情形.鉴此,文章结合国内外理论和司法实践,有针对地就避免通过证明责任作出判决之法律技术上的对策,进行讨论,并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18.
黄锫 《行政与法》2007,(6):85-87
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不能简单的做一归而统之的划分,而应该具体的分析诉讼中各角色的不同证明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分为客观的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明责任,前者是在行政实体法中就已预先设定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并在行政诉讼中当案件真伪不明时作为法官判案的实体法依据。后者则仅仅只在诉讼过程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原告在诉讼前的证明行为实质上是证明的义务,其在诉讼中则享有证明的权利,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则具有证明的权力。  相似文献   

19.
金瑛 《行政与法》2003,(8):89-90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法院裁判案件的根据,如何确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和判决的公正。明确举证责任中的结果责任学说的流变,对正确确认举证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诉讼上之真伪不明及其克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永泉 《法学评论》2005,23(2):26-35
就诉讼证明活动而言 ,法官对争议事实的认识可能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 ,但从审判角度来看 ,法官仍然需要对争议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定 ,这既是审判权运作的本质要求 ,也是适用实体法律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争议事实真伪不明仅仅是法官的主观认识 ,而非运作审判权的事实判定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应当是克服真伪不明的方法 ,而不是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 ;对真伪不明的认识状态作出最终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引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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