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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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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猛 《法商研究》2012,(2):30-36
校车安全问题的要点是界定在基础教育和公共事件中国家所应承担的给付义务,其核心是与受教育权相对应的国家给付义务。国务院主持制订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校车服务,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国家承担校车给付义务。这一给付义务应在优先考虑农村基础教育的前提下以中央与地方进行财政分担的方式履行。在校车安全事件成为公共事件以后,地方政府迅速与受害者亲属签订高额补偿协议的做法在实践中相当普遍,这是地方政府为缓解中央和民众的压力而采取的短期应急策略。然而,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值得质疑。  相似文献   

2.
张翔 《中国法学》2006,(1):21-36
传统的基本权利分类已经不足以作为对基本权利进行规范分析的框架。在各项基本权利的性质及其对应的国家义务的内容都表现出复合化特征的情况下,只有依据“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才可能对基本权利的规范内涵作出条理清晰的分析。在革新基本权利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具体论述了个人请求国家提供司法救济的和物质给付的“受益权功能”以及相应的国家的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3.
龚向和 《法学论坛》2013,(3):126-133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法学界已达成的民生法治与民生权利共识基础上,研究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理论与实践意义重大。民生保障是国家的法律义务,其实现依赖于国家义务而非国家权力,国家义务对民生保障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价值。根据历史发展进程及履行难易程度,国家义务内容构造可概括为尊重、保护和给付三个依次递进层次。保护义务可细化为预防、排除和救济义务。国家义务的司法救济因义务性质、内容以及履行难易程度不同而不同。尊重义务均具有可诉性,保护义务中的排除和救济义务具有可诉性,给付义务中仅最低限度的核心义务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4.
贾锋 《现代法学》2013,35(5):185-193
对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基准的度量,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内在逻辑构成涵摄社会救助权的给付范围、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三个维度要素。其中,给付范围是从横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对象、主体以及项目进行规范,可以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在场以及在场的排序问题。而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两个维度则是在给付范围科学界定的前提下,从纵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给付程度进行规范,是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履行以及履行的效果问题。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4,(3):40-47
尊重、保护和给付三层次性的国家义务结构论已为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同,而在有关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理论中,唯独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却很少被人论及,且其法律规制现状也比较紊乱。所以,对这一领域空缺的充实与完善实有必要。从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的角度来看,其国家给付义务的内容体系建构与履行行为的监督机制是两大关键性问题。前者主要包括物质性给付、服务性给付和制度性给付三个方面;后者分为国家义务机关自行纠错、公民监督权的行使和公力救济三种途径。  相似文献   

6.
宪法劳动义务规范传统上作为“不劳动者不得食”的体现已经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但其作为宪法的成文规范,简单地予以废除意味着法解释学的失败.实际上,宪法劳动义务规范完全可以成为行政给付界限的宪法依据.义务不仅意味着国家的强制,也意味着国家责任的豁免.宪法劳动义务就是在宪法上确立了公民自食其力、自力更生的基本义务以及国家在这一范围内物质帮助义务的豁免.这一规范构成了行政给付中国家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并且已经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有明确体现.  相似文献   

7.
社会法上的国家给付原则是“市场失灵”的产物,其理论根植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和成熟于福利经济学学说.在制度上,德国的俾斯麦立法最早建立国家给付的社会保险制度,英国贝弗里奇计划的实施和福利国家出现,标志着国家给付原则的最终形成,也是社会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社会法上的国家给付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征,是法律赋予政府的强制性义务,其有一定的限度和底线,实施机制是:人人有权,时则有份.国家给付在社会法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社会法的给付主体却不限于国家,也包括社会和个人,这是由社会自治和国家的有限性决定的.  相似文献   

8.
张金海 《法律科学》2013,31(2):112-120
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所负的给付义务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具有牵连性,亦即目的性的相互依赖性.所谓发生上的牵连性是对合同义务存在或不存在的不准确的表述,不应被确认为牵连性的表现形式.功能上的牵连性是指合同义务在执行中的牵连性,其制度表现包括履行顺序的确定、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特定履行等.条件上的牵连性是指在一方的给付义务消灭的情况下,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亦可归于消灭.此种牵连性是法定解除制度的学理基础.  相似文献   

9.
超载严重、质量堪忧、监管不力……在校车安全备受关注和质疑声中,中国政府迎难而上,针对校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环节,迅速制定法规"力保"校车安全。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期公布,广纳民意。这个草案回应了哪些焦点问题?能否成为破解校车安全问题的良善之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焦点一校车资金淮来承担?校车资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相似文献   

10.
法院受理的大量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中,实际执结率较低。其主要原因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而法院又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法。迟延履行金作为一种间接执行方式,可以作为促进执行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的一种方式,但因法律对其规定尚不完善,导致实践中很少适用。本文分析了迟延履行金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尤其是迟延履行金数额的确定方式),为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参考。  相似文献   

11.
附随义务是德国债法发展的产物,经由德国法院和学者的努力,这一义务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修订中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正式成为法定债务类型.附随义务是与主给付义务相对称的概念,可分为与履行相关的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和与履行不相关的附随义务(保护义务),前者又与主给付义务一起构成给付义务.对于从给付义务和保护义务的区分标准,德国学者提出了众多学说,而所谓的保护义务又与德国侵权法中的交易安全义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相似文献   

12.
996工作制暴露出我国劳动者加班常态化的趋势,凸显了国家公权力如何在企业资本利益与公民休息权之间进行有效权衡这一迫切问题。休息权的核心内涵是通过国家的积极作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以及进行充分的社会参与。在此前提下,借助德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理论,衡量休息权法律保障制度,是否遵循了过度禁止之义务和保护不足之义务。我国休息权保护存在现有立法制度保护不足、执法体制监管不严等问题,需要从完善特殊工时制度、严格执行加班规则、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以及健全违法责任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3.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4.
世界卫生组织在1946年确认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健康权作为社会权利,通常认为是积极性的权利,本文分析了健康权具有积极性和消极性的双重属性,进而提出国家在实现健康权方面的三大义务。  相似文献   

15.
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问侵犯人权的行为也仰仗国家的整治.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包括尊重、保护、满足和促进四个方面.按国家行为的性质可分为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按社会主体的权利性质可分为对私权利和公权利的保护义务;还有经由人权推定而衍生的保护义务;以及国家对人权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履行人权保障义务时,应当遵守以人为本、人权保障优位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他律与自律原则(以法控权和"克制保留义务").国家(政府)违反人权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6.
【案情】原告武夷山市武夷蛇类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诉称,2007年3月24日,原告与被告董贞善经协商签订了《闽苑山庄租赁经营合同》,约定原告将闽苑山庄房产租赁给被告经营酒店,租赁期为5年,租金为每年25.8万元,于每年的4月15日前交纳,逾期不交,每日的滞纳金为全年租金的1‰,经  相似文献   

17.
18.
王也 《比较法研究》2023,(5):121-137
数字技术在国家和社会治理背景中的广泛应用,带来了技术对社会群体的“区隔”,形成了“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经历了“接入沟—使用沟—知识沟”的内涵迭代,在实践层面表现为数字弱势群体所面临的主体能力弱化、红利分配不均、网络空间内话语权失衡等困境。在法律层面,数字鸿沟对平等、人格、自由等基本权利的实现造成差别化的影响。有效应对数字鸿沟带来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需要国家发挥积极作用,有必要明确国家在宪法上的保护义务,并且为国家义务的落实提供指引、约束与评价路径。面对数字弱势群体免于被歧视、自我发展、免于受支配的权益保护需求,国家不仅要尊重公民的媒介平等权,审慎克制地履行其消极义务,同时也应当积极进行法律制度优化,保障个人的给付权与分享权,系统性回应数字弱势群体所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国家保护义务的贯彻与落实,一方面需要淡化个人自决权观念,强调平等权保障,从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对公共管理及服务的数字化进程进行约束;另一方面需要对数字弱势群体及数字鸿沟成因进行精准识别与评估,通过立法进行制度具体化,采用强制与激励兼备的规制策略,协同多元主体进行整体保护。  相似文献   

19.
陈菲  吴晶 《政府法制》2012,(13):15-15
历经4个月的紧急部署、起草和论证,国务院常务会议3月28日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专家普遍认为,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20.
社会权国家义务的实践维度——以公租房制度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震 《当代法学》2014,(3):38-45
自2009年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展开了较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在转型社会,国家被期待能够积极作为,保障民众的生活利益,实现社会的安全与公平正义。从宪法学的角度看,公租房的制度实践应当以社会权的国家义务理论为基础。公租房由政府主导,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是我国迈向居者有其屋目标在法治框架内的重大社会政策安排,是社会权的国家义务在住房领域的具体体现。国外的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公租房制度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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