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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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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并明确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被普遍认为是能够适应农业生产管理特点且最有效率的农业生产单位。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先后落实管理规范、示范创建、政策扶持和引导金融支持等一系列举措,着力营造家庭农场健康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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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的新要求。宁波市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宁波市家庭农场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到去年底全市从事种植(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687个.约占全省同类主体工商登记数的2/3。呈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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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模式。这为我们解决当下"谁来种地""科学种地"等问题提供了发展思路和基本遵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种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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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江苏家庭农场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总量保持快速增长,形成了多层次支持、示范性带动、规范化发展的良好发展格局。随着家庭农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家庭农场逐渐由家庭式经营向企业化经营转变,即家庭农场使用一定的劳动资料,以现代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以及与农产品直接相关的经营活动。深入探索家庭农场企业化经营的一般规律,明确江苏家庭农场企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促进江苏小农经济传统生产方式与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的衔接,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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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桂海论丛》2016,(1)
2013年以来,贵港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迅猛,但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土地流转困难、投入资金不足、经营者素质低和社会服务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加快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促进农地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创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破除家庭农场建设的资金瓶颈;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家庭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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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在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农行吉林省分行做得一直比较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前头。该行贷款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至2014年6月,该行累放农户贷款达445.6亿元,农户贷款余额72.39亿元,惠及32万户农户。其中直补担保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产业链上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34.05亿元,占比47.02%。日前,《吉林人大》杂志社派记者专程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农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沙龙云,请他谈谈农业银行在支持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实践。记者:沙行长,近年来,农业银行在支持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做了那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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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路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制农场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通过比较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三种经营主体发现,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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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陕政办发[2015]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分类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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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实地视察了超洋生态农业娃娃鱼养殖基地、邵伯镇丰禾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等新农业经营主体,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情况通报。座谈会上,委员们充分肯定江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江都新型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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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近日,孟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该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现象进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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