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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判决医生要为其实施的失败的绝育手术承担过失侵权责任,医生要赔偿原告的损失,其中包括支付原告在绝育手术后所生孩子的抚养费.本文联系此案分析过失侵权的构成:被告对原告负有注意义务;被告违反了注意义务;被告违反了注意义务给原告造成损害;被告对过失侵权的抗辩.  相似文献   

2.
交通过失犯罪是风险社会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交通过失犯的本质是对结果回避义务的违反。违反注意义务分为违反外部的注意义务和违反内部的注意义务,违反外部注意义务是违反内部注意义务的前提。信赖原则的意义在于限制和缩小过失犯的成立范围,最大限度的扩大行为人的活动效率。对结果回避义务、注意义务、信赖原则的正确理解,能够很好的限制我国目前对交通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侵权法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注意义务是过错侵权责任的核心要素,是现代侵权法上过失判定的基准。注意义务的产生根源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具体而言可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或契约或委托、先行行为、习惯、常理而产生。大陆法系国家,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往往需要从法律上寻找依据,同时以行业惯例、职业道德规范、普通规章制度等作为必要的补充;英美法系国家对注意义务存在与否的判定则依据近邻性关系、合理的可预见性和公共政策的影响三原则予以确定。对于注意义务违反与否的判断标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是以“理性人”这一客观标准确定的。我国未来侵权行为法应当吸收借鉴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注意义务理论,明确规定注意义务的概念和内容,采用英美法系国家注意义务相对主义立法模式,明确违反注意义务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其责任。  相似文献   

4.
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过失地实现了法益侵害结果,属于过失不作为犯。当过失不作为犯成为问题的场合,同样定位于构成要件及违法性阶层中的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不能将注意义务消解于作为义务,更不能将作为义务消解于注意义务,若不对作为义务发生根据进行独立检讨,容易出现将违反所有相关注意义务的人均以过失犯处罚的现象。因此,应通过弄清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确立负有防止结果发生义务的保证人范围,从而划定适格责任主体的框架,通过弄清结果回避义务,确立如何防止结果的实行行为样态,从而在上述框架中判断责任主体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者共同限定过失犯的处罚。  相似文献   

5.
注意义务履行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注意义务是研究过失犯罪的核心,注意义务的履行包括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与注意义务的分配。认定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涉及对其过失程度的认定。注意义务的分配包括分配给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和分配给社会以及潜在被害人的注意义务。被分配给社会与潜在被害人的那部分注意义务是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的基础,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是过失的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6.
过失犯     
在过失犯完全属于责任感的问题的时代,研究的仅仅是主观过失(不注意的必理态度:责任过失),称之为旧过失论;现在,主张研究违法阶段的过失的观点即新过失论,处于支配地位。首先,在违法论中,一方面,作为客观的过失的内容,重视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违反,同时,将这种违法过失予以类型化的构成要件的过失,成为探讨过失犯成立与否的出发点。其次,对构成要件的过失而言,作为其客观要素,必须存在实行行为(不注意的过失行为)与侵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其主观要素,以对定型性的结果预见义务的违反为必要。再次,在以信赖原则与危险的分配的法理,来限制过失犯的成立范围的同时,又以管理·监督过失来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这只有在现在的新过失论之下始有可能。  相似文献   

7.
注意义务是英美侵权法过失侵权责任构成的核心要素,对其存在与否及程度的判断是法官裁判和行为人承担过失侵权责任的前提和基础.注意义务在司法判例基础上确立和发展,其检验规则也在判例基础上由“二步骤”检验法发展为“三部分”检验法.对英国侵权法中注意义务及其检验规则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是深入研究英美侵权法的理论基础,具有重大的理论...  相似文献   

8.
大陆法系中的过失相抵可以适用于违约责任,且多将减损规则吸收其中;英美法系中的比较过失和助成过失只有在违反合同义务的同时也违反了侵权法上的义务时,才适用于违约责任,且与减损规则并列;造成这些区别的主要原因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违约责任所采用的归责原则不同.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采双轨制,因此过失相抵可适用于违约责任,且与减损...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践界对传播传染病侵权责任的界定和认识尚不完善。传播传染病侵权责任本质上是一种过失侵权,产生于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在归责原则上,应结合其特殊性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在举证过程中,受害者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确定感染者和搜集证据。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受害者的救济。  相似文献   

10.
论过失共同犯罪的责任根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观念一向是由共同犯罪的本质学说来完成过失共同犯罪的责任成立根据这个任务的,但是过失共同犯罪的问题涉及到过失犯罪本身的成立基础,它与一般的故意犯罪存在着区别,应该从共犯本质和过失犯罪的本质两方面出发探讨这个问题。不同的共同犯罪本质学说提出了多种评价过失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标准,其中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说不仅包含了过失共同行为人的共同心理联系和行为联系,也从外部的客观规定上给予过失的行为共同以根据。由此,基于对过失犯的本质认识,以及对意思联络、行为共同以及共同的注意义务违反三者之间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判断过失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是共同注意义务违反中“共同”的意旨即行为人之间存在的彼此监督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从权利义务角度看网络侵权人ISP的行为违法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侵权中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规定相悖 ,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定义务和违反法律禁止。从权利义务角度来看 ,违法就是对他人法定权利的侵犯 ,对自身应负法定义务的违反。本文创新性地第一次较全面地探讨了网络侵权中网络主体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受害人用户的权利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主要是违反了以下义务 :(1)监控注意义务 ,即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其所传输和存储的信息负有监控注意义务 ;(2 )协助调查义务 ,即网络服务提供商负有协助权利人或有关机关收集侵权行为证据的义务 ;(3)受害人提醒后的消除侵权后果义务 ;(4)特别提示义务。  相似文献   

12.
论过失     
立足于结果无价值论的旧过失论立场,过失就是对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与预见可能性,实务上理解的过失是注意义务违反,界定了其与旧过失论之间的关系,结果回避义务与客观的构成要件该当性相关,而作为责任要素,则应该要求对于引起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预见可能性与预见义务的违反。  相似文献   

13.
最近原因就是指被告的过失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自然的因果关系。法院在判定案件的最近原因时通常采取“预见性”标准或与之紧密相关的“风险范围内伤害”标准。这两个标准的核心是要理解最近原因实际上与因果关系一样自然地作用于过失侵权理论  相似文献   

14.
过失实行行为是违反了结果回避义务的行为。过失实行行为的本质在于制造并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对过失实行行为客观不法的认定,应坚持结果回避义务此一形式标准对判断行为是否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的决定作用;结果回避的不可能性导致结果回避义务的无效性;当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不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范围内时,应否定过失实行行为的存在;行为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制造并实现了不被容许的风险,方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风险升高理论是对违反结果回避义务行为与不法结果在无法确证因果关系时仍应予以客观归责的补强。  相似文献   

15.
过失犯罪的本质在于违反注意义务。职务过失犯罪也不例外。职务过失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职务结果预见义务和职务结果避免义务两个方面。职务注意能力是确定职务注意义务的前提 ,而职务上的规章制度是职务注意义务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16.
文章对一起“热污染”案件的判决依据和结果提出了质疑 ,该案中法院认为 ,我国目前对热污染没有相关规定 ,把该案定性为“热污染”案件无法律依据 ,但被告确实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依据民法相邻关系准则和公平原则 ,给予原告一定的补偿。作者认为 ,我国关于热污染并不存在立法“空白”,只是不完善而已 ,将本案定性为热污染损害侵权案件有法律依据 ,本案应按污染侵权案件的规则处理 ,如无过失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等规则 ,这样的处理结果更符合立法精神 ,更趋公平。  相似文献   

17.
我国保险法对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畸轻。与合同订立时违反告知义务相比,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主观恶性更深,后果更为严重。在索赔阶段,包括在庭审中,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应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对投保人因过失而在索赔阶段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业务过失是行为人实施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反复继续的专业化而危险的行为时违反注意义务,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情形。业务过失的注意义务,并非是基于行为人的身份或者业务知识技能而赋予,而是基于业务行为的危险性特征,并且包含避免危害结果的内容。在立法上,应当就业务过失在刑法中加以明确规定,使之区别于普通过失,在刑罚的设置上,要考虑...  相似文献   

19.
故意被认为是对实现构成要件的知与欲,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客观上有实现构成要件可能的事实,即有可能侵害法益的风险。如果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不是客观上可能实现构成要件的事实,故意就不成立。否定客观构成要件,即否定了故意,客观归责理论使得故意犯认定的重心移转到客观构成要件上。针对过失责任,客观归责论提出较有体系的限制标准。违反注意义务在传统过失理论当中是和过失划上等号的概念。相对于注意义务的违反,客观归责理论有较详细的具体内容,且其提出有说服力的标准,有助于一般人清楚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内涵。注意义务这个用语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以客观归责的内容作为判断标准,将能清楚表达过失犯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专家因其特殊的身份,在职业活动中负有特殊的义务,如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等等。医师若违反这些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专家责任,如医师违反高度注意义务的专家责任、违反忠实义务的专家责任、违反说明义务的专家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的专家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医生的专家责任又是可以被免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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