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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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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时仲裁有着悠久的历史 ,其在解决各种经济贸易纠纷中起着重要作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都既有机构仲裁又有临时仲裁制度 ,中国却只有机构仲裁 ,对临时仲裁较陌生。本文在对两者进行剖析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之必要性和可行性 ,以期引起共鸣。  相似文献   

2.
临时仲裁作为仲裁制度初始阶段的唯一形式,在解决争议纠纷方面相比机构仲裁有其独特的优势。临时仲裁制度在现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得以确立,在国际层面也得到认同。我国在仲裁制度建立之初,没有确立临时仲裁,但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法治层面考量,都需要确立我国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并存,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临时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中最早采用的方式,至今仍以其灵活、快捷、经济的优点而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国际上很多商事争议仍通过临时仲裁方式解决。我国1994年《仲裁法》只规定了机构仲裁,并未确立临时仲裁制度。随着我国多元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仲裁法》的弊端也逐一显现,其中对于是否应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学者们众说纷纭。本文拟从我国商事仲裁的现状入手,就我国引入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加以分析,认为我国应借鉴各国国内立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立我国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仲裁法》从立法上将临时仲裁予以排除,不仅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吻合,也会产生许多不公平不对等的问题.文章从我国设立临时仲裁制度的现实可能性着手,试图为临时仲裁的桎梏解套.并以自贸区的建立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建议在自贸区构建临时仲裁制度,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在我国全面构建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5.
民商事纠纷解决方法之选择,当属权利性质,既为权利,则当事人自治之私法精神得于体现。临时仲裁制度的建立与经济理性有着重要关系,但是,在经济理性的驱使下,并不意味中国就有了建立临时仲裁的制度土壤。笔者希望通过法经济学的分析方式,通过科斯定理的解释,对临时仲裁制度及其在中国的建立进行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6.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期待快速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的意思表示。但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颁布之时,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有些方面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障碍。《仲裁法》的修改应本着尊重当事人自治的原则,取消对仲裁协议内容僵化的要求,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尊重仲裁管辖。  相似文献   

7.
1995年《仲裁法》未授予仲裁庭关于临时措施的决定权,导致仲裁庭受到司法权的过度干预和监督.而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在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中增加仲裁庭作为决定权主体之一具有积极意义.2014年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通过的《自贸区仲裁规则》首次从实践层面突破司法权的“垄断”,授予仲裁庭关于临时措施的决定权,并得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认可.随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新仲裁规则也同样做此规定.可见,在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主体问题上,立法虽尚不能给予明确的指引,但仲裁与司法却已经开始寻求协同合作的可能性,并希望通过这种协作加速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虽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具有众多优势,但是仲裁并未成为台商在考虑纠纷解决方式时的首选。其原因在于台商认为大陆的机构仲裁存在一些局限性。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具有一系列优点,可缓解台商的担忧。因此,可在自贸区的涉台投资纠纷解决中确立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9.
1958年《纽约公约》作为仲裁裁决跨国承认与执行的指导性公约,在界定仲裁裁决范围上存在不清晰的地方,导致仲裁临时措施决定很可能无法适用公约而更便利的在缔约国间被承认与执行.无论依照法律英语语境、各国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都能发现仲裁临时措施决定和《纽约公约》项下的仲裁裁决存在分歧之处.而仲裁临时措施推进仲裁程序顺利进行和保障仲裁裁决有效执行的两大功能只有通过跨国承认与执行才能实现.因此,讨论能否对《纽约公约》项下仲裁裁决的定义做扩大化解释,或者通过其他方法使仲裁临时措施决定的跨国承认与执行更为便利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俄罗斯为了适应全球化和制裁的新形势,提升解决纠纷的效率和能力,自2015年以来进行仲裁改革,特别是2017年-2021年对仲裁机构和相关法律进行了四次重大修改,极大程度地促成了仲裁国际化和标准化.近年来俄罗斯仲裁机构的演变路径和改革方向、案例和司法部报告等内容能够展示出改革效果并为中国仲裁改革提供经验,相关经验有利于中国ADR机制在维持仲裁独立性和促进仲裁国际化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11.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基本前提,是仲裁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基础。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能否得到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在特定情况下对未签署人产生约束力。  相似文献   

12.
中国仲裁制度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与趋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常用方法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统一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越来越成为必须与必然。我国的仲裁法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出现了与国际商事仲裁多方面的趋同。  相似文献   

13.
作为有关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典型案例,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诉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涉及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除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和有效性问题外,长期为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忽视的是对仲裁条款范围的解释问题。以该案为例,在认定仲裁条款有效的前提下,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是否涵盖当事人有关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时,首先应对仲裁条款是宽泛的仲裁条款还是限制性的仲裁条款进行认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的仲裁条款属于宽泛的仲裁条款,则无论对该案如何定性,有关纠纷都应由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如果当事人之间的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的界定是限制性的,则中技公司有关侵权损害赔偿的主张就超出了仲裁条款的范围,因而不必受其约束。  相似文献   

14.
由于商事交往的发展以及仲裁本身的独特优点,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支持仲裁更多、更广泛地应用。但是由于国际及国内商事交易中,主体、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法院和仲裁机构都面临着更多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关于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问题。瑞士对于此问题已经有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我国可以借鉴瑞士的经验,循序渐进地在立法上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并且通过司法实践加以完善,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仲裁法严格限定了仲裁协议的内容,其后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司法解释又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标准,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及其程序主体地位,也与国际上支持仲裁的立法趋势相适应。  相似文献   

16.
建立医事仲裁庭,实现医、法直接结合,同步完成医疗过错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脱医患纠纷法律处理困境的根本出路.公民是否享有人身权无需仲裁也不能仲裁,但患者的人身权是否受到医疗过错行为的侵犯、是否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则属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起,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已经不再属于卫生行政处理的范围,此时医事仲裁已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建立医事仲裁庭在制度基础与人才储备方面均有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合同签订时、履行中、履行后,均应允许医患双方签署医患纠纷仲裁协议.架构医事仲裁庭的便捷方案是在现有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仲裁员,其他规制可适用《仲裁法》.  相似文献   

17.
西部欠发达地区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障碍,而且更加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更好地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了仲裁的本质,客观上满足了当事人对仲裁服务的需求,方便、高效及节约成本,西部地区仲裁机构10年来国内仲裁经验的积累和仲裁人才的锻炼与储备,也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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