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直辖以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决定》,积极发挥政务决策参谋助手、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职能,大力推动体制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规范我市政务管理、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经市政府领  相似文献   

2.
渝办发[2011]11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的聘请、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重视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第四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并具体承办市政府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召开重庆市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2005]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召开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2004]35号)及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我市推荐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推荐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范围是:2000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对受到表彰的人员,分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两种荣誉称号属于同一等待遇。其中"全国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聘请市政府经济顾问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5月19日市政府第6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五日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3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出版政府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出版政府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行政机关市管领导干部行政处分审批办法》已经市政府党组通过,并经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现予印发。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流通企业30强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重庆市流通企业30强评选办法为了引导我市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主业经营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群体,使其成为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主导力量,市政府决定评选和命名"重庆市流通企业30强",并将其作为重庆市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支持对象。  相似文献   

10.
渝办发〔2007〕3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03号)同时废止。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4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自2000年重庆市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建设新重庆的宏伟事业,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为了表彰他们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加快重庆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推动我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节前夕召开重庆市第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机构"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决策水平,促进政府创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创建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求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定》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学民  相似文献   

1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经济发展新形势,市工考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对《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1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0年表彰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克服困难,顽强拼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政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表彰非公有制企业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宣传先进典型,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做好扩大城镇就业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从2004年度起,在全市评选"重庆市百户就业先进民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本市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中除外资经济、港澳台资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二、评选条件(一)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二)提供就业岗位数量多,吸纳了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在新增城镇就业岗位方面做出较大功绩和贡献;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评选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相似文献   

20.
渝办发[2011]2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