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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群体性纠纷是农村社会尖税矛盾和突出问题的特殊表现。农村群体性纠纷的不断发生和升级,暴露了我国在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当前,解决农村群体性纠纷,基层干部习惯于采用传统的思想教育手段、行政手段,对法律手段的运用较为薄弱。从方法论之角度,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群体性纠纷是“治本”之策。因此,必须健全预防和处理农村群体性纠纷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地纠纷解决路径之优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纠纷已成为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农地纠纷解决路径之有效建构便成为当下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然考察我国当下农地纠纷之解决现状,虽有多元化路径选择,但却存在和解低效化、调解无力化、仲裁非终化、行政裁决和复议范围狭隘化、诉讼高阶化、信访常态化、暴力性自力救济频繁化以及多元路径衔接缺乏化等不足,严重影响农地纠纷解决的实效和农村宏观治理秩序。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目前农村社会所依存的支配性权威在不断削减、弱化甚至尚未形成。鉴于此,为建构农地纠纷解决的最优路径,既应强化传统习惯权威、个人权威和公共权威,又应完善与农地纠纷相关的法规范以及多元解决路径之间的衔接。  相似文献   

3.
一、仲裁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根据仲裁的定义,其构成应具备以下要素:(1)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2)解决争议的第三人是当事人选择的;(3)非司法机构的第三人为解决争议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除民商事领域外,还广泛地应用于其他方面,如我国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本文所述的仲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  相似文献   

4.
于奇 《世纪桥》2014,(12):35-36
我国《仲裁法》第2条没有明确规定民商事侵权纠纷具有可仲裁性,而国际公约、域外立法、国内仲裁实践均以认可并开展了民商事侵权纠纷的仲裁。笔者认为符合可仲性标准的民商事侵权纠纷应当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5.
金融仲裁以快速决策为目标,其"效率高""专业性强"等特点弥补了诉讼解决金融纠纷的不足,在解决金融纠纷方面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权利救济制度。然而,我国金融仲裁在实践运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各地区仲裁机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金融仲裁具体制度不完整以及缺乏对新型金融仲裁的进一步探索。在完善以上这些不足时,要通过落实仲裁"意思自治"原则、调整业内外人员比例搭配,增强仲裁公信力减小地区差距;通过增设"第三人制度""临时保全措施",强化仲裁员身份"披露制度"制度等填补具体制度缺失;通过鼓励金融仲裁机构与金融市场主体多种形式合作,突破新兴金融模式对金融仲裁制度的桎梏。  相似文献   

6.
农村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管理及经济建设。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学习能力、管理组织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发展经济能力方面的不足,指出造成能力不足的原因与个人因素、外部条件密切相关,提出农村党支部书记必须提升学习能力、加强管理组织能力、强化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提高发展经济能力,才能更好地管理农村社会,有效地推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临时仲裁,作为仲裁方式的一种,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不需要常设仲裁机构的介入,而直接由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直接指定他们信任的人组成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目前,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香港、奥地利、比利时、德国、美国、丹麦、芬兰等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制度中都规定了临时仲裁。很多国家“都规定和承认了临时仲裁制度,而且在希腊,葡萄牙等少数国家中临时仲裁甚至成了主要的仲裁形式”,这就是所谓的临时仲裁在国外“深受青睐”。这也是很多学者鼓吹在中国确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初始动因。在国外“深受青睐”,在中国就不能遭冷遇?适合别人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们,别人好用的东西我们不一定能用。目前情况下,该不该引进有没有必要引进临时仲裁制度,还是让临时仲裁制度本身和中国发展的现实说话吧。  相似文献   

8.
正确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是努力构建和谐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正处在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处理难度大,呈现出数量上的多发化、范围上的扩大化、人员上的群体化、类型上的利益化等特点,主要表现在山林水土权属、征地拆迁、村务管理等方面。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就有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积极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各级党委政府建设和谐富裕新农村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相似文献   

9.
仲裁这一程序设计不但具有解决纠纷的效率优势,更具有保障公正的优势。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关系不但包括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还应当包括法院对仲裁必要的尊重与支持,这也是仲裁功能正常发挥的保障。因为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总体而言是法院对仲裁的充分尊重和有效支持不足,导致仲裁裁决得不到有效实现,影响仲裁制度作用的发挥,所以,应该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尊重与支持。  相似文献   

10.
政策顾问     
土地承包仲裁收费吗? 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不知该法受理哪些申请,仲裁是否收费?  相似文献   

11.
《党课》2009,(8):56-58
农村“两委”干部是国家政策的宣传者、创业致富的带头者、农村事务的管理者、矛盾纠纷的调解者。如何创造条件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民的组织者、鼓动者和凝聚者,是基层党委必须要重视的问题。近年来,我们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积极因应昌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全县村(居)委会推行农村“两委”干部坐班制,不断探索、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和谐需要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各国解决社会纠纷、弥补诉讼制度不足的重要手段。由于受到以往崇尚诉讼意识的影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逐步被边缘化。要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强化基层的纠纷预防机制;加强基层政府部门协调联动,创新纠纷排查机制;创新人民调解,理顺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解决纠纷的法律关系;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工作,扩大仲裁服务领域;改革创新信访制度,着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3.
政策快递     
<正>6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六种情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这六种情形是:因订  相似文献   

14.
当前,农村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出现了思想舆论引导难、各方利益协调难、矛盾纠纷化解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突发事件处置难、基层基础建设难等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直面农村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富有成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是新形势下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15.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特点○宋彦成最近笔者参加了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工作,通过具体实践,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已有了一些新特点。解决土地纠纷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选好村组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焦点,按政策收费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只要把握这些新特点...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中国许多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完成,我国在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农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由农村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本文中,笔者将对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其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有效应对与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处理和有效应对农村群体性事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是当前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在新形势下,和谐农村建设的复杂性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努力提高解决农村社会复杂矛盾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农村群体性矛盾,为和谐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相似文献   

18.
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推动农村稳定和谐、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指导意义。当前,山西农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存在化解方式陈旧单一、调解工作体系不够完善、人民调解在部分地方力不从心、基层组织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在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方面仍需下大功夫,具体应做到: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政治保障机制、健全农村法制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防范机制、严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农村治理与科学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良好社会风气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市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调配作用不到位,招拍挂制度不完善,征收补偿问题依然凸显。必须在规范城乡统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专门立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救济制度,严惩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涉地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20.
党务问答     
问:我单位一党员最近在劳务关系转移中与企业发生纠纷,并要求转走组织关系。我们是否可以为其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李航风答: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纠纷,在自行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提交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为其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昌宝健问:近年来,在我们工资不断增长的同时,党费缴纳的数额也在增加,可我支部一直没公布过党费的使用情况。请问支部一级党组织是不是也应该公布党费使用情况?——党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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