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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住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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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郝某与潘某协商约定:郝某将其所有的300平方米二楼一底房屋以12万元价款卖给潘某;潘某另付给郝某5000元,由郝某缴纳一切税费。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时,将成交价仅写为6万元。郝某在接受潘某给付价款的收据上注明:双方对房屋实际成交价12万元必须保密。郝某按书面合同6万元申报缴纳了双方的税款,其中,以郝某的名义缴纳4440元,以潘某的名义缴纳2400元。不久,税务机关发现买卖房屋实际成交价12万元,要求按实际成交价补缴税款。郝某以自己已按6万元申报缴纳了双方税款为由.不愿补缴双方下欠的税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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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刘某为副主任。王、刘二人自2009年8月担任主任、副主任以来,先后收受甲、乙、丁、戊等6家医药公司医药代表陈某、流某、秦某、谢某、薛某等22人回扣后建立小金库,王某负责小金库的开支审批,刘某负责小金库的账目管理。截止2012年5月案发,王、刘累计收受回扣248万余元。其中28万元用于科室节假日活动经费。王某分得120万元,刘某分得9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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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今年2月份,某化工厂欠我单位贷款5000元,其法定代表人向我单位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于当月底还清所欠货款。逾期则以所欠货款总额的10%计付违约金。因其未履约,我于今年4月1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化工厂给付贷款,同时按约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中,化工厂答辩称同意给付贷款,但违约金过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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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郑某在某酒吧内向刘某购买手枪一支,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3500元。郑某当场支付刘某现金2100元,提出能否以1.7克左右冰毒(甲基苯丙胺)冲抵余款14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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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存在诸多分歧,笔者仅就家庭成员能否成为此罪共犯问题通过一案例进行分析。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刘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刘某及其妻王某拥有巨额财产。刘某名下存款200万元,其妻王某名下存款80万元,而二人的合法收入分别为50万元和30万元,刘某之妻能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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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升温,票务销售代理也逐渐兴起。文化旅游实体经营者愿将票务销售外包给票务公司,看中的正是其专业的销售技巧与广泛的销售途径。但由于双方合同约定不明确以及票务公司的良莠不齐,导致相关纠纷日益增多。合同结算期限与方式不明刘某系北京郊区一山庄俱乐部的经营者,其与一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票务代理协议,约定该文化传播公司销售刘某提供的门票,双方按照"周一至周五40元/人半日,周六、周日60元/人半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合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文化传播公司依约支付预付款10万元。合同期限届满后,文化传播公司将刘某告上法庭,称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实际销售门票金额共计6600元,因此刘某应返还"预付款"中多出的部分9.34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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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系某国税局干部。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王某在任税管科科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某公司经理刘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违规为其办理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增值税人事宜。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的调查中,从王某家中又发现大额现金、存款单等共计人民币160万元,办案人责令犯罪嫌疑人对该款项来源作出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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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为某市市政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2月,王某与该市汪庄行政村以每亩5000元的价格签订了30.66亩购地取土协议.转让费计15万元。然后王某牵线搭桥与刘某谈好.由市政公司以每亩1.1万元的价格与汪庄行政村签订了购买该宗土地取土的协议,包括取土道路补偿价款计34.026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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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债权执行中,若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在审查案外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是否存在过错时,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不宜对“过错”作扩大解释。案情回顾1999年8月13日,谭某以某公司经办人的身份,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合同》,约定刘某购买由该公司开发的一间临街门面房。双方签订合同当天,刘某支付了1万元购房款。此后,刘某又陆续支付了部分购房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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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光明商场在夏令商品展销时,将价金为650元的手表标价为65元入柜出售,被告刘某按6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当商场发现标价有误找到刘某时,刘已以同样的65元价格将该表出售给不相识的过路人,并提供了证人。商场向刘某说明情况后,要求互相返还价金和手表。刘某认为,标错价格是商场的过错,且手表已出售,无法返还原物,亦不愿补缴585元差价。该商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原物或补缴差价。本案情节简单,事实清楚。但就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受理发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商场出售和被告刘某购买手表的行为.是一种不需要履行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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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7年1月19日夜,犯罪嫌疑人冉某、高某经事先预谋后.驾车到郭某租赁的房屋外.二人用钢钎将该房屋墙壁撬开一个洞后.盗走铅锌矿石1.59吨(经评估价值1282元)。2007年2月6日,被告人郭某、管某以购买铅锌矿石为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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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9年1月下旬,青海省财政厅与青海省国税局在对上年度应上缴的税款进行核对时,发现1998年度上缴的税款中竟有480万元去向不明。巨大的差额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核查,务必查清。 2月1日,青海省财政厅、国税局等三方面有关人员奉命来到中国人民银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