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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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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政报》2011,(16):26-30
晋政办发[2011]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建立孤儿保障制度,保障孤儿健康成长,是维护儿童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我省孤儿福利保障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
正长期以来,儿童福利机构作为集中养育孤儿、弃婴、特困儿童的场所,作为民政部门联系支持社会散居孤儿及其寄养家庭的纽带,在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相结合的领域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有效推动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儿童供养、儿童收养等政策的施行,有力保障了由政府履行监护人职责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益。近年来,儿童福利机构开始探索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新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建设,推动儿童福利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相似文献   

3.
王玉明 《中国民政》2022,(11):26-27
<正>17.2万人|31.4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儿童福利保障对象不断扩展,从弃婴、孤儿覆盖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孤儿17.2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4万人被纳入国家保障范围。1697元|1257.2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截至2021年底,全国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从10年前的每人每月940元,提高到1697.4元;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从10年前的每人每月634元,提高到1257.2元。  相似文献   

4.
刘友华 《中国民政》2009,(12):50-50
湖北省武汉市常年承担着近700名集中供养的孤残儿童、2000多名农村散居孤儿和5000多人次流浪儿童的养育任务。近年来,我们遵循“以儿童促老年、以软件促硬件”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以孤为本,努力保障孤残儿童和正常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成长。  相似文献   

5.
《中国民政》2015,(4):40
<正>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下称《意见》),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省困境儿童将由1类2种困境状况的儿童(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扩大到5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约25万困境儿童将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6.
京民儿福发[2019]181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为更好地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13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费的通知》(京民福发[2016]430号)精神.  相似文献   

7.
儿童福利发展瓶颈及其突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0年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的儿童福利元年,国家对孤儿生活的保障真正从院内扩大到院外,从实物救助转向现金救助。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面临突破性发展,2011年的两会期间,关于弱势儿童群体的提案数量前所未有。但是,中国的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面临政策研究的瓶颈。关于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几个最前沿问题尤其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8.
尚晓援 《人民论坛》2011,(10):150-151
2010年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的"儿童福利元年",国家对孤儿生活的保障真正从院内扩大到院外,从实物救助转向现金救助。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面临突破性发展,2011年的两会期间,关于弱势儿童群体的提案数量前所未有。但是,中国的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面临政策研究的瓶颈。关于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几个最前沿问题尤其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意见",主动作为,开创新,狠抓孤儿保障制度改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儿童福利工作的落实落地,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织密了保护网。以提高孤儿养育水平为落脚点,改革孤儿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督  相似文献   

1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孤儿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孤儿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  相似文献   

12.
<正>近年来,河北民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加大对孤儿、病残、流浪、留守等困难儿童的关爱和救助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儿童的基本权益。加快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2011年,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民政》2014,(1):60-61
山东省莱西市民政局实行”家访制”,加强孤儿救助保障动态管理,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给予关心,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在家访中,他们主要采取“一看、二听、三问、四走访”的方式,走村入户深入核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学习、居住等个人基本情况,监护家庭主要成员、经济状况、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孤儿监护协议落实情况。  相似文献   

14.
正截至目前,玉溪全市共有困境儿童1961人,其中:孤儿331人,感染艾滋病儿童1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9人,残疾儿童1516人。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建立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流  相似文献   

15.
B背景"儿童福利"的狭义内涵,从开始所指的传统福利院的在册孤儿,正在因社会形势和不断增长的各类儿童的需要,发生着改变。现在,民政部门已提出"困境儿童"概念,即把整个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内)儿童、普通儿童四类,使狭义儿童福利的外延从孤儿向外辐射。困境儿童是指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则分为: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中的儿童。  相似文献   

16.
2020年,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目标,多措并举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水平。特别是出台了《广东省加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若干措施》,标志着具有广东特色的"大儿童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广东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06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0家,配备村(居)儿童主任27240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788名,初步搭建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儿童服务工作网络。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政报》2010,(12):25-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总体看,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为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正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将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放到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大背景下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以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15045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2.36万孤儿基  相似文献   

19.
正为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相应提高,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孤儿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依据《2017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相关数据,同时,按照省7部门《落实困境儿童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总体看,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为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一)亲属抚养。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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