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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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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红丽 《中国公证》2011,(12):49-52
案例:崔某于2005年1月起在某国有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任职,签订了为期6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劳动合同公证。2010年1月甲公司出资成立一家旅游度假公司(简称乙公司)。并在人员分配时.于2010年2月份将崔某安排到乙公司工作。崔某未与乙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其人事档案及社保、医保关系均还在甲公司。同年8月份乙公司要求与崔某重新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介绍 2011年11月.当事人韩某就继承其女儿吕某的遗产一事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韩某提供了吕某的死亡证明、吕某与前夫刘某的离婚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经承办公证员核实查明:吕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该房屋登记在吕某名下。  相似文献   

3.
案 情  1998年12月23日、1999年5月12日,某制革公司与某货运公司分别签订运输协议和运输细则,制革公司委托货运公司办理两票货物狗咬胶的出口运输。双方约定起运地为中国武汉,目的地美国西海岸,运费分别为4000美元和5200美元。制革公司提交全套报关单证,保证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制革公司须在取得海运提单时付清700美元(按当天汇率结算),并在取得每票退税核销单时付清余额运费。上述协议均明确双方以报关单为委托依据,以海运提单为承运合同。1999年2月1日和1999年5月13日,制革公司分别将上述两票货物交给货运公司,货运公司向…  相似文献   

4.
陈青 《法治研究》2006,(10):68-6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中俄联合运输协议。甲公司在运输始发地将货物交由乙公司承运至莫斯科,并就该批货物向丙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由于所承运的货物因“灰色清关”而在俄罗斯境内被莫斯科警方统一检查行动中扣押,所以乙公司未能将上述货物在目的地交付给甲公司。因此,甲公司一纸诉状将乙公司和丙公司告上法院。法院认为:乙和丙公司基于不同法律关系而对甲公司产生的同一内容即货物损失的给付,应负全部赔偿的义务,乙和丙公司之间成立不真正连带债务,判决乙和丙公司共同赔偿甲公司的货物损失,并对上述债务的清偿互负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
案情2005年6月4日,被告吕某到被告某电镀公司求职。该公司负责人余某初步确定由被告吕某担任该公司的电镀师傅。吕某当即提出要把电镀缸里的电镀液拿去化验一下,后吕某、余某一起用饮料瓶罐装了8瓶电镀液,其中一瓶铬酸用冰红茶瓶盛装。吕某将该8瓶电镀液送至某化工办事处进行化验,后因故将用冰红茶瓶装的铬酸带至其住处,放在床下后即去洗澡。与吕某同居的冯某回来后,将该电镀液当作冰红茶喝了一口。被告吕某发现后即将其送至医院,但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吕某及电镀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判决法院认为,被…  相似文献   

6.
从一起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看准据法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件事实烟台华盛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华盛公司)与香港鹰柏商行素有业务。1993年9月,鹰相商行通知华盛公司意发一批皮手套至香港,按CIF价格计货款38939.45美元,信用证结算。1993年9月ZO日,华盛公司接到鹰柏商行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即委托山东省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烟台支公司(下称烟台外运)空运皮手套至香港。空运出口货物托运书中载明:发货人华盛公司,收货人“凭发货人指示”,被通知人鹰柏商行;运费预付;货物重量为1494.3公斤,声明价值38939.45美元。同月22日,华盛公司向烟台外运交付了托运货物及有关随货同行…  相似文献   

7.
解鲁 《山东审判》2005,21(3):114-116
一、案情原告:青岛某纤维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3年6月间,原告从事进料深加工布料业务,原告分32批将其加工的布料交付被告并申报了出口,被告在原告交付布料后,分别就上述货物申报了进口,原告共向被告交付货物价值372202.33美元。被告为韩国B公司的独资企业,且韩国B公司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期间,韩国B公司分10次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向原告支付加工款226003.90美元。2002年至2003年6月间,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还款计划书一份,该计划书载明:自6月起至11月止六个月期间,被告将每月分两笔支付原告3…  相似文献   

8.
2003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吕某对外骗称其是干建筑基础工程的包工头,华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华明房地产公司)欠其工程款,该公司拟用商品期房低价卖给其用于抵债。同时吕某在路边花钱私刻了华明房地产公司的公章,还指使他人帮其书写了虚假的期房买卖协议书(卖方为华明房地产公司,买方为空白)并打印多份。犯罪嫌疑人吕某先在其中一份期房协议书上假冒华明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钱某的签名与其本人签订了期房买卖协议,以向他人证实其谎言成立。吕某由此骗取了被害人汪某、马某等人的信任,后二被害人向吕某提出要购买低价抵债期房。吕某同意向二被害人以低价转让其拥有的抵债期房,并以收取购房定金的名义,  相似文献   

9.
王某某自1995年3月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南开支行某分理处任司机,同时在银行业务比较忙时也兼任出纳员,负责办理到储户单位上门收款的工作。2000年4月30日至5月8日,王某某将天津市城西供电分公司的5笔电费共计现金人民币129444.57元收讫后,采用不向所在银行交帐的手段擅自截留,后经城西供电分公司追问,王某某于同年7月5日,将上述款归还入帐。同时10月8日至11月7日,王某某又以同样手段先后截留城西供电分公司的电费35笔共计人民币590769.65元。其中,在同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分5次以个人名义,将共计370000元公款借予从事建筑业的崔某用于其个人的经营活动,崔某给王某某写有5张借据;同年10月,王某某用截留的公款27000元购得夏利汽车一辆,归个人使用,余之公款均挥霍。  相似文献   

10.
谁为被告     
广州市A、B两公司共同向安徽C公司购买货物(A公司购买针织品、B公司购买丝绸)。为发货方便,A、B、C三方商定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货物以A公司为收货人,一起发运到广州火车站,由A公司提货后再将丝绸转交B公司。货到广州后,A公司业务员一时疏忽(忘记提单中部分货物是B公司的),将提单交与东范市D公司(D公司与A公司有多年染洗加工业务关系),意即由D公司代为提货并进行染洗加工。D公司提货后,即以A公司尚拖欠其加工费8万元为由,将整批货物扣押抵债。此后,A、B、C多次请求D公司返还货物,并出示购销合同说明部分货物(丝…  相似文献   

11.
[案情]刘某伙同肖某预谋后骑摩托车窜至X县县城欲实施抢夺。当晚8时许,二人尾随被害人张某至首山浴池附近时,刘某将张某的一对金耳环抢走。后,刘某和肖某骑摩托车逃跑时,被张某的丈夫崔某拦下。刘某为让肖某摆脱崔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向崔某,被崔某躲开后,尖刀扎中肖某胸部,致肖某死亡。  相似文献   

12.
2002年3月,临高县农业机械修理厂(下简称修理厂)办理了准建证和施工许可证,与投标包工头吕某协商签订建房合同。合同规定,修理厂建造两栋共24间商品房,由吕某垫资30万元承包建筑工程,定于2002年国庆前完工交付。如商品房完工交付三个月内(即2003年元旦),修理厂不付清吕某工程款,则以建成的商品房南边第一至第四间房屋每间价格7.5万元抵偿吕某,房产权证由吕某与修理厂双方于半年内办  相似文献   

13.
甲、乙公司是多年的商业合作伙伴,有密切的业务往来。2005年4月至10月期间,甲公司多次委托乙公司加工部分冷轧钢卷,但双方并没有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甲公司只用传真件的方式提出以下加工要求:“切边不得有毛刺、飞边、镰刀弯、拱弯等现象。”根据甲、乙双方的交易习惯,乙公司加工后的钢卷由甲公司聘请个体户司机王某,直接将其运送到甲公司的客户——丙公司那里,交付其使用。丙公司收到货物后,其生产副总李某对货物组织了验收,发现所交付的钢卷中有29.694吨不符合加工要求,存在“分切质量差、毛刺太大,而且还有卷边等现象”的严重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甲公司得知后,将该情况及时告知乙公司,并对其加工钢卷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为此,甲、乙双方共同到丙公司处对货物进行现场检验,并口头确定由乙公司将该批货物运回整修。但虽经多次整修,货物质量仍不符合加工要求,丙公司遂以货物无法正常使用为由要求甲公司将其退回。为避免损失扩大,甲、乙、  相似文献   

14.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被告北京富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河公司)系“天赐良园”楼盘的开发商,委托被告北京德高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高公司)销售“天赐良园”的房屋。2002年5月16日,原告吕某在德高公司人员带领下,参观了天赐良园房屋,并初步决定购买19号楼的132室。次日吕某到德高公司交纳定金1万元,并在房屋认购单上签字。房屋认购单上注有“答订本认购单后应携相关证件按时至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否则视为放弃认购权,客户所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及“定金不退”字样。5月23日,吕某在与德高公司洽谈房屋买卖合同中,因吕某所欲购房…  相似文献   

16.
张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段某,又通过段某认识了崔某、李某。2007年底,张某谎称能以3500元每平米的低价购买某高档小区的房子(当时该小区商品房市场价为11000元每平米),称自己和那个公司的副总关系很好,诱骗被害人段某、崔某、李某购买房屋。2007年1月底,三名被害人分别交付张某购房首付款9万元、8万元、4万元。张某将购房协议分别交给段某、崔某、李某。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于某是北京市联运公司海淀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分公司)临时工。2001年3月,因工作表现好,被公司定为上站业务员,从事发送托运货物,负责代班交票、与车站交接货物等业务。2001年9月21日,于某从单位领出货物后,与同事一起持公司货票去北京站办理托运。在北京站,于某乘自己  相似文献   

18.
2008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开车与其公司老板祖某、业务员林某在江苏无锡办理完业务后。祖某受无锡某化工厂委托将三张银行承兑汇票捎给淄博某化工公司。在返回淄博的路途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趁祖某、林某下车,自己一人在车上的机会,  相似文献   

19.
1997年8月20日,个体户陈某在A县建设银行办理了金额为60万元的整存整取定斯储蓄存款,A县建设银行向陈某开具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存单编号为NO.0039876,存期6个月,等期日1998年2月20日,年利率5.4%,存单加盖了A县建设银行的业务用章和经办人员的私章。办理此项业务的储蓄人员徐某及郭某擅自以陈某的名字开设了帐号为0020689的活期帐户,并将此60万元转进了该帐户。数日后,徐某及郭某将此笔款项悉数借给当地的私营业主项某,年利率对叽,项某向徐某、郭某出具了借款凭据,项某凭活期存折在A县建设银行提走了该帐户的全部…  相似文献   

20.
被告人王某某与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某某系多年朋友关系,经常使用该公司营业执照招揽工程。2006年7、8月间,该房地产公司欲将本公司所有的两处底商出售,被告人王某某遂介绍戴某某与陆某某磋商买卖底商事宜,后双方因价格问题没有达成协议。2006年8月23日,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事先持有的上述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谎称该公司同意出售两处底商,并由其代为办理签订买卖协议事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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