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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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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我国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世界各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随着《物权法》的通过,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在法律层面上得以确立,使得善意取得制度更加完善,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浅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平衡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和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而创设,对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已在世界广大范围内得到共识,而不动产是否适用则未取得一致意见。我国在物权法中最终明确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统一了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对整个物权法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3.
孙哲 《法制与社会》2012,(35):272-273
善意取得制度在物权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在学术理论界,动产试用善意取得并没有争议,而对于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的使用上却颇具争议。本文首先从善意取得的概念出发,阐述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接着分析了善意取得适用于不动产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意义;最后,根据个人的理解和认识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本文按照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的规定内容论述了不动产善意取得成立的要件,即转让人为无处分全人、受让人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以及不动产应登记的已经登记四个大的方面。  相似文献   

5.
“不动产善意取得理论”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通过对《中国民法典 (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保护之间的制度比较 ,认为关于不动产变动中的交易安全保护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采行“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保护”模式比较妥当。当前理论研究重点应当放在建立和健全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上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确立了该制度。我国的物权法也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但现有立法仍有不足之处,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不动产的登记管理机构繁多相互不协调。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设计,它设计的初衷主要是保护财产流转过程中的安全,即按照有些学者的观点就是牺牲财产静态上的安全来保护财产动态上的安全。尽管我国物权法已经明确地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在理论和实务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争议,而争议的最大之处就在于其余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作用重复之处。我们认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建是从我国目前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形来看的,有其相当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同时《物权法》第19条、第21条又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不动产登记异议制度.在此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就会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产生冲突.比如甲将A房卖给善意第三人乙,且乙特A房的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事后丙对甲原有A房的登记提起异议,并且异议成立,在此情况下,谁对A房享有所有权,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提出登记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本文认为应当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乙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被合并做了同一性规定,适用几乎相同的构成要件,学界对此做了较为充分的研究。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者运用比较法资料,在制定民法典物权编的时代背景下,特别针对物权法上善意取得的制度构建,在综合分析了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原理与构成要件异同之后,提出了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相互独立的观点,探讨了善意取得制度在未来物权法编的具体位置安排,并拟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相关法律条文。  相似文献   

10.
11.
谭启平 《河北法学》2005,23(8):49-54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种类不健全、登记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时,应建立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统一规则、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采纳登记要件主义的立法模式,确立登记的公信力,建立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2.
徐朝贤 《河北法学》2004,22(6):36-40
三个物权法草案关于用益物权体系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研究路径基本一致,代表了目前我国用益物权研究的水平。但三个物权法草案对传统与现实、外国经验与中国国情、整理与创新、结构与内容把握的程度不同,其设计的用益物权体系的结构亦同中有异。笔者认为,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体系,应体现以下基本要求:充分反映我国现实生活的需要,具有现实基础和国情特色;用益物权的概念应当体现其质的规定性,界定科学;用益物权的种类应当具有概括性和特定性;用益物权的体系应具有系统性和开放性。在现阶段,我国的应以现实的土地物权利用关系为基础,以房屋和资源的物权利用关系为补充,以使用权为基础概念构建用益物权体系,按土地的用途不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空间使用权;以房屋的物权利用不同设立典权和居住权;另设资源特许使用权。  相似文献   

13.
高平 《政法论丛》2011,(4):30-36
物的基本区分对物权法律制度有着结构性影响。受前苏联法影响,把物区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曾经决定了中国民事立法的基本构造。在《物权法》中,物的划分不再以政治经济学为根据,转而以潘德克顿法学为学理根据,把物区分为不动产与动产并设置不同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4.
无罪推定与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哲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阳 《政治与法律》2003,4(3):70-80
贝卡里亚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无罪推定原则,其主旨在于反对封建刑事诉讼制度中对被告人的刑讯———这一合法暴行。随着人类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无罪推定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无罪推定原则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刑事诉讼制度的宝贵路径,即应如何把握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性关系。现代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应遵循的“哲学”是:国家权力的谦抑性、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及国家机关对权利主体的诉讼关照。无罪推定的宪法化与国际化趋势,进一步说明了这一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不可动摇的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15.
陈思 《时代法学》2012,(1):69-75
价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中,都以清晰的方法表示,但随着商品贸易的发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价格不再是订立买卖合同的要件,允许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价格待定。我国《合同法》也明确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不予确定,但该法对买卖合同中价格问题的规定存在一定问题,有必要加以改进。我国合同法在规定价格问题时,可以调整总则与分则的内容,明确合同有效成立的内容要件。同时丰富确定价格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国际文化财产犯罪呈稳步上升趋势。虽然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国际公约,但是并未能有效的阻止日益猖獗的国际文化财产犯罪。就我国而言,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并未能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我国的国际文化财产犯罪。通过研究国际文化财产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升我国预防和打击国际文化财产犯罪的水平。  相似文献   

17.
物权变动模式之选择与交易安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于宏伟 《法律科学》2005,23(6):62-65
物权变动模式之争历时已数百年,交易安全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物权变动与交易安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价值取向不完全一致,不应当合并在一起用一个规则来处理。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使物权变动和交易安全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反对者所提出的诘难是不能成立的。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的确立,使知识产权取得了在“国民待遇”和“权利独立”原则之下的间接的域外效力,从而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包括冲突法的适用和统一实体法的适用两个方面,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舍其一则不能使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调充分到位。  相似文献   

19.
陈谊  汪天亮 《行政与法》2004,(9):118-120
价值已成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内在尺度和标准之一,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创新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价值追求。本文从知识产权制度最显著的功能、法律价值渊源以及创新、科技发展对人类意识形态、国家政策的影响等方面论证了“创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导性价值。对知识产权法价值的清楚认识有助于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解释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其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进行必要的分析,就可以发现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的主要缺陷。完善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建立法律责任基金制度,完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细化有关法律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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