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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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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再审案件立审分开的实行,传统的再审理论根基和以复查为基础而进入再审的审判模式受到的挑战日益明显。如何实现由申诉复查向再审立案审查的转变,彻底改变原再审复查模式的种种弊端,与现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合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回顾和反思,分析了民事再审立案审查法定化的必要性,并对构建我国民事再审立案审查制度提出几点粗浅意见。  相似文献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施行。众所周知,这次再审程序的修改是我国学界和社会多年关注的焦点。不难看出在新《民事诉讼法》施行的过程中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有一些不足,本文仅就该制度的再审事由作出初步的探讨,进而完善我国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3.
新的《民事诉讼法》对针对近几年来在司法实践遇到的问题和学术界达成的共识,对我国的再审制度进行了修改,对再审事由、管辖法院等内容进行了重新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但是还有一些方面没有在这次立法中得到体现.我国的民事再审事由采取的不加区别的列举方法,虽然简要明确,但规定过于粗糙.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已有制度进行分析梳理,提出其中的问题,之后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民事再审事由研究   总被引:54,自引:0,他引:5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卫平 《法学研究》2000,(5):102-113
民事再审事由应当法定化。再审的法定事由应包括 :裁判主体不合法 ,裁判依据不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法定的再审事由应当明确具体 ,而且与再审的实体有直接联系。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再审程序   总被引:18,自引:1,他引:17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2,24(2):106-113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由于受到前苏联的影响 ,职权主义色彩十分浓厚。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文章从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依据入手 ,较为详尽地分析了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指导思想不符合民事诉讼自身的规律 ,程序启动凸显职权主义色彩等。在此基础上 ,文章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构想。  相似文献   

6.
2007年民事诉讼法终于完成了颁布16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从原来的5项扩大到13项,极大的增强了民事再审事由的可操作性,对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再审难这个顽疾有了很大的突破,但由于修订的仓促,在一些方面尚存有尚待考量之处,本文试对这次修订的进步和不足之处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2007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起了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此部法律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再审和执行制度两个方面。其中该法第179条规定的再审事由细化至13项加一款之多,看似已经非常充分了,其实并不然。本文首先介绍了德国和日本两国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规定,并将这些再审事由根据其内容分成三大类。其次,本文从既判力和程序保障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德日两国民事再审事由规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最后,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民事再审事由规定的基础上建议应该借鉴上述两国关于再审事由的规定,并反驳了我国常有的以中国国情为借口拒绝汲取国外优秀理论和制度的现象。  相似文献   

8.
再审事由是再审程序完善的核心和关键,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扩大了再审事由范围,最高院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再审事由的内容,提高了事由的可操作性。本文通过对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和剖析和对其他国家优秀成果的借鉴以期完善我国再审事由的设置。  相似文献   

9.
再审程序是为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而设置的程序,而再审制度的设计就是要在保持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纠正确有重大错误的裁判之间保持平衡。民诉法修正案就再审制度尤其是再审事由进行了较大的修改,突出了程序正当的理念,使再审程序更加符合审判制度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再审的补充性原则与民事再审事由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一、理性地对待再审难 当下,我国立法机关正在对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与执行程序这两部分进行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称<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切实地解决申诉难是这次修订民事诉讼法所欲达到目的之一.2003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与决定再审的数据是:  相似文献   

11.
构建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宝林 《河北法学》2004,22(9):97-100
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包括申诉复查案件的立案受理 (即立卷 )、审查、通知驳回或裁定再审三个主要环节 ,它与再审程序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意义上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近年来 ,随着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以及再审案件立审分立制度的推行 ,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三个主要环节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为此 ,应当反思和完善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基本原则 ,并从申诉复查案件立案受理条件、审查组织形式、审查方式、审查期限、再审立案标准、再审立案审批程序、诉讼文书样式等方面来考虑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构建。  相似文献   

12.
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   总被引:97,自引:0,他引:9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浩 《法学研究》2000,(5):90-101
构建再审程序的立法指导思想应从“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转换为兼顾纠正错误裁判与保持生效裁判的稳定。改造这一程序的具体路径是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 ,完善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 ,建立规范的再审之诉 ,重构再审的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13.
再审事由是再审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打开再审程序之门的"钥匙"。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程序性再审事由以及再审程序其他方面的修订,是向构建再审之诉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期待着我国民事诉讼法下一次的全面修改,以进一步完善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事再审事由是民事再审程序之中的关键一环,意义重大,其确立应该依据再审程序的特殊属性与功能。原先有关民事再审事由的法律规定有着相当大的缺陷,从而造成了当下再审制度的困境。本文认为经修订的民事再审事由较之原先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依然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15.
论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章武生 《法律科学》2002,(1):105-117
我国的再审程序蕴涵着两种深层冲突 ,即“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原则与生效裁判稳定性之间的冲突 ,以及审判监督权的扩张与当事人诉权、处分权行使之间的冲突。关于再审制度改革应废除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 ,限制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其中 ,关于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应作如下定位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检察院应有发动再审的权力 ;对于一般民事案件 ,检察院不能发动再审 ,也不宜提起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是,由于改革没有系统性,又缺乏组织协调,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出现。本文通过论述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必要性,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认识;探索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目标模式,以明确改革的方向;提出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具体设想,为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民事再审程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现行民事再审事由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引言 民事再审事由是指能够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定事由,是打开再审程序之门的钥匙。在审判监督制度改革中,民事再审事由的规范极为关键,它是有效扼制无限申诉与无限再审的重要关口,决定着未来重构再审制度的基本方向。2003年初,我们对省法院以及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扬州和泰州六市中级法院2001年至2002年审结的813件再审案件进行了复查。之后,又选择其中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4市中级法院473件民商事再审案件(占全部813件再审案件的58.18%)中252件非抗诉民商事再审案件(占四市民商事再审案件的53.28%),对民事再审事由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认为,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近半数以上系由法院控制,因此,严把再审入口关,规范再审程序启动,将从全局上减少因再审程序启动不当对既判力造成的冲击,同时对检察抗诉也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相似文献   

18.
19.
何浪 《特区法坛》2005,(4):14-16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审判监督程序是否就是再审程序多有争论。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设置完整的再审程序,关于民事再审程序的规定大多在“审判监督程序”一章中体现.因此在立法结构上很不合理,这也间接造成了学理研究中将“再审程序”混同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局面。笔者认为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虽然联系密切,但两者之间亦有一定的界限,不能相互等同。在民事诉讼领域,所谓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本身确有错误,或者审理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因而依法决定再审,或者依法提出抗诉从而再审所应遵循的程序:所涉及的主体主要是法院和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但是再审程序的提出主体除了上述法定机关之外,还包括案件当事人。  相似文献   

20.
一、再审事由的属性及其认定标准(一)再审事由法律性质的界定在实务上,一般认为申请再审权是一种请求法院确认生效裁判存在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情形,要求法院给予其权利保护及救济,是一种形成权。再审理由为"诉权",是衡量是否具备申请再审权资格及地位的标准,其产生的诉讼为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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